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上说…… 作者:雾十

    31Stage 31.参观阅兵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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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ge31.参观阅兵之日——利亚特:能和陛下穿情侣装,我,我……这辈子真的值了。

    休整一夜,第二天一早,路易斯神奇的看到了大祭司再一次抢了度玛行的侍从总长的活儿,带着一队女仆装的魔族推门进来,准备伺候他洗漱吃饭。

    “陛下,我真的很想念您。”大祭司开口便是在一诉衷肠。

    “……”如无意外,我们只有一天没见而已。虽然路易斯并不会因为别人喜欢他而苦恼,但太喜欢了,偶尔也会觉得有点囧呢,特别是你明明知道这种喜欢不带任何情-欲-色彩,对方的表现却还是那么容易误导别人的时候。

    “您还是那么闪耀,美丽,英明……”以下省略千字歌功颂德的优美词藻。

    路易斯在**皮疙瘩掉满地中,坚强的活了下去。

    一切准备妥当,他们就移步餐厅用餐了,早早的等在那里的是同路易斯一样穿着一身黑色军礼服的利尔,远远的看上去像极了……父子装。

    “看来利尔的品味已经越来越像陛下了这么好了。”大祭司无时无刻不忘给路易斯贴金。

    路易斯沉浸在父子装想法里的大脑终于找回了理智,轻咳了一声,毫无愧疚的收下了大祭司的夸奖,他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他和利尔才不是什么父子装呢,他还没有那么老!只是利尔的品味被他熏陶了!是的,就是这样!

    灰发的小男孩明显也因为他和路易斯今天撞衫的打扮而雀跃着,他想,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情侣装?

    情侣,利尔表示他喜欢这个词。

    是啊,利尔的世界好像一瞬间豁然开朗,他想要和陛下成为情侣,这就是他一直以来有个朦胧的感觉却始终无法找到的准确定义,他不想只是把路易斯当做一个被憧憬着魔王,信仰着的神明,他想要占有他,他成为他的唯一,他想要他们就像是普通人一样成为很普通的情侣……

    但这样,算不算是渎神的一种呢?利尔很快就从豁然开朗,陷入了他人生中最大的困惑里。他想要占有他的神明,和他的魔王融为一体,这样想法到底对吗?

    没有人可以回答他。

    至于出现在这里的大祭司,利尔是全无惊讶的,如果大祭司不出现在这里,他才会比较惊讶。毕竟魔法阵很便利,一来一回没有任何压力。利尔现在还没有开学,等他开学后,路易斯的巡视却还会继续的时候,他也会采用这种方式每晚来和路易斯见面。

    戳了戳盘子里的土豆泥,利尔全无食欲,但又不得不勉强自己吃下去,无论他对路易斯这种想法是对是错,他都需要努力长大,获得强大的力量。

    在耐罗军团长和雷米尔族长来了之后,大祭司表示了告辞,他还要赶回帝都巴尔,去陪难缠的圣女候补夏洛特,第一千次诅咒那个该死的小女孩,怎么就有那么大的耐心陪他耗在帝都,赶紧走吧,她走了他才好来随时随地的来陪侍在陛下左右tat

    陪侍这个词,要慎用,艾斯!by:大长老

    ……

    “您打算什么时候回去呢?”大祭司第一千次这样的提问,他表示,让那些委婉都去见鬼吧!他现在只想把眼前这个姑娘送走。

    “等到我见到魔王大人之后。”夏洛特笑着用魔族通用语回答。

    “你会说魔族通用语?!”大祭司一愣,如果夏洛特会说魔族通用语,那他这几天屈尊降贵的用古语到底是要闹哪样啊擦!这个女孩果然是个折磨人的小恶魔。

    “我说过我不会说魔族通用语了吗?”夏洛特故意露出一个吃惊的表情,令人很得牙痒痒。人类自治联盟千年才出了夏洛特这么一个的天才,她自幼聪颖,过目不忘,虽然魔族通用语确实难学,但只要想到这是成为魔王陛下妻子的新娘必修课程,又有什么是能够难得到她的?她连做饭都学会了呢。

    “那你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说!”大祭司很愤怒,他觉得他被人戏耍了。

    “那你为什么不让我去见魔王陛下?”夏洛特问。

    “因为陛下不想见你!”大祭司毫不留情的回答。

    “那我的回答就是,因为我一开始不想跟你说魔族通用语!”夏洛特针锋相对。

    ……

    路易斯今天的行程安排第一站就是去第四魔军团驻扎地阅兵。

    路易斯看过无数次各国首领阅兵,小时候也曾沾光跟着他父亲、爸爸以及兄长亲身参观过a国的阅兵仪式,但让他以最高首领的身份去参观阅兵,还是从未有过的经历。

    刚巧,早上的时候下了今年的第一场春雨。魔族节气和日期与路易斯所在的现代天朝略有不同,虽然还是有春夏秋冬四季,但却不像天朝是从二三月开始算春节,这边天气很规律,十二月底的新年一过,一月开始就是春天了。

