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巴的赖站在石塔边上眺望着远方,身边是明军。

    三日前有快船来此,通知大明船队即将到达的消息。

    “谁带队?”

    上次郑和来了一趟,占城赚了不少,占巴的赖的日子不错,所以想着再来一次交易。

    王便只是摇头,他已经厌倦了驻守占城的这份任务,上书十余次,只求调离,降职都行。

    可上面每次都只是抚慰,说是他熟悉这边,若是重新换人,到时候难免出问题云云。

    一句话,你熟悉占城,那你就继续呆着。

    后面有占巴的赖的坐骑——一头象。

    那大象突然一声鸣叫,声音清越。

    “有船来了!”

    众人抬头看去,就见天际出现几个黑点。

    慢慢的,那几个黑点渐渐变大。

    渐渐的,黑点越来越多。

    占巴的赖欢喜的道:“这次船队也不少啊!”

    船队大,那就说明货物多。

    货物多……

    郑和虽然是航海巨擘,可在贸易上却会让沿海诸国占不少便宜。

    “郑公公还能再出海二十年!”

    欢喜之下,占巴的赖就为郑和祈祷起来。

    一群光脚的臣子都在欢喜的祈祷着,王便冷眼看着,越发的想离开这里了。

    哪怕是交趾也好啊!

    交趾如今移民不少,而且当地的学校很多,都在教授大明语言和文字。

    那些来交趾公干或是经商的人,面对现在交趾的局势,几乎都是不敢置信。

    按照那些儒生的说法:交趾的教化蒸蒸日上,已经和大明没什么区别了。

    王便看了边上的那个儒生一眼,第一次觉得这些读书人也不是那么讨厌。

    “娘,我们等谁?”

    身后有女孩的声音传来,王便露出了微笑,回身拱手道:“小娘大人,伯爷马上就到。”

    就在后面,一脸风霜之色的小娘牵着一个女孩站在那里,一直在看着远方的船队。

    女孩十二三岁的模样,脸色不是这边普遍的黝黑,而是略白嫩,看着竟有些难得一见的活泼和天真。

    这便是小娘那个生长在福窝里的女儿。

    船队渐渐逼近,先遣快船已经靠岸了,一队军士上岸。

    “是聚宝山卫!”

    看到这些军士都扛着火枪后,有人就惊呼道。

    占巴的赖的面色煞白,身体摇晃一下,说道:“叫人准备好酒好菜,马上去!”

    那队军士上岸后就开始清理人,喊着腾空地方,然后王便也带着麾下出来维持秩序。

    “那个杀神来了啊!”

    占城方面的人都两股战战,乖巧的听从吩咐站在后面。

    当方醒换了小船靠岸时,占巴的赖迎上前去,喊道:“见过大明兴和伯……”

    方醒上岸后身体摇晃了几下,然后站在原地拱手道:“见过占城王。”

    他看看众人,在小娘和那个儒生那里停留了一瞬,然后说道:“本伯奉旨率船队出海,占城是第一站,希望两国永保和平,共享安宁。”

    这是基调!

    占巴的赖马上说道:“是,小王愿虔诚献上对大明的供奉,占城对大明的忠诚永世不变,谁都不会变,不许变。”

    这个表态很得力,王贺面露微笑,随从的官员将领们都神色轻松。

    这是友谊的象征。

    可方醒只是微微颔首,说道:“占城王的忠诚本伯会转达给陛下,希望大明和占城的友谊长久。”

    这就是结束的意思。

    哪怕是国王,可方醒也就是敷衍了几下。

    占巴的赖也巴不得早点完事。他害怕和方醒打交道,担心某一天方醒会换了一副狰狞的面孔,然后把他从占城王的宝座上掀下来。

    他站在边上,看着方醒走向后面的那几个人。

    那儒生上前一步,躬身道:“学生陈忠仁见过兴和伯。”

    方醒疾步上前扶住了他,然后微笑道:“一路辛苦了。”

    陈忠仁愕然,周围的人也惊讶。

    他只是个落魄的文人,被礼部的人花言巧语的骗到了交趾来教书,地位和方醒压根没法比。

    按照常规,方醒只需微微颔首就是最大的褒奖了。

    “学生不辛苦。”

    陈忠仁下意识的就作出反应。

    方醒松开手,欣赏的道:“你在交趾四处奔走,教导出了几百人,这些人分散各地去教授百姓,为交趾的稳定立下了大功,你,功在社稷!”

    陈忠仁没想到方醒居然会这么评价自己,一时间来交趾后的艰辛就浮上心头。

    “学生只是尽力而为……当不得,当不得兴和伯的夸赞。”

    陈忠仁有些哽咽了,微微低头。

    方醒看了一眼两边,大声的道:“好一个尽力而为!若是人人都作此想,照此做,大明万世永昌就不是虚言!”

    陈忠仁躬身,难免泪眼模糊,感慨万千。

    方醒出海,那自然就代表着大明,代表着皇帝。

    有了方醒这番话,陈忠仁以后在交趾的地位就要持续上升了。兴许十年后,一个知府,甚至是按察使就出现了。

    方醒把目光转向右边,对那小孩子微笑问道:“喜欢大明吗?”

    小娘低头看着女儿。

    女孩大声的道:“喜欢,我就是大明人。”

    方醒笑着摸摸她的头顶,然后抬头看向小娘。

    “你辛苦了,要多注意身体,大明还需要你继续效力。”

    小娘男人般的拱手道:“伯爷放心,下官定然要为大明效命五十年。”

    这是当年方醒给小娘说的:你将为大明工作五十年!

    方醒莞尔道:“你倒是还记得那话。”

    小娘的眼睛微红,想起了当年自己杀了丈夫之后的绝望。

    正是这个男人把自己从绝望的黑暗中拉了出来,给了她光明。

    “下官永远都记得这话。”

    “好吧,不过你看着不大好,正好船队有好郎中,还是御医,那个……来人,请了御医来。”

    有人马上去后面找御医,而现场也是有些轰动。

    小娘作为行走外界的女官广为人知,一些人骂她不守妇道,但更多的人在赞赏她为大明努力工作的态度。

    甚至连朱棣当年都夸赞过她,所以这个女人在交趾的地位有些超然。

    她在交趾奔走多年,如今交趾女人的地位渐渐的变高,那些懒惰的男人如果再不勤劳些,交趾说不得就要变成大明某些大儒痛心疾首的‘牝鸡司晨’了。

    而这一切朝中从皇帝到臣子都喜闻乐见,所以每年都有天使快马赶到交趾,然后带着丰厚的赏赐,用旨意当众夸赞着小娘。

    所以她的女儿看着很天真,这是被保护的很好,而且生活水平在交趾应当是上等,才能养出这等女儿来。

    连占巴的赖都艳羡的看着小娘,他要是病了,按照方醒的尿性,说不定就会坐视……

    ——这是使者说的。

    使者说这位兴和伯是杀神,而且攻击性非常强,占城惹不得。

    方醒最后走到了王便的身前。

    “见过伯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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