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怀介弟 作者:弃妇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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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盛尧的卧室,我知道在叶帆死后,徐盛尧的床头上摆了一把金色的勺子,用水晶罩子安稳的罩着,摆在连着警报器的特制底托上。

    那把勺子我十几岁的时候就见过,当时还摆在他家的陈列室里。

    当时的我指着那把勺子一惊一乍的说,徐盛尧,你家怎么还摆着一台司南啊!

    徐盛尧说,不懂别乱说,这是我弟出生时,我爸给他打造的一把金勺。

    我问为啥要打一把金勺,他又不属金勺。

    徐盛尧解释,掌上金勺懂不懂?我弟弟的小名就叫钓钓。

    钓钓。

    掌上金勺。

    妈的,老子肋骨上的钢钉又开始疼了。

    祭拜完叶帆后,我和徐盛尧一前一后往山下走。山下也是一片墓区,价格比山上便宜了一多半,但一块墓地的价格仍然足以在郊区买一套房子。

    我这人胆子大,对墓碑没什么害怕之心,偶尔看到有意思的墓志铭,还会停下来看看这人的生平。

    在经过一块墓碑时,我发现这块墓碑好清纯好不做作,和周围的都不一样。因为其他的墓碑都会在碑前修石狮,在四周种花草,唯有这个碑前固定了几个玩具,左边擎天柱右边威震天,碑前的花纹刻的是太阳小花和云朵。

    尤其是墓碑上的名字,一般都会选用规整庄重的宋体或者楷体,可这块墓碑上用的是完全稚嫩的儿童字体,每个字都写的歪七扭八,字与字之间还互相借偏旁部首。

    我看了半天,才认出那几个字。

    ——我叫高墨,今年四岁了。

    墓前压着厚厚一沓报纸,我拿起一看,发现所有报纸都写着同一篇报道:某儿童拐卖团伙全部落网,据查十五年来共贩卖儿童三百二十余人……

    直到这时我才想起来这个高墨是谁。

    他是国画名家高大师的孙子,九年前的圣诞节被人贩子拐走,高大师拿出重金悬赏,警方也大力配合,可结果却逼得犯罪团伙狗急跳墙,虐杀了仅有四岁的高墨。

    当时孩子被找到时已经死亡,全身上下无一块完整皮肉,据说在场的警员看到孩子的遗体都忍不住红了眼眶。

    高大师的夫人一病不起,高大师宣布封笔再不泼墨。又过了几年,有好事者爆料,说高大师家每天倾倒的垃圾桶中,满满都是儿童画像。

    皱成一团的宣纸上,虎头虎脑的胖娃娃笑的天真可爱。

    我这人不爱八卦,但这事我也有所耳闻。人贩子实在该死,真恨不得把那些人千刀万剐。

    我放下报纸不忍多看,追着徐盛尧的脚步往山下走。本以为扫墓已经结束,可谁想他在墓区里拐了一个弯,向着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我问他还有朋友要看,他说是,是他以前的部下。

    反正我左右无事,就打算跟着他去祭拜一下他以前的下属。

    徐盛尧说这人是他以前的秘书,呵佛大学经济学毕业,头脑好,工作能力强。只可惜因为忙于工作,疏于身体健康,等到查出癌症晚期时已经回天乏术了。

    徐盛尧与他的关系超脱了上司下属,更像是朋友,就连墓地都是他亲自选的。

    我这人因为肚中空空,一直有特别强烈的学历崇拜心态。我一听说这人是名牌学校毕业的,感觉这人一下上升了一个高度。

    我跟着徐盛尧走到墓碑前,仔细端详着墓碑上的青年。

    那人去世时年纪不大,我算了下日期不过三十岁而已,称得上英年早逝。照片上的他梳着规整的三七分,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看上去确实是个精英人物。他面容清秀,嘴唇微微翘起,眼神带着坚定,我与他对视时,仿佛能感受到他心中力量。

    不知怎的,我忽然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我喃喃的说,他都走了九年了啊……

    徐盛尧轻声应了一声,当时很突然,他身体一下就不行了,不到三个月就离开了。

    他又转向我,问我,你那时候总往我公司跑,应该见过他。

    见过吗?

    我和他见过吗?

    我仔细想了想,可我每天见过的人太多了,我实在想不起来,当初在徐盛尧身边有没有见过这么一个精英气息十足的秘书。

    我每次去找徐盛尧时,都来去匆匆。如果我那时往同一层的秘书处走走,说不定就会遇上他,能和他聊聊天呢。

    他看起来不苟言笑,但我相信凭借我的搞怪功力,一定能把他逗得跳脚呢。

    余知乐。

    我在心里念叨着墓碑上镌刻的名字。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如果我认识他的话,我就叫他乐乐。

    我想,我们一定能成为朋友的。

    【完】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个番外是原世界番外,本来没打算用第一人称,结果突然灵感迸发,觉得用第一人称也挺好的!更有代入感。

    这个世界是重生前的世界,叶帆的重生改变了很多事情,让大家都有了好的结局。

    这个番外是一气呵成的,我写的时候一边写一边哭。写完了看看其实总体来看不算虐,怅然若失吧。

    下一个番外是现世界番外,当然是甜甜甜啦。

    第七十五章 网络番外二网红

    我叫敖澜仁,今年三十六岁,性别男,爱好余知乐。如果颜值满分十分的话,我给乐乐打一万分。别人说我是夫管严,我说自己是老婆迷。

    说真的,在遇到乐乐之前,我是真没想过自己会喜欢男人,尤其还喜欢上了那种不苟言笑的白领精英男。我这人嘴上没把门的,而他又是规规矩矩的性格,每次和他稍微开点黄色玩笑,他瞪着我的样子像是随时会吊销我胸前的红领巾。

    总的来说,我和他在一起,就像是维多利亚的秘密遇上无印良品,我日天日地日空气,他连和女生亲个嘴都亲不下去。

    为了追上这样的人,我颇下了一番苦心,战术列了七八套,最后一个没舍得用,我就撞大运成了他男朋友了。

    你们以为成为官方认证的男男朋友就能做那些不能描述的事情了?

    太巧了,我也这么认为。

    毕竟当你喜欢一个人时,他身上的衣服不管什么时候看都碍眼。

    我的好兄弟老徐对我家乐乐特别器重,他在一举砍掉了优品集成里的那些小藩王后,他把乐乐调去做了优品集成的总经理。乐乐新官上任三把火,手上烂摊子一堆,足足忙了半年,才稍微理清头绪。

    这半年里,他每月只休息一天,也就是说,我们每月的性生活只有一次!

    ——我撸管还一天两次呢!!

    他每天回家时都累的像一条死鱼,往我们爱情的小床上一躺,就昏睡过去,就连洗漱都要我帮他拧了毛巾帮他擦脸。如果赶上他精神好的时候,倒是能和我“唇枪舌战”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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