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锦生香 作者:楼笙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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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铮那个人,他真要想做一件事,就会不顾一切代价达成目的。果然,后来宗恒得知,萧铮悄悄联络颜舒,私下许诺了他种种好处,包括保留部族的独立,在大延的官场给他高官和封赏,最重要的,在颜舒的地盘内,延朝也不再像鹄邪旧制那样抽取重税——这一点,真是典型的“萧铮式”的胆大妄为,他甚至代替远在华胤的宗恪做了决定。

    这么优厚的条件,是个人就会动心,更别提萧铮本身具有的个人魅力。

    事情进展的迅速且良好,然而到了受降的当口,却出了问题:颜舒有意反悔。

    激变是在受降那天发生的,萧铮带了十五个人去见颜舒,却遭到他帐下勇士的劫杀,很明显,颜舒反悔了。

    见此情景,手下劝萧铮先退回来,不要硬拼,与赵王做了商议再决定。

    萧铮却不肯,他说:“就这么回去,往后我哪里还有脸面留在赵王的麾下?诸君如果愿意,就随我一道冲进去质问颜舒,若心生胆怯,尽管自行回营。”

    结果是,没有一个人愿意转头回去。

    萧铮就带着这十五个人,一路厮杀,一直杀到了颜舒的面前。当他一身是血冲进摩勒部领主金帐之内,颜舒正在招待鹄邪王派来的密使吃酒,主客二人,被从天而降的萧铮给吓了个半死。

    萧铮见状勃然大怒,用刀指着颜舒的鼻子斥责他言而无信,是卑鄙无耻的小人。颜舒被他骂得颜面大失,他分辨说,摩勒部只是鹄邪九部之一,势单力薄,他担心归降之后会遭到鹄邪王的猛烈报复。

    萧铮冷笑,他说既然如此,那就让颜舒看看,到底哪一方才是强者。

    萧铮做了他生命中的又一次豪赌,他愿与颜舒帐下的十勇士来一场马上“夺劫”,他一人,对那十个人。如果输了,自己连同身后十五随从,一起把人头交给颜舒,让他带去给鹄邪王请赏。

    “如果在下赢了,领主,请把他交给在下。”萧铮用刀指了指那名鹄邪王的密使。

    密使脸色惨白,不由望向颜舒,颜舒沉吟片刻,同意了。

    “夺劫”是鹄邪人和狄人都熟悉的一种骑术游戏,一方为守,一方为夺,要夺下目标手中的兵刃才算赢。当时萧铮已经负伤,在场的人都觉得他胜算不大,再看看颜舒帐下那十勇士,个个人高马大,黑壮的如铁塔般,手里的刀锋雪亮冰冷,怎么看,萧铮都输定了。

    一刻钟后,所有的人都不由在心里扭转认知:尽管受了伤,但是颜舒手下的勇士在萧铮面前,依然好像笨拙无力的玩偶,他们的人头,接二连三跌落在萧铮的马蹄之下。

    ……当最后一名勇士被萧铮砍落马下,他那匹“青玉狮子”已经变成了血狮子,马匹的双眼,连睫毛上都挂着丝丝血肉,马匹伤口的鲜血滴在黄沙上,如一朵朵小小的血花绽放。烈日之下,马儿好像被这场恶战给传染了,早已失去了往日的安详宁静,变得猛兽一般凶狠,连它恢恢的叫声,都如同兽类的咆哮。

    萧铮也不是完好无损的,他被那十勇士砍了好几刀,鲜血从盔甲里涌出来,渐渐凝固在上面,变成黑红色。任凭谁都看得出来,萧铮赢的不是他的功夫,也不是他精湛的骑术,而是他的耐力,即便是在刀伤剧痛和烈日的煎烤下,他依然能以毅力保持最大的清醒,洞察敌人的每一点动向,并且及时给出致命的反击。

    保持清醒,永远都不要被恐惧或暂时的欢喜所动摇,像坚守性命一样坚守着自己的目标,这才是制胜的绝招。

    萧铮在这场漫长的生死“夺劫”里,坚持到了最后。

    “夺劫”游戏结束,萧铮骑着马,握着刀,来到颜舒面前,他扬着脸,望着颜舒,一言不发。

    颜舒望着他,然后,默默跪了下来。

    他的帐下,摩勒部的所有人,全都跪了下来。

    结局,不言而喻。

    然而,颜舒不是输给了这场赌,他也不是因为胆怯才跪,而是全然臣服于萧铮的勇气。鹄邪人崇敬勇士,颜舒也是鹄邪人中赫赫有名的勇士,但他知道,自己比不过萧铮。

    萧铮没有说话,也没有下马,他只是示意部下带走了那个鹄邪王的密使。

    事实上,他失血过多,受伤太重,既无力开口说话,也无力下马。

    受降仪式在两天后重新举行,萧铮在昏迷中,没能出场,是宗恒替代他接受了颜舒的投降。而那名鹄邪王的密使,被宗恒下令杀死,然后,将头颅送还给了鹄邪王。

    那之后,颜舒就成了大延的鹄邪降臣,但他自己却总是说,他不是臣服大延,更不是臣服于宗恪,而是臣服于萧铮,如果是来自萧铮的命令,他可以不顾自己的性命。

    颜舒也的确是这么做的,归降的十五年后,颜舒死在了南方的旧齐叛军的刀下,那一次他是先锋,统帅正是萧铮,那时候,萧铮早已经成了大延朝中,权倾天下的人物。

    对于萧铮的过往,厉婷婷完全清楚,她却不知该怎么讲给施茜听。一个现代社会长大的富家女孩,又怎么可能理解单枪匹马冲杀进鹄邪人大营的感受?

    而且,如果萧铮连自己的眼睛、自己的性命都可以拿来赌,那还有什么是他不能放弃的呢?难道这样一个人,真的是可以拿金钱,甚至拿爱情来拴住的么?……

    一想到这儿,厉婷婷就对施茜和萧铮的婚姻,感到忧心忡忡。

    第两百一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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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两百一十九章

    关于萧铮的事,厉婷婷能够拿出来说的并不多,于是,她只好把一些不打紧的轶闻说给施茜听。比如萧铮有外号叫哆啦a梦,他喜欢吃铜锣烧,要是一个礼拜吃不到铜锣烧他就没精打采,他还讨厌老鼠,要是让他看见老鼠的一点踪迹,那他就要在家里跳着脚、叫上一天,然后买来好多好多捕鼠夹子和灭鼠药以及粘鼠胶,把家里布置得像地雷阵。

    就是因为放得太多,萧铮的捕鼠夹子把游迅的脚给夹伤了,害得游迅不得不一跛一跛的去打破伤风针。游麟气坏了,把捕鼠夹子一股脑全给了收破烂的,为此萧铮还和他吵了一场。

    厉婷婷说的这些,把施茜逗得十分开心,她说下次一定要给萧铮买个红绳子铃铛,系在脖子上。

    “他就是这么怪啦,也不怪人家和他吵。”施茜说,“而且又爱摆弄那些瓶瓶罐罐……”

    厉婷婷知道萧铮的那些“瓶瓶罐罐”,虽然没兴趣和家里的账本打交道,但是,也许因为出生在香料世家,萧铮天生就有一个调香师的鼻子。

    萧铮的那个房间,其实不是用来睡觉的,却摆满了他收集来的各种香料,而且萧铮的鼻子超级灵,一种味道他闻过一遍,往后无论过多久,他都记得,并且能说出它的名称。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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