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布率领军团进了关城,和郝萌成廉分开,就回到了军营驻地休整。
    回到了驻地,吕布宣布:“大家解散,好好休息,晚上开庆功宴,大家喝酒吃肉。”
    众士兵发出一阵阵欢呼,今天这场战实在是打的太痛快了,好像没费多大力气,就摧枯拉朽般的把鲜卑人的军团打的稀烂,轻易将军功拿到了手。
    大家已经在计算着自己能拿多少军功,够不够自己升级军功爵位了。这一战,大家基本都有军功入手,加上打了胜仗的集体功勋,升上一级应该没什么问题。
    吕布把一些事项吩咐下去,各个百夫长会安排,镇守府会着人送来酒肉,士兵们晚上就在营地里开庆功宴。
    吕布则带着几位随从亲兵,去镇守府赴庆功宴。
    到了镇守府,看见关城里校尉级以上的军官,基本都来了。大家一见吕布,就向他致贺。吕布今天在战场上的表现,大家都看在眼里,实在太出色了,堪称完美。
    由于关城内驻军不多,大家是守城有余,主动出战的话,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已经很久没有取得这样的大胜了。这回,吕布主动出击,一场大胜,实在是太提士气了,让大家兴奋得难以抑制。
    不多时,宴会已是布置好了,大家入席就坐,开始饮宴。郝萌和成廉两人还特地挤到吕布身边,挨着吕布就坐,显然是想和吕布拉近关系。
    汉朝这时,宴席还是分桌制,就是一个人一个小桌子,大家盘坐在地上,会有侍者上酒上菜。
    随着宴席展开,大家一边吃肉喝酒,一边开始商业互吹,气氛开始热闹起来。今天一场胜仗,军功甚多,虽然吕布军团拿了大头,其余人等,多多少少也都拿了一点,也甚是满意。
    尤其郝萌和成廉两人,跟在吕布身后,拿到了仅次于吕布的军功,更是满意。军功这玩意,只有嫌少的,没有嫌多的。
    酒酣耳热之际,郝萌站了起来,举起酒杯,对着吕布说:“吕大人,今天这场战,你打的很好。但是有一点,你做的不好,兄弟要批评你一下。”
    大家伙一听,这家伙喝假酒了吧,说的什么胡话啊!
    只见郝萌接着说道:“你必须披一件披风才对啊,而且要大红的那种披风,冲锋起来的时候,披风飞扬,就像一面红旗迎风招展一样。兄弟们跟着你冲锋的时候,一看前方,大红披风迎风招展,就知道你在前方带着我们冲锋,我们心里才有主心骨啊!”
    大家伙一听,瞠目结舌,话还能这样说的?马屁还能这样拍的?你的脸还要不要啊?你的节操都喂狗了吗?
    郝萌得意洋洋的环扫了众人一眼,心想,你们傻眼了吧,面子算什么,节操算什么,只要吕大人愿意多带我起飞几次,我能飞上天。哎嘛,真香!
    成廉也赶紧站了起来,向吕布说道;“吕大人,兄弟也要批评你一下,你实在是太低调了,太朴实了。像你这样的男人,再低调,再朴实,也隐藏不住你的光辉啊。相反,你要高调起来,张扬起来。要知道,你越是高调,越是张扬,我们越是安心啊!”
    “我觉得,光是加一件红披风,是不够的,应该在头冠上加一对翎羽,越长越好,越鲜艳越好,越显眼越好。兄弟们跟着你冲锋杀敌的时候,一眼就能看到吕大人所在。有吕大人带领着我们,我们无所畏惧。”
    成廉也得意洋洋的看向众人,心想还好我反应快,差点被郝萌那个家伙抢了风头。大佬带飞的感觉,哎嘛,真香!
    众人一阵无语,看着得意洋洋的两人,只恨自己嘴笨,马屁拍不出新意。大佬带飞的感觉,哎嘛,我也想尝一尝啊!
