“像你这种败类,根本不配立于人世,更不足为语!”
    唐云一拂袍袖,“赶紧从我面前消失,多看你一眼都觉得恶心!”
    “我自然要走的,不过,”宁炜呵呵冷笑道,“今天我要当着众人的面,正式向你发出挑战!”
    “挑战?
    挑什么战?”
    唐云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你看了便知!有种别躲,是死是活,咱们分出个高下!”
    那宁炜瞪着唐云,从袖中掏出一纸,交给随从家仆,“去,把战书交给他!”
    战书?
    唐云满腹狐疑。
    待接过那纸展开一看,蓦然抬起头道:“宁大郎,你要跟我比拼厨艺?”
    “正是!”
    “你这赌注下得未免太大了?”
    唐云抬手摸了下鼻子,愣道,“拿两家酒楼当赌注合适么?
    百祥酒楼乃是你爹一辈子的心血……”一听宁家和唐家要比拼厨艺,而且竟然拿各自的酒楼当赌注,围观人群再次沸腾了。
    虽然近来川味酒楼的生意蒸蒸日上,百祥酒楼受了川味酒楼的压制,生意一落千丈,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况且风水轮流转,谁说百祥酒楼就再无抬头之日呢?
    “废话少说!就问你敢不敢?”
    宁大郎喝问道,“当着众人的面,你给个痛快答复。
    你若不敢,就趁早躲在妇人背后做你的缩头乌龟去!哈哈哈!”
    “你确定要这么做?”
    唐云眯起眼睛问道,“我怕你输了酒楼,把你家老头子给活活气死!”
    “放屁!”
    宁大郎破口骂道,“我是宁家长子,三年前我爹就已把酒楼全权交给我掌管。
    你还是趁早为自己拣条后路,自身难保,还瞎操心别家的事!大可笑也!”
    “宁大郎,我成全你!这份契书我签了,阿能,给我取笔墨来!”
    唐云当机立断,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没有什么比让宁大郎成为彻头彻尾的败家子,更让他解气了。
    况且,到那时候,即便宁家想把小娘子嫁给樊家,樊家未必还看得上输了酒楼一无所有的宁家。
    到时候或许不必自己再去抢,小娘子就是他唐家的人了。
    “云郎,万万不可啊!”
    听唐云要接受宁大郎的挑战,萧三娘急得奔上前来,紧紧抓住唐云的手臂,“切不可意气用事啊,云郎!”
    “三娘放心,我绝不会输给宁大郎!”
    唐云镇定自若地说道。
    “比拼之事,变数颇多,”萧三娘苦口婆心地劝道,“云郎如今这番家业,来之不易,万一……”“三娘为何不乐观一些?”
    唐云伸手拍拍三娘的手背,笑着安慰道,“有一万种胜算,三娘何必去想那一个万一?
    即便输了川味酒楼,我不是还有红豆坊嘛!阿能,笔墨伺候!”
    说着转身快步走到桌案前,拈笔舔墨,洒然落笔,一挥而就。
    然后把笔一掷,抬起头道:“拿走!三日之后,咱们赛场上见!”
    宁大郎接过家奴递过来的战书,低头扫了一眼,仰头哈哈大笑:“姓唐的,你就等着将川味酒楼拱手相让吧!”
    “宁大郎当真是王八之气冲天,也不知是谁给你的底气?”
    门口台阶上,唐云负手而立,冷笑道,“到时候你别跪在小爷面前痛哭流涕,乞求我将酒楼还给你就谢天谢地了!”
    “三个月前,你不过是我宁家门下一走狗,三个月后你又能长进到哪里去?
    不过是靠着些许旁门左道吸人眼球,就你那些花里胡哨的把式,糊弄糊弄外行人还可以,对于厨艺行家来说,狗屁不是!”
    “究竟你是狗屁,还是我是狗屁,三日后即见分晓!现在请从我眼前消失,不送!”
    唐云摆摆手,转身径入店内。
    萧三娘欲言又止,她知道战书既已签订,自己在多嘴也是无益,因此只好轻轻叹口气。
    唐云却是一脸满不在乎的样子,继续大马金刀地坐下吃茶,可手中那杯茶才喝了两口,就听见李二狗在门外咋咋呼呼。
    “阿能,东家何在?”
    “在店内吃茶。”
    “怎么了?
    慌慌张张的?”
    唐云有点不悦地抬起头来问道。
    “东家,赵班头来了,说有要事找你相商!”
    李二狗笑笑道。
    唐云看看李二狗,又看看手中那杯茶,邪门了,一件事接着一件事,就不能让小爷我安安静静把这杯茶吃完么?
    新丰县再出命案,作案手法跟上次如出一辙,死者遍体鳞伤,体无完肤,惨不忍睹。
    今日的死者却是一名波斯商人,名叫尼巴卡,五旬年纪,新丰最大的一家珠宝店的掌柜。
    权万纪一案,丢失的是一扇七宝枕屏,就寝时放在枕边挡风的,那枕屏虽小,其上却镶嵌七种罕见宝石,价值连城。
    据说是从前隋宫廷中流出,最后被权万纪购入家中。
    权掌柜宝释得不得了,走到哪里带到哪里。
    却不想因此惹祸上身,搭上了性命。
    而这位波斯商人丢失的却是一只玉碗,这只玉碗据说极有来头,曾是波斯王庭的镇宫之宝。
    波斯亡国后,这件宝物流出宫外,几经碾转,最后被尼巴卡重金买下。
    显而易见,凶犯是为了求财,但让所有人都想不通的是,凶犯为何要对被害人施以极刑?
    没错,就是极刑!这让唐云不禁联想到后世那些变态杀手所制造的连环凶杀案。
    他心道莫非一千多年前也有这种变态狂?
    如果是凶犯在盗宝时,被主人发觉,他有一千种方式可以让主人闭嘴,为何要选择最狠毒的一种?
    更让人惊愕的是,尼巴卡的贴身仆人泥涅斯今日早上被人发现突犯狂病,疯疯癫癫地说主人是被一只豹子杀死的!还说得有板有眼,说那是一只花斑豹子,个头比三只猫还大!对泥涅斯突然得了狂病,所有人都很意外,但对于他的胡言乱语,当然没人去较真。
    一个癫狂之人所说的话,谁会当真呢?
    比酒鬼说话更不可信!一个又一个令人既意外又惊愕的事接踵而来,在验尸时庾七发觉尼巴卡身上散发出一种似有若无的药味。
    其实在权万纪身上,庾七也闻到了相似的药味,只是那股药味很淡薄,当时他并不确定。
    安县宰特意着人把黄药师也给请来了。
    黄药师凑到尸身上仔细一嗅后,对安县宰说尼巴卡身上的药味很可能就是罂粟。
    这一发现让所有人大感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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