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人现在的能力,想要在一天内完成林坤的布局,难度还真不小,一旦超过一天的话,凶手又有可能离开这里。
    故而,他们一早便开始行动起来,如果顺利的话,计划将在今晚展开。
    可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一件出乎预料的事情发生,导致计划被彻底打乱。
    就在中午时分,安乐窝里又死人了,而且死亡方法与前两晚死的那些人一样,都是被杀死后心脏被挖了出来。
    一时间,本来就人心惶惶的安乐窝陷入了恐慌之中,一些人忍不住离开了这里,热闹的街道变得越发冷清起来。
    林坤却是从这次杀人中感觉到了一丝不一样的味道,他选择暂停了计划,让郑晓莲前去打听了一下情况。
    不得不说,这家伙在打听情报这一方面还是有两把刷子的,特别是拥有一具漂亮的女性身体,简直是如鱼得水。
    不到两个小时,郑晓莲便赶了回来。
    案发地点在安乐窝西区的一栋居民楼里,她赶到到那里的时候,警察已经彻底把那里封锁,外人不得入内。
    不过她跟林坤一样,同样拥有一个侦探的身份,所以费了一番功夫,与警方进行沟通之后,获得了协助调查的资格。
    被害者是一个年轻女性,很普通的一个人,没有任何前科。
    邻居嘴里的乖乖女、性格很温柔,脾气超好,根本不可能招惹到别人。
    这是一个从各方面来看,都能称得上“好人”的女生,与凶手选择的目标截然相反。
    并且作案时间也与凶手相反,“那家伙”作案时间全部在晚上,这次却发生在正午。
    作案手法虽然全都是杀人挖心,但郑晓莲在现场却发现,这次的案子,被害者的整个心脏都不见了。
    而且在被害者的厨房,有过烹饪的痕迹……
    显然,这个案子与“那家伙”所做的案子截然相反,多半不是同一人所为。
    这个凶手用同样的方法来作案,目的几乎没有丝毫掩饰,就是来挑衅“那家伙”。
    他还特意挑选了一个人很好、很可爱的小女生,更容易激发“那家伙”心底的怒火。
    这人的目的与林坤他们一致,都是为了把“那家伙”引出来,几乎可以肯定是一名鬼使。
    而这杀人后把对方的身体做成食物的手段,倒是挺容易让人想起那个叫做“绅士”的家伙。
    最重要的是,三人谋划准备了半天,居然被人捷足先登了!
    “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郑晓莲神情有些低落。
    她本以为三人远远领先其他鬼使,没想到居然还会被人捷足先登。
    说到底还是有些小看其他鬼使了,能来到这一回合的家伙,都是有两把刷子的。
    “那个鬼使敢这么做,肯定是做足了准备,少说也有个三四成把握对付‘那东西’,不然他这个行为就是在自杀。”老余脸色也有些难看,“我们不做一点应对措施的话,风险实在是太大了,真有可能被他赢得奖励。”
    “我们能做什么应对措施?”郑晓莲没好气道。
    “假如我们能提前找到那个鬼使的藏身之处的话,局势就能迎刃而解……”老余沉吟片刻道。
    “怎么找?”郑晓莲有气无力道,“这个世界,既没有监控摄像头,又没有网络,痕检技术还落后的夸张。”
    她翻了个白眼,“说实话,我随便作一个案,被抓到的几率都不大,别人如此精心准备的作案,根本没可能留下什么线索。
    不是我看不起你们,我们三个短时间内应该没可能通过那个案件抓到背后的鬼使。”
    “你也说了,我们三个都找不到那个鬼使,那你觉得‘那家伙’能找到吗?”林坤突然开口道。
    “你的意思是它也找不到?”郑晓莲摇了摇头,“那东西的能力根本不能用常理来推测,想找个人还是相当简单的吧?”
    “难说……”老余的眼前却是亮了起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那东西虽然表现出来的手段十分诡异强悍,但还真不一定有什么特殊的寻人手段。”
    “那东西挑选的目标,除了都小有恶名之外,还有着一个惊人的相似之处……”林坤眼神极其明亮,“那就是死的那几个全都是位于明面上的人。
    他们虽然作恶多端,但都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没什么人能奈何他们,根本不需要躲藏,想找到他们简直轻而易举!”
    “对啊!”郑晓莲一拍大腿,恍然大悟,“这个城市里明明有那么多逍遥法外的变态、杀人狂,杀这些人效果绝对比杀那几个人好一万倍。”
    她渐渐兴奋起来,“可它却没有这么做,归根到底,不是它不想,而是它做不到,它根本找不到那些藏在暗中的杀人犯!”
    “这么说来,那家伙的能力远没有我们想象中厉害。”老余搓了搓下巴上的胡茬,“那个鬼使多半也是看透了这一点才敢如此肆无忌惮的挑衅,那东西虽然有轻松杀掉他的能力,但根本找不到他!”
    “可这样的话,那个鬼使这个行为又有什么意义呢?”郑晓莲习惯性的望向林坤,“他总不可能就是挑衅一下那东西吧?”
    由于两人一开始都是受制于林坤,在这家伙手上吃了不小的亏,心底难免有些不爽。
    合作起来,自然不可能听从林坤的指挥,刚开始都是各查各的,顶多一起总结一下,得到的讯息藏着掖着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林坤虽没有刻意炫耀,但那洞悉人心以及观察入微的能力在关键时刻,一点点显露。
    潜移默化间,两人已经把他当成了主心骨,并且开始不自觉的听从他的意见和安排。
    直到现在,三人才算是一个真正的团队!
    先前的三人,与其说是团队,倒不如说是三个走在一起的路人,大部分时间都是各自为战、各怀鬼胎,恐怕只有被逼无奈时才会合作。
    那是因为一个队伍里,只需要一个声音,没有能力足以服众的人出来指挥、领导,谁也不服谁,几人才会像一盘散沙。
    如今林坤展示出来的能力已经得到两人的认可,兵不血刃、自然而然的就得到了话语权。
    假如他一开始就命令两人乖乖听他指挥,那肯定只会激起对方的逆反心理。
    哪怕他后面表现确实出色,也依旧无法收买人心,说不定还会故意跟他对着干,跟现在比起来完全落了下乘。
    这种东西,对林坤而言不过是一点点掌控人心的小手段。
    不卑不亢,用实力说话的人,总是比能力不凡却狂妄自大的人更讨人喜欢。
    哪怕林坤本来不是个这样的人,但他现在,至少要装成这样的人。
    这就是高情商在人际交往时的巨大作用,不过对他而言,也只是一个用来掌控人心的手段罢了。
    “意义不是已经很明显了吗?”林坤淡笑道,“那个鬼使敢设计这样一场凶杀案,肯定是有着绝对的自信,认定‘那家伙’无法通过这个案子找到自己。”
    他顿了顿,“所以这个案子只是他布下的局,他只要在现场特意留下一点看似很隐秘的线索充当诱饵,‘那家伙’肯定就会像闻着血腥味的鲨鱼一样乖乖上钩。”
    他看着两人,伸出一根手指,“而我们现在,需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找出那个诱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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