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阳光明媚,深秋的气息清冽慵懒,紫丁香长得更茂密了些,攀满了这个小小的南向露台。一株株的乔木绿叶层叠,于凝绿中结出一串串忧郁的紫色来,那忧愁诉不尽似的。

    那双美丽的手搭在露台的黑玫瑰花枝纹围栏上,被暖阳一照,显得愈加苍白。夏青丝将一件白底暗花的晨衣披在了冯明森身上。她握着他那双美丽的手,道:“怎么了?”她知道他有心事。

    “你不该去找老陈。”冯明森紧了眉头。

    “我只是想帮你。”夏青丝有些委屈,“那天我跟踪了那记者,才知道他在查剧院的事。所以我只是找了个小孩递了枝黒玫瑰给老陈,提醒他该闭嘴。”

    “可他却疯了!虽然人来得及时,救下了正要上吊的他,但他的疯言疯语……那样做不过是把所有人的视线皆集中到这里来而已!”冯明森有些不耐烦了,对她如此,他还是头一次。夏青丝不作声了。“对不起,我语气重了。”他宽慰道。她笑了笑,转身料理花草去了。

    紫丁香本是春天开花,如今却能在秋季再见花期,夏青丝是功不可没的。她在处理花草方面,在园艺的造诣上真的是无可挑剔了。从这里的玫瑰露台上看下处,整个南面的黑玫瑰园他都看得一清二楚。只是不知道老宅那边的黑玫瑰可还在?每每于夜色里踏进老宅,他自己像极了随风飘荡的游魂,夜色迷蒙里,他早看不清老宅是何光景了……

    手不自觉地探进了露台砖块下的暗格,取出了那叠资料。那日,他亦是跟在了招阳身后的,所以,趁着夏青丝引开招阳的时候,他就将涉及了剧院的资料偷了出来。而这一切,夏青丝皆不知道。他不会让她知道,自己曾做过的那些见不得光的事的!手一挥,他将火种投进了铁盆子里,盆子里的一切秘密全着了火,火烧红了他的眼睛,灼痛了他的灵魂,最后化作了灰,向空中一扬,灰蝴蝶般地洒向下面的黑玫瑰园,以秘密的灰烬滋养着这片诡异的黑玫瑰园。

    站于露台上俯视,是冯明森的独特嗜好。他站在露台上,每天、每月、每年,他站于此多少年了,连自己也不记得了。最初,他只是喜欢这个向南的房间,向南的露台。那时的露台只是简单的露台,没有名字。

    那时的他于晨间站于此,如平常一般,感受着阳光的温煦。露台上,种植了一盆盆常绿的乔木,绿色浓荫。他攀在围栏上,看着底下的那片黑玫瑰园,就在那一刻,一抹清新动人的身影走进了他的视线,以致他生意场上的老朋友孟清辉到了,也没在意。

    “是何风景如此吸引冯老板啊?”接连三声的“呵,呵,呵”后,孟清辉也将身子倚在了围栏上,往外眺望,“这里的风景确是美啊!”

    冯明森是个话不多的人,一向冷静持重,虽年纪轻轻的,倒是个城府极深的人。但孟清辉不同,他是个快活的富贵闲人,为人豪爽健谈,思想开明;身边朋友遇到难事,他卖力奔走,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是个地地道道的老好人,也是一位有风度的翩翩绅士。所以冯明森喜欢与他结交,也将他引为知己,俩人就这样成为了忘年交,因而相处时无话不说,孟清辉也老爱说些玩笑话,可谓是百无禁忌的。“老友到访,有失远迎啊!”冯明森一笑,转过了身子,面向着孟清辉道。

    孟清辉的眼睛一弯,还未说话,就笑开了的样子。他的眼睛是俗称的月亮眼,只要眼睛一动,就像在笑。与他相交,冯明森只觉十分舒畅。冯明森听他贫道:“少来啊!什么迎不迎的,我也只当是自己家,自出自入的,你不烦我就行。”

    孟清辉说着话时,那笑着的眼睛变得更弯了。冯明森慵懒地倚着围栏,斜睨了孟清辉一眼,笑着摇了摇头,眼角的余光看到了黑玫瑰园里天真烂漫的快活少女,她也有一双会笑的、弯弯的眼睛。

    “那是小女玫瑰,刚从英伦留学归来。”孟清辉得意地说道。那是他最珍爱的一颗掌上明珠。“只怪小冯你这花园的景致太美,连最新一期的《玲珑》杂志也替您的这座微型‘欧洲古堡’作了个介绍。所以小女整日里嚷嚷着,要上这来瞧上一瞧哇!”他笑呵呵道。