    这场贵如油春雨很短暂,就好像只是洒水车给路面扫了一次水一样。风雨过后,彩虹出现在天边,和彩虹下的军队形成了一道十分诡异却又看上去很契合的美丽场景。

    身着紫色军服的士兵们,笔挺的站在那里等待检阅,昂首挺,飒爽英姿。很适合做成征军的标准宣传画,绝对会激起不少人的从军热情。所以说,“希特勒说的军服一定要帅气,这样年轻人就会义无反顾的投军效劳”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礼响起,军乐开场。

    一身黑色银边的军服,包裹着路易斯瘦的颀长身姿,身上还佩戴着代表着最高军队首领的绶带以及无数荣誉奖章,他站在主席台上俯视全场,黑发黑眸,肃杀硬挺,颇有一点好像他就是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掌控一切的感觉。

    利尔整颗心都为之剧烈的跳动着,他曾经一直在追求的就是成为这样的男人,强势、果断、聪明以及令人永不会忘怀的冷峻。

    但现在,很显然这个目标定的低了点。

    是的,他要成为比路更加优秀的人,他才能够拥有他,他才能够敢于对路说出那句,我爱你,请和我在一起。

    一早上困扰利尔的问题在那一瞬间烟消云散了,是的,有什么还迷茫而又困扰的呢,如果他终有一天成为比路还要强大的人,他就会像路表白,让他成为他的唯一,独占他的神明。如果他无法成为比路还要优秀的人,他又有什么资格谈独占呢?

    路易斯的眼前开始出现一条笔直的光明大道,要么成功,得到一切,要么输掉的彻底。每一个成功人士其实都拥有一种孤掷一注的豪赌情,利尔这样认为。

    阅兵开始前,路易斯忐忑准备了一晚的演讲,终于开始到了要面对大众的一刻,

    铿锵有力、掷地有声,路易斯说:“诸君,辛苦了,但你们怕苦吗?”

    “不怕!”

    “诸君,劳累了,但你们怕累吗?”

    “不怕。”

    “诸君,不怕苦,不怕累,是为了什么?当然就是为了整个东方魔域的最高利益!”

    “为了东方魔域!为了魔族!为了路西法陛下!”

    敬礼,路易斯短暂的演讲成功落幕。

    其实把路易斯刚刚那些翻译成天朝话,那就是,同志们辛苦了。但路易斯知道这些士兵肯定不会说为人民服务,所以就换了个一问一答的形式,最后又剽窃了一下哈利波特中他很欣赏的第一代魔王格林德沃的至理名言,为了最高的利益。

    至于后面为了魔族和为了路西法陛下,这个只能归结于魔族天然呆强大的联想能力了。

    演讲完了,阅兵开始,比起现代的阅兵仪式,明显东方魔域的阅兵就要劲爆的多。魔法和武技的表演轮番上阵,让路易斯很是感受了一把什么叫史诗级的幻想表演,特别是光之箭的表演。路易斯真的很好奇,这些魔族以及那些人类,到底是怎么能够在魔族使用的武器是光之箭的时候,还会坚定的认为魔族是魔族……

    他是说,那些光之箭的效果不要太圣洁啊,一看就不是反派该持有的技能啊,没有常识也该有点正常人都会有的判断力啊魂淡们!

    咳,而接下来的表演让路易斯明白了为什么魔族能够被认为是魔族,那也是给了路易斯最深刻的表演。看上去文文弱弱的耐罗军团长,一个昏天灭地的雷击魔法展示,令天地都为之变色,让人打从心里战栗,明白这个眼盲的军团长其实也是个狠角色。

    表演结束,路易斯都是好几秒才从那种震撼心灵的雷击中缓过劲儿,他想,那些修仙小说中的九天雷劫也就不过如此了吧。

    然后,一秒钟变凶残的耐罗军团长就又变回了他文文弱弱的款,握着他的绅士棍重新走了回来。

    “陛下。”他这样对利尔说。

    “……大人,您又看错方向了。”书记官小声提醒。

    再没有哪一刻比一刻更让路易斯明白,耐罗军团长手上的并不是装逼用的绅士棍,而是盲人杖。话说,这样的人,才是大杀器吧,敌我不分的那种,会不会出现雷击出现偏差的可能呢?

    利尔代路易斯问出了他的好奇。

    耐罗军团长好像毫不介意被人说他眼盲,他笑着回答了利尔的问题:“正因如此我才会选择修习雷系魔法啊,特别是高级的雷系魔法,群攻效果好,一道闪电打不死,一大片闪电总有中招的,不是?”

    “……”原来雷系群攻魔法的背后还有这层深意吗?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呃,后台没有显示名字的一位亲的地雷~爱乃~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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