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漫画的起源,可能是来自于图画配文字的儿童读物,其中比较著名的人物有十九世纪的英国女插画家碧雅翠丝·波特。
    这个时候还没有漫画,也没有漫画家的称呼,而这位著名的波特小姐,创作了一个名为“彼得兔”的经典卡通形象,以动物的视角画一些漂亮的油彩画,然后配上文字讲述一些简单的童话故事。
    林俊之所以知道这么一个人,是因为06年,米高梅公司出品了一部名为《波特小姐》的电影,而看过电影之后,这位美丽、善良,心灵手巧,又与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同一姓氏的女插画家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后来有人根据这一表现形式,进行了改变,用以简单的线条画来表现一个简短幽默的小故事,这才是漫画最早的雏形。
    比较知名的形象,就有风靡全世界的小狗“史努比”。
    当然这是观其美好的一面,带给人愉悦和快乐。但也有人借着漫画的夸张变形的特征,用来指桑骂槐,讽刺时局,不过这已经是一两个世纪以前的事情了。
    人们对现代漫画从幽默短篇到长篇故事的印象的改观,可能是源自于美国和日本这两个国家的漫画文化。
    二战之后美国占领了日本,不光给日本留下了许多美日混血儿,附带的还有棒球和漫画。外来的东西融入本土的时候,总是会发生一些变化,掺入一些本土文化的东西。
    像如美国这个移民国家,无根之国,人民缺乏安全感,总是渴望被拯救,因此个人英雄主义泛滥,表现在漫画上,就诞生了超人、蝙蝠侠、蜘蛛侠等一系列超级英雄。
    等传到日本这儿,也会有所改变,表现的最突出的就是两种差别极大的绘画风格。美国人的画风要夸张的多,个个肌肉虬结,脸面棱角分明,典型的西方人的审美观。
    日本的画风就比较清新一些,比起他的主子要更加贴近于东方人的审美观点。
    只不过日本漫画的画风也有很多让人诟病的地方,比如人物面部过于简单,缺少突出的特点,往往脸型不变,换个发型,换个发色,换个衣衫,就成了另外一个人。
    香港的漫画又跟前两者不同,虽然同属于泛亚文明圈之内,但是画风却跟日本的风格差别很大,人物设定上对比日本要更加细腻和丰富,没有那种“大众明星脸”的毛病。
    而且从故事情节上,除了少数描写都市感情生活和古惑仔的之外,大多数都是讲述武侠故事的。
    从故事性上来说,又比日本和美国的剧情要更丰满,更有张力。看香港的漫画,就像看一个带着图画的武侠小说,情节曲折,跌宕起伏。
    而不像美国的漫画英雄们,只是打倒一个又一个犯罪分子,故事拖冗,情节空乏,看多了,简直就像是红白机的过关游戏一样,一个关卡对应于一个boss永无止境。
    说到香港,就已经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因为国内的原创漫画一直没有起色。
    2000年以后,虽然文化部有意识的扶植了一些漫画杂志,并且说********的动漫产业是朝阳产业,拥有无限的发展前景。
    随后大陆迅速的冒出了一批漫画杂志,可惜这些杂志撑了一年左右,就相继停刊。像《卡通先锋》《动画大王》《漫动作》《电漫》《动漫+》。
    能撑下来的,只有少数的如《漫友》《星漫少年/少女》《卡通王》《少年漫画》。
    悉数这些刊物夭折,中国动漫产业胎死腹中的原因,无非是这些从业者太操之过急,缺乏长远的眼光和战略性的发展推广计划。不光缺少优秀作品的来源,而且还没有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
    仅仅只是看到巨大的国内动漫业市场的恐怖,就贸然一头扎了进来,不赔的血本无归,才真真叫怪事了。
    画漫画的约束条件,可比创作文学作品的要求来的复杂,像日本的许多热门连载,虽然作者都标这一个人的名字,可实际上他的背后有一整个创作团队在努力。
    绘画所占用的时间精力,要比写小说还多得多,不是一个人,一支笔就能简单完成的。
    单人创作的话,绘画质量和故事情节很难保证,多人创作的话,一个新发型的漫画杂志所能支付的报酬,恐怕还不够所有人的基本生活费的!
    有人把漫画称作为第九类艺术,把这种表现形式的地位拔高了一个层次,可艺术家也是要吃饭的,连肚子都填不饱,怎么能安心搞艺术创作呢?
    所以当时很多作品质量显然不过关,优秀的更是凤毛麟角,早已被日本漫画养叼了口味的八零后们,自然不买账了!
