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即 作者:月亦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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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即

    作者:月亦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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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即01 {兄弟年下,生子}

    “哥!”

    李即正在替顾客修鞋,听到那声熟悉的呼唤,从工作中抬起头来,果然看见远远的一个挺拔的少年推著单车朝这走来,脸上隐约是灿烂的笑容。

    他的心也随之柔软了,加快了手中的动作。

    原本就快要完成了的,所以在李目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已经把鞋子交还了客人。

    李即站起身,双手用带著长年累月积聚起来污渍的旧毛巾擦了,这才仔细打量起面前的弟弟。

    黄昏之光有些冷却了,斜斜地打在两人身上。

    似乎又长高了呢,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服饰穿在他身上却仍然无法遮挡那颀长的身材,干净明亮的眉眼,笑起来左边脸颊会有一个浅浅的酒窝,依稀恍如昨日。那个只到自己肩膀的小男孩什麽时候竟已比自己高出一截了……

    然而李即却只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眼前这个人,是他的弟弟,是亲到没有什麽需要隐瞒,什麽都可以给他的弟弟,是体贴懂事,优秀出息的弟弟。

    “才几天假期,不是说了让你别回来了吗?三个小时的汽车,你平时又不注意休息,应该呆在那儿好好休息。别老是这样东奔西跑,别以为年轻你就可以……”

    李目陪著李即慢慢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路听著他对自己细碎却真诚的唠叨,终於忍不住,唤了一声哥。

    李即随即就不说话了,低著头抿著唇,也不看他,就自个儿往前走。

    “哥~”

    李目又叫了一声,随即兄弟两人对上了目光,相视而笑。

    “哥知道,你有分寸。哥一时没忍住,对不住啊,下次会改的。”

    李即的头发上沾染了灰尘,坐在路边的鞋摊这是难免的,然而他的衣物虽整洁,却还是难以掩盖它的陈旧。李目看著看著开始心疼。

    李即在路边开了个修鞋摊,这是他养父传承下来的活儿,他不想放弃也不能放弃,家里还要靠他这点儿手艺哩。这是南方的一个小镇,工厂办的也挺多。路上难免尘土飞扬,空气指数也好不到哪儿去。现在又是五月天,天气已经热起来了。而他,也要开始筹备李目下个学期的学费,他的时间可要好好抓紧哩。於是,这几天他又找了个活儿,晚上在镇上新开的一家酒楼里打打小工。这样一来,白天黑夜的时间都被利用的差不多了,他也就没顾得上自己。

    李目忽然就停住了,李即这样不在意自己的样子让他有说不出的难受。只是心里明白原因,只有弥漫无边的心疼和愧疚罢了。

    “哥,上来吧。让我载你一程。”

    他一手插在裤袋里,看上去竟然有些痞痞的,却格外阳光帅气。李即怔愣了一下,曾几何时,自己车後载著的哼著儿歌的小孩儿已经长这麽大了?

    “不用不用,哥自己走就行。正好和你说说话。”

    他侧过头去,眼眶里热热的,极力掩饰著那抹不自然却生涩真诚的感动。

    “坐车上也可以说的,你不上来我可要用强了啊!李即……”

    他看到他还是无动於衷,脚步放慢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我就想载你一程……”

    20岁的小夥儿嘻嘻哈哈地不停说笑著,好像有挥霍不完的喜悦似的,急切地想要扑出来。款式有些老旧的一辆小型单车,载著两个大男孩,却并没有让路人觉得有什麽怪异。

    车後座的男人,应该要称作男人了吧,穿著远没有时下的年轻人时髦,甚至可以说是落伍,可是那简单的布衫配上他一脸细致柔和的表情,却总让人觉得一股难掩的学生干净的气息从他身上散发。眼下这些学生追崇的东西太多古里古怪的了,难以让他们理解,反倒是这个人呢,年龄在他身上虽然有所体现,但那气质,活生生是他们那时候读书的样子。可是,谁又能想到,他才上完小学呢?

    李目胸腹间有说不完的话,可他不急於现在说,他们还有很多时间,路还长著,他不急。可是这一刻,他还是像得了逞的孩子一样,嘴角高高地扬起,感觉身上有使不完的劲儿,脚上不停,用力蹬著脚踏向著远处的家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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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是很少要pp,不过发现它真的是少得可怜,严重挫败积极性……

    阿即02[兄弟年下,生子]

    狭小的房间里,李目正坐在床上看著千篇一律的电视节目,电视里的节目主持人叽叽喳喳地说著什麽冷笑话,他却配合著嘿嘿地笑出了声。

    电视机是老旧的彩电,还是李即几年前去二手店买的,替换掉了原先那台老的不能再用的电视。

    他们已经吃完了晚餐,李即不知道弟弟今天要回来,所以家里并没有准备什麽菜,原本想去重新买。可是菜市场离这不近,最近的超市又因为规模小,并没有菜卖。李目硬拉住了他,说什麽只要是哥哥做的怎样都好吃。他拗不过他,心里有些愧疚,弟弟难得回家一次,可却也只能应承下来。

    他们住的房子已经是这个城市不多见的旧楼,一条青石小巷,巷子里的人家也没剩下几户了。生活改良了一些便都搬出去了。这个房子原先的主人是他们兄弟两人的养父,老汉打了一辈子光棍,却因为他们两个养子而最终得到了安慰。李即是老汉捡回来的,听养父生前说他是在巷子口看到自己的,而李目却是李即在七岁的时候捡回家的,那时他偷偷地溜去附近的公园玩,在一条河边便看到了躺在那边安安静静的李目。孩子的眉眼早已长开,一双乌黑透亮的大眼睛里印著满脸好奇的自己。那一刻,不知怎麽,李即就喜欢上了他,想把他带回家。

    原本他们就已经家徒四壁了,老汉一个人开个鞋铺,勉强可以维持两人的生活,但多一个李目,就要考虑了。老汉本来不同意,但禁不住李即的哀求和一再保证,看到那娃一副乖巧惹人怜的样子,心一软,便答应了。这以後,李即一边念书,一边照看幼小的李目,得空的时候还要赶去鞋铺帮养父的忙。

    老汉姓李,他们自然随他姓。而李目的名字是李即取得,他那时刚上小学,识的字本就不多,又格外喜欢弟弟的这双眼睛,便取了李目二字。

    可是,那样的日子也没能维持太久。在李即即将小学毕业的时候,老汉便已经病得下不了床了。李即从小就是个体贴孝顺的孩子,他尽了力地照顾养父,用他们不多的积蓄来给他买药治病。可是,老汉终究没能撑过那个秋天。此後,李即便挑起了这个担子,白天去鞋铺替人修鞋,一开始别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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