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好日子,适合南下

    安得广厦千万间,这首几百年后爱国诗人杜甫喊出来的大情怀,在现在这种茹毛饮血的残酷环境中,自然是接不了那句‘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因为在这个连活着都成问题的时代,读书真的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这里的一切都得用自己的双手打拼出来,不可能有人凭空变出房子来给人们。

    但是在所有人族人的眼中,这些坚固到能够抵挡野兽,遮风避雨的房子,还有能够让他们抵御寒冷的火炕,就是大帝王诩凭空变出来的。

    所以族人们对于王诩越发的敬畏,早中晚不管是吃饭还是睡觉前,都要向着王诩天子座驾的方向,跪拜祈祷表达自己对于大帝的感谢。

    为了不浪费族人们的虔诚,王诩特意写把《千字文》教给墨怜,让她传授给族人们当每天祈祷时的祷词。

    王诩的《神典》还没编完,所以只能拿启蒙文学来充充数了,本来想把包里的《红宝书》拿出来节选一段的,但是后来想想,不太合适。

    于是每天吃饭的之前,都会响起各种阴阳怪调的背书声,虽然《千字文》的内容他们肯定无法理解,但是却并不妨碍他们虔诚的背诵。

    这样不但有助于矫正他们的发音,更可以在以后普及教育的时候,提前给族人们尤其是下一代打下基础。

    第一批火炕和平房修建完成了,在已经被砍伐的光秃秃的山腰上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第一批有资格住进去的,是孤竹国的女性。

    对于大帝的这项决定,男人们都表示不解,父系社会中男性地位高于女性是几千年来的规则,任何好的东西都应该优先提供给男性,这是不成文的规定。

    “你们是同族,是孤竹国中的强者,强者天生就应该保护弱者,除非你们觉得自己也是弱者,可以住进去。”王诩这个理由丢出去之后,就算是墨奎都没有意见。

    尽管他们对于礼法人伦还没弄明白,但是自尊心和优越感已经形成了,对于大帝被认可的强者战士,就应该谦让那些弱小需要保护的妇孺。

    这是王诩对于族内男性‘绅士品格’的改革。

    因为一个和谐社会中,男女社会地方,任何一方太过强势都要被约束,要么用道德,要么用武力。

    原始父系社会中,女性的主要作用就是繁衍以及‘备用粮’,即便是出国圣贤的孤竹国,有着完整的礼数传承,在长年的原始生活中,也磨灭了仁义道德,更不要说后来加入的那些野人了。

    所以王诩要从现在开始,对于他们的三观进行重塑,第一步就是改变他们对于强弱之间的观念,强者不是用来欺压弱者,而是用来保护弱者的。

    当这种观念在孤竹国形成以后,不但会形成相对平衡的男女关系,更容易滋生谦逊和谦让的道德行为,所谓上行下效,当最早一批的孤竹族人都是这么做的之后,后来加入的族人自然也会慢慢适应这样的观念。

    本以为短时间看不出什么效果,但是看到有一个小男孩主动给一个小女孩让了一块排骨之后,让王诩再次了解到了,也许人之初,真的性本善呢。

    墨奎将族人居住的地方分成了五层,最高层自然是王诩的宫殿,虽然到现在图纸也没设计出来,下面一层是王离等贵客以及国中核心成员的住宿,第三层是族内妇孺,第四层是族内战士,第五层,也就是山脚下的,是还没有彻底被接纳的男野人们。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特殊的住所,就是墨壬的住所,墨壬是住在山下的,左面是狍子圈,右面的猪圈,后面是鸡笼,前面还有一个人工的池塘,里面养着几条鱼。

    当三米高,两米宽的城墙把整座被王诩明明为朝歌的部落首都,都包裹住的时候,已经入秋了,因为有一天,朝歌上空被第一批迁徙的飞鸟遮云蔽日了。

    “该南下看看了。”王诩躲在天子座驾中,看着外面骂骂咧咧满身是鸟粪的王离,轻笑道。

    旁边的墨怜抬起头,美眸中略显担忧“大帝其实不必以身涉嫌,让屠檀或者墨狼去足以。”

    “不一样。”王诩笑着摇摇头,摸了摸蹭过来撒娇的小老虎。

    两只小老虎已经长到金毛大小了,身上的毛色也渐渐显现出来了,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身上磁场不对,难得一遇的病化老虎竟然被他一胎遇见两只。

    一黑一白。

    或者说一只白化病,一只变种蓝灰虎。

    白虎大家都见过,除了白化病之外还有变种,但是黑虎或者说蓝灰虎,确是皆为罕见的,但是在古代记载中却并不少见。

    虪(shu)是华夏先人专门为这种变种黑虎起的名字。

    甝(han)则是先人们专门为变种白虎而起的名字。

    虎作为古代兵伐之时的代表,自古以来便于战争脱不了关系,尤其是阴阳家至汉代衍生出的各种谶纬学说中,虎更是代表着军兵、庚辛、义德等含义。

    而白虎则作为祥瑞,为国之利器,君王监兵所以大将军的堂口,称之为白虎节堂。

    所以甝者,白虎也!降则天下安!

