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先生的厨房 作者: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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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是,“你们大帅这是打劫了人家亲王府的吧。”

    左右卫兵:就说要在夫人面前多说说大帅的好话了吧!看这误解的!

    “先生误会了,这是大帅从那王府的后代手中买的宅子。”不过人家不一开始不愿意全部卖,只愿舍去后花园而已,奈何叶鸿鹄以权压人而已,可以说是非常流氓了。

    清帝逊位时,如今的民国政府答应了不降低对皇室之人的待遇,但这个条件并不包含其他皇亲国戚,顶事的老太爷们走了,留下的便是坐吃山空却依旧不改花钱如流水奢靡作风的后代们,没了底下的收入,为了维持高品质的生活,这些贵族大老爷们自然便会变卖一部分祖宗留下的家产,这亲王府便是这样来的。

    然而,林葳蕤自从发现自己可能一天之内都参观不完自己的新居住地时,还是忍无可忍,给远在奉天的叶四哥发了一通电报,出了一口恶气才神清气爽地入梦去。就连梦里都是狠狠教训某个人的场景。

    奉天,电报员看着翻译过来的电报,有些恍恍惚惚地敲了大帅的书房门。

    “进来。”

    电报员:“报告,大帅,北平来电!”

    叶鸿鹄一听,立即停下手中的文件,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电报。他浏览了一遍,继而爽朗大笑,脸上是不容错估的铁汉柔情。屋里屋外的亲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等到叶鸿鹄发现小兵还未出去时,他立马挥挥手就让他下去了。目睹大帅开封现场的电报员心有戚戚,怀疑下一秒,大帅就要奔出来将自己抓回去毁尸灭迹!

    叶鸿鹄拿着电报看了一遍又一边,明知道这不过是油墨水打出来的字体,他依旧一下一下用大拇指背摩搓着白纸上写的那几个字,让电报员怀疑人生的电报上只有间简单单的一句话:“败家瓜娃子!”数来数去,包括标点只有六个字符。可就是这六个字符,让一向连敌人都闻风丧胆的叶大帅整整笑了一天。

    不管如何,林葳蕤到底是入住了这大得吓人,足足有三十多处建筑群落的亲王府。院子太多,索性一行人就住在了靠中间方便进出又相对较小的花园院落。

    旧时王谢堂前燕,亲王府的牌匾没有换,这样有历史感的地方,住便罢了,毕竟买下了,但林葳蕤并未想将它变作寻常百姓家,只在大门处挂了门牌号,写了叶宅二字。

    亲王府新主人入住的第一天,迎来了第一位客人。彼时,他的新主人正在酿酒。

    第100章 癸丑年小满·厨学院

    三伏天由于高温酷暑,酒曲最易发酵, 通常是最佳的酿酒时节。这天太阳大, 林葳蕤正和一干从奉天调来的徒侄们酿制有凤来居的招牌酒--神仙酒。

    虽然目前有凤来居已经有了三种酒水--神仙酒、冷泉酿和屠苏酒,并且各有各的优势和忠实客人, 但是最受欢迎的还是神仙酒, 目前也只有神仙酒一直是限购的买卖手段。不限不行啊,要是想买多少就买多少, 过不了十天,有凤来居那些闻着味的老酒鬼们还不得把地窖的酒给搬空了。偏偏三种酒中, 唯有这神仙酒是只能靠林葳蕤亲自酿制的。其他人仍然不能很好地把控下料的时点和温度把控。

    林葳蕤一行人已经在北京城里呆了半月有余,小宝师傅在跑遍全城之后, 选了一处绝佳的地界, 就在长安街王府井南口。选王府井这处地还是他家大少提议的,虽然不如什刹海和中央大街地界好, 但是胜在地价低, 而且交通方便。

    若说这是天时地利, 那么这处地界让林葳蕤给得了去,便还有人和这一因素了。这处本来是一个意大利人开的饭店, 他本来打算盖一座足足有五层楼高的华.国最高大楼作为高级饭店经营,可惜只盖了一层就因为妻女不适应华国水土,就转卖给中法实业银行一家三口回国去了。

    后来接手的是一个法国人,好歹把这五层的红砖大洋楼给建成了, 还没开张呢, 就出了资金问题, 饭店还是没能开起来。新建成的最高楼目前就放在那,等着银行抵押拍卖呢。洋行每个月都会召开拍卖会,发帖邀请顾客参与,林葳蕤由于存了一大笔钱,成为了这家洋行好生招待的贵客,自然也收到了邀请。

    由于前两家东家的运气委实倒霉,导致了这原本应当是非常值钱的楼盘大大贬值,毕竟做生意的人都不愿沾惹上这种晦气。于是早不到晚不到的林葳蕤还不算太大出血地捡漏了这块地和大楼建筑,实在是意外之喜!

    开有凤来居分店的大楼是现成的,刚刚盖好前主人用都没用过,而林葳蕤去看过了,除了一些小细节需要再修改符合以往有凤来居的装潢风格外,饭店内部其他没有一处不符合林葳蕤的心意,中西结合的五层红砖洋楼,即使是在一百年后,依旧不过时。这样的好事,给他碰上了,也难怪小宝他们都说,自家少爷是神仙下凡,仙人贵气沾身啊!

    既然地址都找到了,收拾收拾,加上选聘和培训人员,约莫最迟年底就能在北平开张了。这段时间,林葳蕤闲着没事,加上襄城那边和奉天的掌柜都发来酒水不足的催促,是以几日准备后,便开始酿酒。

    在买下的宅子里寻了一处有半个足球场大的院子,上百个半人高的酒坛子伫立在场中,顶头是不断攀升的太阳。最前边的庭院里正坐着一个落落不羁的青年,他此刻懒散的伏在石桌上,身上穿着的浅色长衫哪怕是最轻薄的面料,依旧是湿了整个后背。旁边的一个小厮正给他拿着扇子扇风,坐在石凳上的一个幼童正同他说话,不时吃着水果。

    何雎时来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一番景象。

    奉天农场里的西瓜早已经熟了,据说吃过的人就没有一个不赞不绝口的,作为一道瓜果时令,愣是在有凤来居卖出了一瓜难求的场面。就连农场周围的偷瓜贼都多了不少,累得柳九不得不增派了人手看守瓜田,如今不仅是人来偷瓜,就连山上一些小动物都像是闻着清甜的瓜味半夜下山来。这些瓜的滋味太好,便是糟蹋了一个,都让柳九心疼不已。

    “京城的水果没有我们农场里的好吃,天气热,为了消消暑,大哥将就吃点吧。”林蓁芃边吃瓜边对挑食的大哥劝道。虽然日前瓜熟了,奉天那边就运了一批过来给远在北平的大少一行人尝尝鲜,但是人多,一分也就没了。吃不了几日。早知如此,还不如就没尝过瓜味呢,省的惦记。

    走近了,何雎时便听到这一句。说话的小孩虎头虎脑,小身板壮实,浓眉大眼,同旁边秀气矜贵的青年截然不同。

    那小孩见有人来了,半点也不怯人,一双小小就有些锋芒的大眼看过来,然后站起身来,先是告知了有些昏昏欲睡的大哥客人来了,然后有礼地做了一个揖,“何先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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