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瑟这么做也是有很多种原因的,毕竟她和凌云长得很象这个是事实,未来肯定会反复被人比较,那就不如直接挑明这层关系,倒也还好些。
    徐勇和凌母偷情这么多年,神鬼不知的,保密方面肯定是一把好手,最重要的是,这也是极大的满足了凌母的幸福度。
    虽然大儿子死了,可是这个女儿太争气了,已经争气到了一定的境界,能让未来小女婿退让到这一步,可见女儿是有
    多受宠,不得不说最能让母亲开怀的一件事。
    而且家里的小儿子又生得活泼可爱,正是招人喜欢的时候,打小由原文瑟亲手喂养,小胖睡着的时候,原文瑟还会放进空间里温养,所以体质特别好,精力十足的,被原文瑟亲自带着,教育的极好。
    不得不说,教育孩子,原文瑟远比凌母更称职。
    徐小胖知道心爱的姐姐要出嫁,立刻不干了,抱着原文瑟不肯放:“姐姐嫁人为什么可以有陪嫁丫头,陪嫁侍卫,就不能陪嫁个弟弟?!”
    一家子简直是要给霸道小胖笑死了。
    凌母解释,打从盘古开天地,就没有陪嫁弟弟这一说,可见弟弟都是讨人厌的,陪嫁不得。
    可这孩子抱着原文瑟不放手,谁说都不行:不陪嫁那让那讨人厌的姐夫来我们家隔壁买房子,不然姐姐不会嫁给他的。”
    两地相隔极远,原文瑟嫁人之后,可以说十年八年能见一面就是好事,凌母也有些伤心,但她是绝对不会搬到封地的,住得太近了,有些事真是纸里包不住火,再说干妈也不必走得这么亲密。
    可凌小胖这样抱着原文瑟不撒手的,原文瑟也有些舍不得,最重要的是,原文瑟觉得凌母实在是不会教育孩子。
    有些人自己是很好很好的,但在教育孩子方面,真是白痴,原文瑟觉得这孩子要在凌母手里再教育毁了的话,凌母这辈子还真没有机会再生一个养老送终的了。
    想来想去的,还真的需要一个陪嫁的弟弟呢?
    她就和凌母商量了一下。
    凌母道:“按道理是有一个送嫁的兄弟,你弟这么小,也不能办成什么事,反而添乱,我才不想让他去的,但你要是觉得他去合适的话,我是不会反对的。”
    原文瑟道:“按理说孩子在父亲和母亲身边长大是最好不过的了,但是我很喜欢弟弟,我初去那边人生地不熟的倒是不好带着他怎么样的,只等弟弟大些了,就等太平的时候,隔几年来我这里住一段时间我觉得挺好的。”
    徐勇也是很喜欢小儿子,但他的性格就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人就是凌母,其它的人,都是次一等的,特别是这二年,有原文瑟帮着带孩子,他是真的没什么后顾之忧,全力和凌母发展船厂,加上有原文瑟的大笔的武器支持,他和凌母将生意开展的如鱼得水,徐氏海上运输公司也在这几年变得赫赫有名了。
    。
    人不能偷懒,我双十一偷懒后,这几天感觉全身懒筋都犯了,我认错!然后……慢慢恢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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