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铛!”

    “铛!”

    厚重的打铁声音响起,屋内炉火旺盛,热气蒸的罗蒙的黑脸微微泛红。

    他赤着上身,古铜色的健壮肌肉,狰狞的伤疤随着打铁的动作有规律的颤动。

    烧红的锻铁在他的动作下一点点变形,制式铁剑坯逐渐成型。

    对面站着约摸十岁的男孩,用铁钳子夹起火红的铁剑胚,扔进石制水池里。

    冷冽的清水与火红的铁剑胚交融,瞬间蒸起来大片的雾气。

    罗蒙随手从架子上拿起一个脏兮兮的毛巾,胡乱的摸了把脸和身上的汗,对小男孩说:

    “艾斯,老爹我去街东头的酒馆解解渴,等回来你得把剑坯给打磨好,不然小心你的屁股。”

    “知道了,知道了。”

    艾斯头也不抬,熟练的夹起来剑坯,扔在还残留着火星的打铁石上。

    “你去喝酒我不管,别像上次那样喝醉了跟别人打架。不但老妈和我得去市政广场缴罚金,你还挨了二十鞭子。”

    “你这个臭小子,”罗蒙的黑脸涨的更红,像炸了毛的老猫。

    “那次是别人挑衅,乌鲁侮辱了你爷爷的爷爷,公民纳尔。

    你的祖先可是追随伟大的建城者罗纳慕斯,护送人民逃离寒冰恶魔的追杀,通过了十三试炼,来到优雅女神的应许之地,建立了富饶强大的美狄慕斯城邦。”

    罗蒙使劲喘了口气,大声的说:“我们不是普通的自由民家族,我的儿子,你要记住,我们是公民的后代,有我们必须要维护的荣誉。”

    “是,祖先的荣誉当然要维护。

    但是家里的钱包也很干瘪,咱们需要控制住自己的怒火,把精力投入到重新获得公民权的努力中,比如让我去读书识字,而不是敲打这该死的剑坯。”

    艾斯冷静的答道。

    他举起差不多和他半个人高的铁锤,“铛铛铛”的捶打着剑坯,把剑坯的表面打磨的渐渐光滑。

    罗蒙张开有些干涩的口,想说些什么却说不出口。

    望着冷静忙碌的儿子,他叹了口气,转身离开出门,喃喃的说,“我知道了。”

    艾斯把剑坯从打铁石上拿起,走到磨剑石旁。

    “嚯嚯”的磨剑声有节奏的响起,艾斯熟练的磨着剑坯,心思却又回到了三年前。

    他是地球人转生而来,印象中刚刚穿越时天旋地转,恍惚间被吸入母胎。

    这一世七岁时候才觉醒了前世残缺的记忆,他忘记了很多,也记住了很多。

    高楼大厦,车辆川流不息,电脑、智能手机娱乐方式层出不穷,都已经远去,再也无法触及。

    两世记忆的融合,他发了高烧,多亏了这一世的母亲精心照料,慢慢挺过了记忆融合带来的副作用。

    小孩子知道的不多,但是好歹会说这方地界的通用语,有个完整家庭,算是个正儿八经的本地居民。

    艾斯这三年经过有意识的了解,听罗蒙吹牛,听母亲讲神话故事,不放过每一次吟游诗人的吟唱表演,终于大致弄明白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似乎有神灵,他们居于不可见、不可触的卡亚神山。

    自己所在的城邦美狄慕斯,在萨利亚半岛的南部,优雅女神的应许之地。

    城邦的王,是优雅女神之子,建城者罗纳慕斯。

    “既然有神灵,就应该有超凡的存在。”

    艾斯如此想,也在时刻注意周边的现象。

    城邦的贵族们确实力气、速度、弹跳、反应力都远超常人,普通人包括城邦的士兵,也无法和半大孩子的贵族相比较。

    听说在城邦外人迹罕至的旷野,游荡着众多的魔物,有着各式各样的超凡能力。

    艾斯发挥小孩子的善于问为什么的天分,问了很多人如何能像贵族一样。

    得到的回答都是,贵族是神灵的血裔,天生远超常人,是神定的人类统治者,凡人无法成为他们。

    一个确定存在超凡生物的世界,却注定当一个凡人,艾斯有些不甘心。

    不过他的心态良好,现在处在的位置太低,接触的面也太少,所以得到的信息也都极为有限。

    只有进入城邦的中上层,才能获得更多的信息,有更多的机会。

    就算没有,以后通过抓捕游荡的魔物,乃至抽取贵族的血液,未必不能研究出他们超凡的秘密。

    艾斯的目标慢慢明确,成为城邦的中上层,也就是公民。

    美狄慕斯城邦是个年轻的殖民城邦,建城不过百年,活力十足,也有积极对外扩张的野心。

    城邦四周都是蛮族部落,游荡的魔物,距离其他文明国家较远。

    最近的文明国家群都在萨利亚半岛北部,所以这是个非常尚武、有扩张精神的城邦。

    美狄慕斯城邦是优雅女神美狄亚的应许之地,祂的直系血裔,神子罗纳慕斯统治着这里,是城邦金字塔的顶部,其下依次是贵族,公民,自由民和奴隶。

    至于如何成为公民,艾斯听父亲絮絮叨叨了很多次,自由民成为公民的条件有三:

    一是识字,二是担任过低级公职超过三年,三是立过等价于十人斩的功绩。

    凡公民者,三代后没有满足以上三条,则第四代自动失去公民权。

    也就是说,艾斯的家族正好在罗蒙这一代衰落,从公民家族变成自由民家族。

    罗蒙是个不错的城邦男儿,身材魁梧,使得一手好的剑盾格斗术,数次自备武器盔甲,作为重步兵参军,斩过十多个蛮族战士的脑袋,杀过数个魔物。

    唯一的缺点就是脑子不够聪明,学不会文字,直到三十五岁通不过考试,最终失去了公民权。

    他也顺带失去了一系列公民优待,最惠税率权,罪行减免权,年金权,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的参政权等权利。

    不能在治安最好的第一街区居住,只能搬迁到城南第八街区,靠给城邦和居民打铁为生。

    罗蒙年轻时候一直为继承公民权努力,直到彻底失去公民权,又差不多花光祖先留下的财富,才考虑到婚姻,与第八街区的自由民玛丽娜,艾斯的母亲,看对了眼,安置了下来。

    这十多年过去,罗蒙也已经四十多岁,他也慢慢变成了一名熟练的铁匠,在第八街区有了自己安稳的小家。

    酷爱喝酒的他,总是花光家里的积蓄,所以没有财力供艾斯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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