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吸血鬼 作者:灵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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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吸血鬼 作者:灵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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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我匆匆赶回墓园办事处去查询前任墓管的通讯地址,想着他们一定知道点什么,好不容易找到了,却发现他们也于前日双双搬家跑路,同样的,具体不明。

    十足蹊跷———做这些的人,到底是为了什么?又在针对谁?

    脑中灵光一线,岩浆家族!对,我该去问问岩浆家族。

    我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坐上客机穿越大半个美国不食不休的按着记忆中寻到我救起的岩浆家族掌权人最后(1917年)跟我说过的大本营的地址,却发现那里连半座办公楼都没有,早已变成了连锁超市靶子店。超市里面商品琳琅,灯光亮眼,三三两两的人们拎着购物袋子进进出出,顺着电梯上上下下,一派的采购愉快。

    我不甘心的跑到经理和财务的办公室、员工宿舍、地下车库利起眼细细查探翻找……

    整整十天,一无所获。

    寒风匿暖,万物复苏,新生破土,树花抽芽。

    我心如秋风的回到墓园,想查查还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结果瞅了半天,什么也没看出来,公墓的管理员特意来跑来问我要不要将拉斐尔的坟墓修好,此事他们不敢擅断,还请示了上级问我需不需索求赔偿?我给了他们一大笔钱,殷殷嘱托:请务必保持原样。

    我垂头丧气的从墓园附近的便利店买了一包廉价烟,蹲坐在花坛的石阶上拨出来抽了一根又一根,吞云吐雾,直到头昏脑涨。

    此地很清幽,没几个人。

    嗓子受了廉价烟草的刺激,连连咳嗽起来,绷不住的“咳咳,咳咳咳……”唉,真特么憋屈啊!老子遂脱下身上的黑色风衣,团了团抱在怀里,解了领口两颗衬衫的扣子仰脖顺气。

    不得不说香烟真是个不错的东西,人类能饮酒至醉,我却不能,但是我能够和人类一样,抽烟抽到头脑昏昏,昏昏欲吐。

    我不知晓究竟是谁盗了拉斐尔的骨灰?动机是什么?拉斐尔的骨灰现又在何处?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怨恨,竟然连死人都不放过?

    那位我现在还不知姓名的人,你最好对上帝诚心祈祷,不要被我找出来……

    “喂,你是在等活儿吗?”忽然听到一声笑问。

    老子捏着烟屁股,透过呼出的白烟半扭头斜过眼打量起现在站在老子身旁的路人。路人剃了个短寸飞机头,长得很好看,尤其打眼的是眼角眉梢带着一抹艳气。神奇的是,那抹艳气非但没有让这副好面目俗气起来,反而衬得更加贵气。这人从头到脚全是名牌,料子都是顶好的料子,看得出都是定制的,头发也打理的一丝不苟。如果不是在跟老子搭讪而是在闲庭信步,应该是一位气质上佳又帅又美的移动吸睛土豪。

    路人看我瞅他,翘起嘴角吐了下舌头,笑得更加暧昧。

    老子正心情不好,是你自己要往枪口上撞的,我默默的感受了下饥饿的肠胃,嫣然弯长双眼,呼烟呛笑着说:“怎么,有事儿?”

    那人立刻走到我对面,俯下身同我对视,轻佻一笑:“如果你愿意的话,陪我玩玩儿怎么样?”

    我这才看清那人近在咫尺的眼眸,是灰色的,不由呆了呆,又愣了愣,想到了拉斐尔,心里一阵刺痛———

    一模一样的眼睛颜色,却没有那么暖、那么亮,反而透着一股子阴媚。

    “发什么呆?”那人抬手正要推我的肩膀,我忽然一歪身,躲了。

    “哦?不让人碰啊?”路人露出一个纨绔的笑,伸手朝远处一指,眼底幽光散着“莫要给脸不要脸”的意味:“看到你在这里站街,我可是特意停下车走过来的。原来从这儿过的时候,我可是从来没停下过。”

    这么说老子还得感谢你看得上喽?去你x的站街!真特么的点背,连选个地方嗟叹惆怅都选到了那些职业男孩经常出没的地方,不得清净啊……

    我转头看到路人停在路边的敞篷威龙,一声叹息:“你是第一个敢这么调戏老子的人,但是我决定放过你,你走吧。”感谢你的灰色眼眸吧。

    “什么叫放过我?”路人盯住老子的双目,食指一扬,轻轻挑住了老子的下巴,眼角的艳色更浓,“这是情话吗?”

    “不是,而是……”我眼珠往下一移,瞧向那只不安分的手指头,微微一笑———“我有艾滋。”

    路人怔住了,脸上的笑意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殆尽,即刻便直起身子,眼中的嫌弃清晰明了,后又盯了老子两秒,扔下一句fuck,撤手便走。

    看着酷闪的威龙绝尘而去,我抽出一根烟,勾起唇角讥讽一笑。啧啧,这就是人性啊……

    天高地阔,圈地不小的墓园里橡树成林,清风自地面旋然而上,乍暖还寒,肃穆而瑟瑟。

    头涨迷蒙中,我眯眼看着烟盒里的烟再也倒不出来了,便起身跺了跺脚,掰了掰手腕,活动了下筋骨,挺直身板,漫行而去。

    ……

    整整五年,日升日落,四季轮转,从波兰罗马尼亚瑞士意大利,再到挪威希腊德国瑞典,一镇又一镇,一城又一城,黄土白沙,森林草地,农家村落,大厦霓虹。

    在仿若没有尽头的路途中,我不肯放过一处地寻找玛丽一家的下落。这次所以从丹麦飞来英国,就是为了找到玛丽问个明白。

    我问自己,值吗?为了一坛骨灰?

    我又笑了,值啊,因为拉斐尔是我的啊。

    “没事啊没事,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就当旅游了~”我不断的安慰着早已心力交瘁筋疲力竭的自己。磨牙的怒火早已熄灭,只剩疑问缠在心头,不离不去、不化不开,憋在胸口,日有所增,梗郁成结。

    有时候我也会想,玛丽他们是不是已经回到美国了?亦或去亚洲了?但是我还是打算先将欧洲找遍,再前往他途。

    为什么?只是因为欧洲的可能性最大……

    从丹麦来到英国,我之所以花大力气去重新和布莱克家族打交道,不仅仅是为了钱,更是为了借势。不得不承认一点,即使我不太喜欢同人类打交道,可是我……已经太累了。

    玛丽是岩浆家族的人,岩浆家族现在怎样我毫不关心,但是能把玛丽逼到搬家的用脚趾头想一想也不会是个简单的人物。这种不简单的人物,最好用同样不简单的人物去对付。

    直到,那天在ninight酒吧碰到了蓬蓬头的詹姆斯———

    同玛丽和她儿子一样的黑色蓬头卷发与金棕色眼眸,干着盗窃的行当被当场抓包还毫无怯意,我眼前一亮,迫不及待的想抓他去审,甚至不得不携着他冒雨疾奔了一段路才舒缓了内心像月圆之夜汹涌的海浪拍岸般的激动和欢愉。

    我微微躬身,礼貌的笑了笑,脱口而出:“我是吸血鬼,很高兴认识你。”

    他说他叫詹姆斯,跟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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