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薇装作看不见,目光看着桌上清汤寡水的早餐,没有一点食欲。
    怎么就是六十年代呢,怎么不是穿越到未来呢?
    过惯了奢华日子,冷不防地这么搞一下,要出人命的。
    “在家里穿穿就好了,不要一个人到外面乱逛……”说着林涵芝嘱咐方墨柏,“看着点你妹妹,别让她乱跑。”
    “我今天有事儿,哪儿有时间管她,再说我管得住吗?”
    “我今天去买肉吧。”林薇盯着面前的咸菜粥,突然说道。
    “买肉要早起排队,等你去,谁还能吃上肉?”方墨柏觉得她今天不正常,“食品站在哪儿你知道吗?不是又发烧了吧?净说些胡话。”
    “那早上有人去买肉了吗?”林薇连忙去看林涵芝。
    得到没有的答案后。
    林薇心痛得无以复加,吃个肉怎么这么难?
    看见小女儿此时捂着胸口做痛不欲生状,方廉新也是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把不事生产的女儿批判了一通,早饭给她上了一堂忆苦思甜的政治觉悟课。
    林薇咬着牙,她忍!
    等把你们这群人带到香江,我让你们知道什么叫做资本家穷奢极欲的生活,腐蚀瓦解你们的意志。
    “你哪怕有人家宋晔半分的觉悟呢?”
    方廉新拿宋晔和她做对比,说他“捡”到宋晔的时候,那孩子每天只吃一顿饭,将学校发的补助都给了家里,一分没留,全靠着在食堂帮忙,才能吃上一顿。
    “你当他是什么好人,他就是骗你这种同情心泛滥的老头——”
    第9章
    “你是不是又皮痒了?”方父脸色一沉,又想揍儿子。
    比起上赶子讨好的李川,方廉新对宋晔的喜欢多了些真心实意。
    如果李川是花言巧语的投机者,那么宋晔就是不善言辞的老实人。
    方墨柏梗着脖子:“你不信话,等老了被人骗,我可不养你。”他知道吃饭的时候,方父一般不伸手,还有母亲拦着,胆子比平时大一点。
    “老子用你养!”方廉新眼睛一立。
    林涵芝已经懒得理他们了。
    如果不是看过日记,林薇也免不了对宋晔猜疑一番,至少要多一些防备。毕竟宋晔很可能也是想利用方父为自己牟利,他的隐藏更深,步步谋算,手段也更高明。
    为了抑制逃港风潮,现在的管控非常严格,胶皮制品,游泳圈甚至是轮胎都不允许贩卖。
    而方廉新却可以动用关系送他们离开,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而宋晔很有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而接近他们一家。
    但是现在,林薇不会认为宋晔人品有什么问题。
    一个人的品性如何,不在他说什么,而是在于他是怎么做的。
    宋晔去港城后一直谨遵方父的嘱咐,照料原主,帮助她考上港大,面对方砚棠的羞辱和背叛,他始终都保持君子风度,甚至死后也将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留给了已经成为前妻的方砚棠,让她后来有衣锦还乡的资本。
    为人如此,确实是没什么可挑剔了。
    但两父子这会儿却是谁也没能说服谁,还越说越起火。
    “是,你方大炮多厉害?浑身上下都梆硬,铁嘴用来骂领导,铁腕用来打儿子,铁骨用来削政策,什么人民的公仆啊,你是人民的铁疙瘩,谁不服,就一炮蹦上天。”方墨柏也是勇的,说到一半,屁.股就已经离席了,反正已经吃完了,在外面混到晚上再回来。
    “兔崽子!”方廉新反应过来后怒发冲冠,操起棍子就追,文人的气质荡然无存。
    方墨柏跑得飞快,结果和刚上门的宋晔撞上了。
    正主上门了,方墨柏不刺人几句心难受:“小土包子,又来蹭饭,当自己是上门女婿呢,你也配?早晚让你知道爷爷家的饭不是白吃的。”
    “方墨柏!”身后的方廉新听见怒气暴涨。
    方墨柏头也不回地撒腿就跑。
    林薇全程都半张着嘴,徐徐地转过头去看林教授,结果林涵芝面无表情地起身去盛饭。
    饭是给宋晔盛的,赶上饭点,他都是要留下吃饭的。
    宋晔几乎就没怎么推拒,就坐下来吃饭了。
    林薇也是佩服他,蹭饭能蹭得这么理直气壮本就少见,就刚才那种情况,换个人怕是就要羞窘难耐,不来一句莫欺少年穷都对不起他这张男主脸。
    偏偏方廉新就喜欢宋晔这点,满足了他惜才爱才的师长情怀。
    吃完饭,林薇殷勤地帮忙收拾碗筷,缠着林涵芝问她明天能不能让她去买肉。
    林涵芝头也不抬:“你让宋晔陪你去百货公司,我让小萌留了一斤猪肉。”
    所谓峰回路转,林薇猛地看着宋晔,黑亮的眸子莹润生光:“那走哇。”
    宋晔错开目光,看向方父,只见对方摆摆手,一副头疼不已的模样,恨不得让他们赶紧走的模样。
    吵一早上要吃肉了,姑娘让他养得又馋又懒,以后也不知道哪个能看上。
    2月的羊城,气温有点凉,林薇在连衣裙的外面裹了一件黑色的呢子大衣,到了外面,她终于有种远离现代生活的不真实感。
    灰扑扑的大街上仿佛就三个颜色——黑灰蓝,她这一身本不起眼的打扮,在人群中竟也有些时尚得格格不入。
    宋晔今天还是一身黑蓝色的土布衣服,打了好几个补丁,依旧是小圈套大圈,除了干净一点,在林薇眼中真的是哪儿哪儿都看着难受。
    可相比较,宋晔在人群中看起来反倒正常一点。
    这一路上,宋晔几乎没怎么说话,原主形容他木讷无趣,但林薇对此持怀疑态度,能做生意的人,再木讷也是有限的。
    “你家离得远吗?”