    自古阴阳相反,白虎为祥瑞,黑虎自然就为不祥之兆。

    虪者,黑虎也!降则天下乱!

    但是抛开这些文学艺术形象,白虎和黑虎都是一种隐性基因返祖而出现的变种。

    如果再把时间线向前推几万年,白虎和黑虎在地球上并不算什么稀奇的东西,只不过后来在生物淘汰中,白色和黑色条纹对于老虎的生存不利,所以这些显性基因虎种就慢慢灭绝了。

    主要因为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是色盲。

    除了人类之外,哺乳动物是分不清橙色与绿色的,在食草动物眼中,是跟草一个颜色,所以橙色皮毛的猛兽在捕猎中具有明显的隐蔽优势。

    而白色和灰黑的皮毛在哺乳动物眼中,无异于黑夜中的萤火虫了,久而久之,白虎跟黑虎就因为毛色吃亏慢慢绝迹,但是他们的隐性基因还是藏在子孙当中的,不一定那一代,就变种了。

    王诩就下来这两只,好死不死就是变种虎,也算是一个美丽的意外吧。

    不过这种意外在王离眼中,就是充满着神话色彩的必然了。

    果然,羡门中人随便养个宠物,都对天下兴衰有着直接影响。

    而且王诩发现,王离自从发现了这两只小老虎的毛色之后,脑子就有点不好使了,总能冒出一些大逆不道的想法。

    “点兵,咱们今天南下看看。”王诩跳下天子座驾,对着溪边洗澡的王离说道。

    “今天?”王离头上的鸟屎还没有洗干净,抬头惊讶的问道。

    “嗯,今天是个好日子,我算过了。”王诩忍着笑意说道。

    “好个屁,刚才那群死鸟你没看到?”王离大怒。

    “这就是好兆头啊,候鸟南飞,说明迁徙开始了,这个时候鸟滩那边一定有很多雏鸟快要成型了抓回来刚好可以养。”王诩笑道。

    “抓鸟干什么?老子要去抓人!”王离没好气的说道。

    “我们都知道这个道理,那些需要食物过冬的野人自然也知道啊,说不定可以碰上呢。”王诩笑道“这样就能够知道他们准确的部落位置了。”

    王离眨了眨眼,头埋进溪水里喊道“铁牛,去喊人!咱们今天去打秋风!”

    铁牛应了一声,开心的去报信。

    不到半个小时,四十骑的队伍整装待发。

    驾着狍子车的墨壬也跟了过来,他平时一般都不离开他的动物园,是因为今天要去抓鸟才出来,狍子们已经被他训练的比马还要听话了,而且他还跟山魈们混熟了,有几只大山魈每天还能帮他放牧。

    这两个月王家军们过得很无聊,方圆十几里的猎物都被他们杀的杀,抓的抓,更远的地方又不让他们去,听说有放风的机会,自然一个个都是神采飞扬的。

    在一个青娘弟弟的带领下,沿途南下二十里,到了所谓的鸟滩,王诩发现这边确实是一处风景绝佳的湿地,确实如青娘所说,湿地上的鸟想砂子一样铺满了地上,看的墨壬眼睛都绿了。

    “去吧,能抓多少抓多少,不过小心点,别被鸟给打回来。”王诩对着墨壬笑道。

    墨壬扶了扶自己的驼鹿角咧嘴笑道“大帝您就瞧好吧。”

    说完带着背着藤筐的山魈向着湿地冲去。

    “这边还有仙鹤?”王离也惊讶道。

    “你要是喜欢可以抓几只回去养。”王诩看着那些成群结队高傲的丹顶鹤,这些在后世的国家保护动物,在这边还真是一点也不值钱啊。

    “这东西在中原可是稀罕东西,皇宫里养了几只,秦王都宝贝的不得了,不过看到这些,我心情也是很复杂。”王离叹了口气,眸子黯淡。

    物以稀为贵,这个道理亘古不变。

    “等下倒是可以尝尝味道如何。”不够转眼间王离就吞着口水说道。

    王诩笑而不语。

    “我等去帮公子抓几只。”几个侍卫主动请缨,策马冲入湿地,惊起无数飞禽。

    他们也很想尝尝,秦王都宝贝的东西,是个什么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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