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江明省医药学校一行(五)

    作者:罗文辉

    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一直沿留至今,并引用于教育教学领域。的确!倘若学校没有规定条文,如何管理一个学校?倘若一个班级没有纪律约定,如何能管教班上学生?倘若人流复杂的社会没有法律法规的条文制约,又如何能治理社会坏风坏气,呈现一派安祥和谐的现象呢?可是,单单只有纸面条文就能立竿见影吗?其不是,更重要的是条文实施者。如果实施者不遵条文去执行,而是假公济私,又何谈制约呢?

    在江明省医药学校10中药1班,班干部往往会利用自己的职权私自为自己多加日常操行分。从刘泰阳等二位同学与班干部熊科的争执中,我发现了往月常有的现象——那就是无论班干部是否请假旷课,无论班干部是否有过上课睡觉、上课玩手机、上课喧闹,其操行分都能居高不低,而且是高于其他同学,更是高得离奇啊!

    据《10中药一班2010年12月操行分公布表》中的加分操行情况来看,班长熊科于本月至少有两三回没有来上过早自习课,并且班主任董老师多次通报班长未到场上自习课,在公布表中却没有扣除任何一项操行分;再结合《10中药一班2010年11月操行分公布表》分析,彭可、汤微、赖芳伊、李天宝、刘娇娇、颜雯、易佳乐、温新娣、熊科、方有良、杨海山在2010年11月公布表上竟然于“满勤”一栏内多加了十三分,而学校规定的满勤标准分值为十分。由此看来,凡是与班长熊科玩得好的同学,不管是不是班干部,在2010年11月操行分公布表上多加了分数。不仅如此,在2010年9月、10月的操行分公布表中,与班长熊科、副班长邱赣华玩得好的同学的操行分似乎都高于一般关系的同学。

    另外,想必大家都知到吸烟等于自杀,烟是危害生命的魅力杀手,是无恶不作的刽子手。

    然而,在这个班上,抽烟的同学几近过半。在男同学中,除了我、叶景东等四人外,几乎多数人都会吸烟,“金圣”、“红塔山”、“雪茄”等形式各样的烟种一应俱全。在这些烟瘾多年的同学的眼里、生命中,烟是他们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比吃饭更重要。像他们如此痴迷于烟的海洋中,我不禁寒颤落泪。

    试想,在这个世界上,一个生命是多么脆弱呀!生命是有顽强的一面,但其本质上却是弱不经风罢。

    正如我们10中药1班的江涛同学,整日沉迷于酗酒吸烟,喝醉了就吐血痰,孰不知自己可能是命不久矣之征兆罢?!

    只要他想抽烟,便会常以上厕所之名在“wc”1里尽情放纵自己大口大口地吸食香烟,仿佛是处于欲仙欲死的“人间仙境”般之地。

    自从,江涛来到10中药1班上学,班里的方有良、杨海山、熊科、李天宝、彭可等人,无论男女老少,都被他的不良嗜好和坏习惯所染引。

    每每一有同学过生日,他们总会大醉一夜,痛快地喝酒,又可知喝多酒伤肝之理?

    或许他们愚昧无知,或许他们情不自禁,或许他们无法自拔,他们的不良嗜好往往受害的对象不仅仅只有自己,更多的被动受害的对象是他们身边的人,是亲人,是同学,是朋友,是老师……

    可是,“吸烟”在这所中专学校似乎没有相关的明文规定及惩罚制度,又何谈班上定规呢?

    一个好习惯,一个良好的嗜好,有助人的一生;一个好学校,一个好环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反之弊端则数不胜数。

    诚见,如果一个班没有完善的制度条文,如果班干部不会以身作则,如果一个班的班主任没有严加督管,那么,何来的班纪,何来的校规,又何来的学风呢?

    在此,我谨愿江明省医药学校能修缮制度,增进管理效率,培养出更多有素质有德育思想有才有技能的全面发展的优质生源。

    10中药1班医基自习课上记

    公元二零一零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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