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尘相思凉 作者:独舞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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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别人说道知恩不报,毁了英明,大公子多次救我于危难,”她目光深深的看了上官云臣一眼,转身背对上官煜抬脚离开,像是说给别人听,更似告诉自己,一字一顿道:“侯府,从不欠我什么。”

    她转身的瞬间,不甘的泪水掉落,在华丽的宫灯照耀下晶莹剔透,她高傲的抬起下巴,背挺的笔直,充满对自己自尊的捍卫,努力让自己看上去没那么不堪。

    “弘儿。”上官煜用只有他和上官云臣听得到的声音道:“上官家背负的太多,你该明白怎么做。”

    他神色一动,看着她的背影,倔强的有些惹人心疼,他最终没有追上去,垂头低声道:“儿臣明白。”

    上官云臣的回答,如同一丝叹息,飘散在风中,再也寻不见。

    胡府内,胡衅从宴会上归来,刚进入书房,忽觉有异,正要离开,一把利刃横在颈间。

    胡衅冷静道:“什么人?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不愧是国傅,利剑在喉还如此冷静。大人无需害怕,我来此,是与大人共谋前程。”黑衣人笑道。

    “莫非这就是阁下的诚意。”胡衅冷眼看着剑刃,黑衣人不恼,放下剑刃道:“多有得罪,我们共同的敌人是上官煜,大人可愿与我一聊?”

    “我如何信你?”胡衅话音刚落,黑衣人抛给他一件盒子,他打开一看,惊道:“竟是……”

    “如何,大人觉得在下的诚意够吗?”

    听着黑衣人得意的声音,胡衅神色变幻,良久后,伸手关上了书房的门。

    “这东西你从何而来?是否想要谋朝篡位?”

    “大人不必忧心,我忠心龙阳,我要的只是我的仇人上官煜的人头。”黑衣人大方的坐到凳子上,翘起二郎腿:“不久前侯府二公子遇刺,真正的目的,就是大人手中的东西。有了它,上官一门必然难逃一死。”

    “上官煜与我是亲家,上官云臣是我良婿,我为何要与你合作?”胡衅随手将盒子掷在地上,负手而立。

    黑衣人冷笑:“国君赐婚,不过是给大人的一道保命符,大人应该比我清楚,唯一的女儿下嫁仇人,你却不能悔婚,每日要笑脸相迎的感觉。”看到胡衅捏紧了拳头,黑衣人继续道:“退一步说,如若有一天,上官云臣休了胡小姐,上官煜依旧会上奏诛大人全族。到时候可真是赔了女儿丢了性命。何况大人的九十九颗夜明珠,可是一眼都没见着,就飞走了。”

    “我与侯府被一纸皇书纠缠,对付侯府,我定会受牵连。”

    “我说的一切想必大人都知道,否则也不会与皈信暗中勾结,围攻逍遥阁。”黑衣人接着道:“如果上官云臣死了,婚约自然不算数,大人何需忧心牵连。”

    “你要老夫做什么?”胡衅面容隐在暗中,看不见表情。

    “我要上官云臣离开龙阳。”黑衣人收起不羁的神态,狠声道:“至于退婚,我会给大人一个契机,摘月台那边,劳烦大人费心了。”

    “既然合作,为何不以真面目示人。”胡衅看着黑衣人摘下面纱,刚毅的国字脸,浓浓的眉毛,一条狰狞的伤疤从左额到右脸颊将面部一分为二。

    黑衣人离开后,胡衅看着地上的盒子,面无表情。

    月上中天,侯府的夜被悠扬的笛声划破。

    夏颜儿推开门,爬上了上官云臣高坐的屋顶。他见到她,微微一愣,停止了吹奏。她在上官云臣身边坐下,故作轻松道:“今天乌云密布,没想到今晚还能见到那么美的月亮。”

    他默然,良久开口道:“墨凤没有害人之心,只是生性多疑。”

    “大公子是怕我责怪他吗?”她轻笑一声:“他既不信我,我责不责怪他,对他来说,都一样。”

    她的话他没有办法反驳,只听她又道:“墨凤生性洒脱,没想到会为情所困,大公子,给我说说墨凤的过去吧,我想知道,怎样的深情厚意才会困住翱翔天地间的凤凰。”

    夜风微寒,上官云臣沉默良久,把玩着收拾的玉笛,似不经意般缓缓开口:“六年前并无江湖墨凤,只有龙阳赵清朗。”

    第30章 第二十九章 墨凤的过去

    他从小生活在明阳城,是个无父无母的小混混,他没有名字,大家都深恶痛绝的喊他“臭小子”,他就这样倔强的活着,像极了街边觅食的野狗。十岁那年,他为了两块铜板和五六个比他年长的孩子动了手。虽然打输了,他还是把对方揍的鼻青脸肿。等那群孩子跑远后,他爬起身,满不在乎的吐出一口血沫,叼了根稻草在嘴里,忽然闻见一股花香,转身只见一个衣着华丽的小姑娘站在他身后。

    “给你。”小姑娘粉嫩的脸上露出真诚的笑意,递给他一块手帕:“你脸脏了,擦擦吧!”

    他只觉得脸上一红,有些丢了面子,于是他毫不客气的把小姑娘推到在地,她干净的衣服上立刻沾满了灰尘,他拿出自己觉得凶狠的表情,道:“你现在也脏!”

    没有想象中的懦弱哭声,小姑娘忽然笑了,暖暖的笑意化开了他心里的戒备,耳畔传来银铃般的声音:“我们两个都脏,不如做个朋友吧!”

    孩子本就生性单纯,没过多久两个人便成了好朋友。河边,他啃着小姑娘刚买来的烧鸡,香滑的油糊了他一脸,他活了十年了,从来不知道烧鸡比捡到的馒头好吃,不,两者根本没办法比。

    “我叫何忆城,爹娘唤我城城,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没有名字。”他埋头啃着烧鸡,他不敢看她,第一次有了羞耻的感觉。

    “哦,这样啊,不如我给你起个名字吧!”何忆城认真的思考了一会儿,忽然欣喜的叫到:“你姓赵好不好?我最喜欢赵子龙了,武功盖世,重情重义。清清似水,朗朗如月,你就叫赵清朗吧!”

    他终于从烧鸡中抬起头,看着眼睛闪闪发亮的何忆城,欢喜道:“好,就叫赵清朗!”

    时间如同调皮的小孩,连蹦带跳的向前跑去,转眼,他便十六岁了,当年的粉嫩小姑娘也长成了亭亭少女。唯一不变的是他依旧是一个小混混,她仍然是何家大小姐。

    “赵清朗!你给我站住!”何忆城在大街上怒吼,俏丽的容颜引得路人纷纷侧目。跑的正酣的赵清朗就那么停住了步伐。

    “过来!”

    他懊恼的回过身,一脸沮丧的走到她身边。她一把揪起他的一只耳朵,硬生生把比自己高处一个头的他,拉的比自己还矮,训斥道:“你不是答应过我不再赌钱了吗?你这耳朵白长了!不如我今天就把它扯了算了!”

    他疼的呲牙咧嘴,却没有半点恼怒,笑嘻嘻道:“城城我错了,放过我好不好?”

    “不行!今天我就要你的一只耳朵!”

    “哎哎,疼疼疼,我请你吃烧鸡好不好?”

    一阵求饶声过后,两人依旧如同小时候那般坐在河边吃着烧鸡。他把鸡腿上的肉撕下来递到她的嘴巴,她毫不客气的将他的手指一起咬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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