    “是张爱玲也爱读的《玲珑》杂志?我竟不知道有这回事!”冯明森一顿,道:“其实也不过是个西班牙富商的别墅,简单两栋楼,算什么微型古堡;就是风格奇丽些罢了,我也是相中这里安静,气氛好。”

    “呀,我总觉得这哥特式别墅阴深深的,也只得你喜欢。”孟清辉打趣他。

    “令千金不也喜欢?!”冯明森也开起了玩笑。

    那一日,冯明森只觉风很轻,云像棉花糖似地团着,又轻又软。

    这样明媚的天气,这样娇艳的太阳,似要把这一园的黑玫瑰染红了般。那有着一双弯弯笑眼的女孩在花园里奔跑着,像一只欢快美丽的彩蝶。不远处传来佣人忧心的呼唤,“小姐,仔细些,别摔了!”

    “晓得啦,姆妈。”女孩咯咯笑着,张开了双手,跑得更欢快了。女孩在花丛中起舞,身体那样的轻盈,黄色的连衣裙散开,裙摆上绣着的蓝点点像一串串音符,欢快地跳跃着。而她不断地旋转、旋转,绝不会碰到玫瑰花茎上的尖刺,仿若她便是花丛中的一朵玫瑰,最娇艳的那一朵玫瑰!

    “rose,别胡闹了。”孟清辉走到女儿身边。孟玫瑰回眸一瞧,只见爸爸身后还跟着一位衣冠楚楚的年轻男子。孟玫瑰认得,那是爸爸生意场上的伙伴,年轻有为的冯老板。她一跃,便跃出了花丛,旋转着来到爸爸身边,一笑道:“papa,我没有胡闹嘛!”转而鬼灵精地朝冯明森吐了吐舌头,甜甜地唤了一声,“冯老板好!”

    “孟小姐好。”冯明森取下帽子,置于胸前,礼貌地颔首问好。

    原来孟玫瑰不喜欢别人叫她小名,只因她早年是在外国长大的,嫌名字太土,便给自己取了个英文名rose,平常也只许别人喊她洋名字,而不许叫玫瑰。故而初次见面时,冯明森只叫她孟小姐,而非全名,这一点恰恰讨了她的好。

    这是个聪明体贴的男人,孟玫瑰脑子转得快,见他不似一般人那样死板,倒真心地想和他交起朋友来,于是摆了摆手,装作不在乎的样子,“别小姐前,小姐后的。叫我rose吧,我叫你明森好了。”

    就这样,她与他就认识了。

    起初,孟玫瑰就是因为喜欢那满园的黑玫瑰才会常来剧院玩闹,渐渐地,便成了剧院里的常客。她从小接受的便是西方的贵族式教育,自然是会芭蕾舞的,常年练舞,使得优美纤细的身段愈发的衬得她楚楚可怜;而难得的是,她也没有傲慢无礼的习气,故而很受大家欢迎。

    她常来观看歌剧,欣赏水平十分高,偶尔还会向冯明森提点意见,一来二往的,冯明森干脆在剧院里给她安排了一间卧房,令她做了个艺术顾问。

    而每逢天气晴朗时,她便会在花园里翩翩起舞,欢快笑语声不断。就那样的,冯明森爱上了这个如天使般纯真美丽的少女。

    而这个南向的书房,南向的露台便成了孟玫瑰最爱流连的地方,因为这里的这片黑玫瑰是整个歌剧院生长得最美,最好的!应了她的要求,冯明森特意把旧围栏拆掉,在露台上按上有玫瑰花图案的新围栏。而孟玫瑰更是戏称,这是她的玫瑰露台。

    身子倚在围栏上,手细细抚着那玫瑰花的形状,一声叹息,冯明森的思绪重新找了回来。若非招阳,这深藏的记忆怕是再也不会被翻起了吧……是招阳,惹起了沉睡中的记忆。是招阳,唤起了隐藏在剧院里的幽灵!

    冯明森披上大衣,匆匆离开了剧院。他被不可名状的情绪牵引着,他要回到那个地方去,那个有她的地方去!而躲在剧院后巷阴影里的招阳,快步跟上,朝着那一片浓浓的夜雾奔去。

章节目录

夜妻归来之恋上我的吸血姬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御宅屋只为原作者芙蕖绿波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芙蕖绿波并收藏夜妻归来之恋上我的吸血姬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