    发行量惨淡,很多杂志社连印刷成本都收不回来,而他们背后的漫画创作者们,也不得不向生活低头,该找工作的找工作,该养家糊口的养家糊口。
    林俊觉得他们太急功近利了,想要一口吃成胖子显然是不现实的。
    美国和日本也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的发展,才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他们本土的市场也是随着产业的发展一点点培养出来的。
    国内好比是肥沃的土壤,洒下种子,浇水施肥,时间到了才能收获。
    照林俊看来最开始的时候,有一两家财雄势大的出版集团,不计投入的去创办一家动漫类的杂志。
    原创动漫的发展,离不开动漫杂志这个平台,只有高回报、高质量、高宣传力度,才能养出国内一流的漫画家,才能孕育出大家都认同的好作品。
    《漫友》创立于九七年,改版于零二年,努力了十年都未曾打开国内动漫市场的局面,既有来自于自身创作质量的不足,也有缺少支持的忠实读者,还要面临日本动漫的恶性竞争,等等方面的原因。
    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来自日本同行的竞争,两千零零年后,网络时代的到来,日本的漫画家可以毫不计较网络盗版漫画的版权和收入,依旧能赚下大笔的收入,还赢得了名气,中国的原创作者,能饿着肚子跟他们打市场争夺战吗?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趁着现在日本动漫还没有大规模抢滩登陆的时候,趁早把中国的原创动漫产业搞起来,才是最关键的。
    晚上吃过饭,林俊给严景文打了个电话,他上次跟着林俊大赚了一笔,资产一下子翻了好几个跟头,如今也已经算是财大气粗了,咬咬牙,狠狠心,配上了手机,如今林俊找他随时都能联系的上。
    “严叔啊!最近怎么样啊?”林俊对着电话问道。那边严景文操着明显带着南方口音的普通话说:
    “小俊啊,找叔叔有事情吗?最近也不晓得怎么回事,可能是年纪大了,总有些跑不动的感觉,我这几天请了假,正想着到你那儿玩几天呢。”
    林俊听了觉得好笑,老严这纯粹是功成名就了,也就没了奋斗的动力了,以他现在的个人资产也算是个富家翁了,再给人打工,没有了生活的压力,也就失去了前进的动力了。
    “好啊,来玩玩吧,正好我找你有事呢。”
    电话那边的严景文来了兴致,“哈哈,你找我肯定是好事,我就是再忙也得抽空过去。”等他那边高兴过了,严景文又有些支支吾吾的说:
    “小俊啊,有个事是这样的,上会那个台湾的出版商,那什么,他想再找你谈谈,叫我问问你的意思。”
    台湾的出版商?林俊脑袋里想起那个胖的像球,皮肤比女人还白的台湾人,上次晾了他半天,最后又把他撵了出门,到现在连人家名字都没记住的家伙。
    虽说当时那胖子的态度让人讨厌,但自己的处理方式也有些过分,到底还是不够成熟,胸襟气度都不够。
    “严叔叔,你觉得我跟他有再谈谈的余地,有合作的可能吗?”
    这话当然不是反问了,他只是在问那胖子的态度如何,还像上次一样的话,那干脆来都不要来了,来了也是再找一次不自在。
    那边严景文却说:
    “有,当然有的!第一次出版,出版商那边压榨一下作者的利益,那是行业的潜规则,到哪里都是这样的,你就不要计较了。现在他已经想明白了,知道该用什么态度,这点我能保证。”
    林俊想了想,这个台湾的出版商倒是用得上,想着动漫,林俊就有想法把自己的小说搞个漫画版出来,国内的市场不成熟,走港台的市场倒是没有问题,正好跟小说同步上市,能够打响自己的知名度。
    这个时候他已经不怎么在意个人利益了,只是如果能用自己的一部作品,刺激一下日渐枯竭的小说文化市场,顺便赢得一个响亮的名声也是好的。
    反正小说发表时用的笔名,自己的真实身份,早就吩咐严景文严加保密,也不用担心少年成名会带来的诸多麻烦。
    要是现在能跟这个台湾的出版商达成合作,倒是个不错的选择。所以,权衡利弊之下,林俊就应了下来。
    林俊这边刚打过电话,没想到第二天严景文就赶过来了,这速度吓了他一跳。而且这回不是他单身一个人,还带着他的夫人,当然还有那个台湾胖子。
    严景文这厮果然是来旅游的,顺带看看林俊有没有什么好差事,能带他一起发财,两口子带着行李,完全是一副观光客的模样。
    只不过平阳这种巴掌大的地方,要山没山,要水没水,又不是什么文化古城,更不是国际大都会,实在没什么可逛的,这次恐怕是要注定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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