    “还好。”
    “你是怎么来的?”
    “走路。”
    林薇觉得宋晔有一种能力,那简洁的回答,慢吞吞的语调,能让谈话的气氛瞬间下降至冰点,陷入一种凝滞在空气中的尴尬。
    “你几月份生日?”林薇又问。
    宋晔刚要回答,林薇接着道:“等一下,我会算,我给你算一下。”
    她掐着手指头,看向宋晔,信心满满地道:“11月对不对?”
    宋晔愣了,不是因为林薇答对了,而是一个人答错竟然也能这么自信。
    “我6月。”
    “几号?”
    “28。”
    “嗯?”林薇微微皱眉,有些疑惑道,“不应该啊,巨蟹——竟然是渣男星座……”
    宋晔:“……”
    没太听懂,但渣男似乎不是个好词。
    林薇对上他认真而疑惑的目光,只好说:“这是个玩笑。
    少年黑润的眼眸在她身上停留了两秒,之后移开目光,“哦”了一声,眉眼淡淡的,看不出什么表情,静了几秒后,才又慢吞吞地道,“很好笑。”
    林薇:“……”
    事实证明,他们两个气场不合,
    林薇怀疑他真的喜欢原主吗?
    这位曾在报纸上被称为港商新贵的名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宋晔很擅长经商,在港城白手起家,一人打拼多年,其中艰辛自不必说,那是不菲的一笔财产,死后毫无保留地全部赠予了方砚棠。
    只可惜,即使如此,方砚棠仍旧没能喜欢上宋晔,最后有的也只是遗憾和愧疚。
    无怪有人说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无论是方砚棠还是宋晔,在感情方面都是一塌糊涂,他们都是那个被辜负被抛弃的人。
    对宋晔,林薇是抱有一丝同情在的。
    就好比是言情小说里的深情男二,总是让人不免慨叹。
    可惜方砚棠也不是女主,她的一生满是憋屈和遗憾,一手好牌打得稀烂,每一个选择都精准地踩在那个错误的选项。
    让人恨不得想穿进日记里告诉她该怎么做——
    结果,她就真的穿进来了。
    天知道,她只是想一下,真没想多管闲事。
    百货公司离他们住的地方不远,走了大概二十多分钟,就看到远处质朴的三层小楼,林薇感觉比她想象得要好一些,虽然气质仍旧像是某个乡镇的百货商店。
    不过,她突然有点犯难,谁知道那个小萌还是小孟的是男是女啊?
    当时怕露怯,也没好意思问。
    林薇自然而然地让出身位,让宋晔走在前面。
    可是没等他们进去,身边就挤过来几个男人将他们撞开。
    “搞乜嘢?”
    两人猝不及防被挤到了一旁。
    林薇有些疑惑地抬眼。
    那几个男人经过的时候,视线从林薇身上扫过,眼前募地一亮:“靓妹……唔好意思。”口里说着道歉,脸上却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容。
    他旁边的男人直接停了下来,看着林薇,调笑道:“骚婆,你和野男人鬼混,李川知道吗?”
    这人竟然认识她。
    剩下的几人闻言,用猥琐的目光对着林薇上下打量,就这么大刺刺地看着她,眼神十分露骨。
    他们想绕过去,结果这几个街溜子模样的男人,挡着不让他们过去。
    路过的人看着他们,都绕过去躲远了走,可见这些人是平时横行霸道惯了。
    林薇见状立时躲到宋晔身后,怯声道:“你们干嘛?耍流氓,我们告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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