    这个时候的将军们,一般都是带头盔,毕竟上了战场,保命最重要,一顶头盔,说不定就能捡回一条命。
    而吕布嫌弃头盔太硬太紧,带着不舒服,所以带的是一个束发金冠。正所谓艺高人胆大,吕布不觉得有谁能在自己头上来一刀。
    至于着红披风,带金冠翎羽,只有帝都的那些羽林卫,御林军之类的,才会如此打扮,毕竟他们不用上战场,也只有他们才有资格如此打扮。
    边关的将领们,是没人这么打扮的,一方面这逾矩了,另一方面,是嫌死的不够快嘛?穿这么显眼,不是等于告诉敌人,来打我啊,来打我啊。敌人一个集火,就立马升天了。
    在场有知道这些弯弯绕绕的,站起来反驳道:“你们两个蠢货,知道个屁,红披风也就算了,翎羽可不能带,会被控告逾矩的。”
    吕布倒是不在乎,想想原来那个三国吕布的形象,觉得不错啊,挺拉风的。
    魏续站了起来,做了表态。
    “逾矩个屁。上头从来没给足过军饷,兄弟们想吃顿肉还得自己想办法。谁敢说奉先逾矩的,就让他来替奉先守边关,我看他来不来。”
    “那个奉先啊,我有一件红披风,还是苏锦织造的,我都舍不得穿,如今正好赠予你,为你增添几分亮色。”
    当下就命下人去取来红披风。
    奉先一瞧,看来这皇家实力确实快不行了,都没什么威慑力了,边军都不虚他们了。
    还有这魏续,什么不舍得穿,怕是不敢穿吧,就他这点武艺敢穿着红披风上战场,是不想回来了吗?活着不好嘛?
    当即站了起来,拱手谢道:“谢过大人厚爱。”
    不多时,下人取来了红披风,吕布当场披上。又有下人,也不知从何寻来了一对翎羽,竟有约三尺长,颜色甚是鲜艳,吕布也当场插在金冠上。
    众人一看,纷纷赞道:“好一个威武不凡的英雄好汉!”
    宴席结束之后,大家也就各自回各自的军营了。
    第二天,吕布就开始身披红披风,头戴紫金冠,插一对翎羽的打扮了。别说,这副形象确实惹眼,也确实提士气,吕布都能感受到,士兵们看向自己的眼神,充满了火热。
    为此,吕布特地找了军营里手巧的工匠,把一对翎羽固定在金冠上,避免因动作过大,而导致翎羽掉落的尴尬。
    几天后,根据上报的军功,郡守府的赏赐也下来了。金银赏赐虽然不多,但是军功赏赐倒是没克扣,该有的都有了,得了赏的得意洋洋,没得赏的暗自为自己鼓气。
    吕布除了军功外,还被任命为郡府主簿。一开始,吕布还想不明白,给自己一个主簿的职位干嘛。自己一个武将,给自己一个文官的职位,这是什么思路?
    还是郡府来赏赐劳军的官员给吕布解释明白了。让吕布坐主簿这个位子,是郡守丁原的意思,是为了拉近与吕布的关系。并不需要吕布做些什么主簿的活计。
    而且,郡府主簿的职位,名义上与边关守将是同级的。所以,在名义上,吕布和魏续已经是平级的了。
    接下来的日子,吕布又过上了平静的军营生活。上关城执勤,在营地练兵,空闲时指点众人武艺,也没胡人来扣关,日子都过得有些乏味了。
    就在吕布思索着,要不要主动出击,去草原上溜一圈,顺手灭几个胡人部落的时候,吕布一战斩杀胡人大将,剿灭胡人兵团的战绩,和那句“为国为民者,方为英雄好汉”的话语,传遍了五原郡,并开始传入中原。
    吕布召来麾下的百夫长,开了个小会,把自己的意思说了出来。
    “我想带着大家去草原上走一走,主动出击,大家觉得怎么样?”
    大家顿时兴奋了,摩拳擦掌,恨不得现在就出发。
    手下一个百夫长说道;“这个可以有的。早年,我们雁门关兵力充足的时候,也有军团轮番去草原上练兵。只是这十几年来,兵力不足,又得不到补充,所以就没有主动出击了,只能据关而守了。”
    这个百夫长叫杜俱,是吕布手下的几个百夫长中年纪最大,实力最强的一个,四十多岁了,当兵也有二十多年了,对草原上的情况也十分熟悉。
    又一个百夫长建言:“关城里时有来往的商人,我们可以找他们打听一下,最近有什么部落来了我们这一带。我们全员骑兵,来去如风,小部落就顺手灭了,大部落抢一把再跑,他们也只能跟在我们屁股后面吃土。”
    大家纷纷出着主意,都是赞同的,没一个人反对。
    【看来大家都是想打的啊,士气可用啊。那就去草原上走一遭,杀几个胡人,灭几个部落,让胡人见识一下我大汉军威。】
    于是,吕布拍板做出了决定:“那就这样,明天我去寻魏将军,领了军令,你们回去先把大家动员起来,等准备做好了,我们就去草原上走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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