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种田]巫医奋起 作者:沙缇

    分卷阅读35

    见邬迪居然还抬腿往山洞外走去,他眼中闪过一丝惊恐,整个人都扑了过去:“你干什么?!外面太危险了!要是被天火烧到就完蛋了!”

    呼呼的风声和滚滚的雷声中,恭为了让邬迪听得清楚一点,生平第一次是对邬迪用吼出来的。

    被吼得有点儿懵的邬迪在又一闪电划过天空的时候,看到了恭煞白的脸和惊恐的眼神,不由得伸手按在对方后脑勺上,然后将对方按在了怀里。等伴随着闪电而来的雷声消失之后,邬迪才开口:“不用担心……一开始那道闪电距我们是不到十公里,但是后来我又算了一下,都往远处移走了。”

    这是邬迪曾经学过的一个野外小知识,当看到第一道闪电之后,在内心默默地数秒,然后到听到第一声雷的时候停止。将数的秒数乘以特定的数字,就可以粗略算出闪电的地方距离自己所在的地方有多远。

    他刚刚计算的时候,第一次闪电距离自己大约是九点六公里,后来的距离便越来越大,所以他初步估计闪电其实在向着远离自己的方向移动。为了进一步确认,他本来想着再看清楚一点计算一次——虽然他们住在山洞里,但是这个地方没个避雷针什么的,指不定什么时候一个不小心就被雷劈了——但是却被恭制止了。

    感受着随着雷声和闪电的出现,趴在自己怀里的那个人的身体在微微颤抖,邬迪心里涌起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和心疼:“不要怕,有我在,不会有事的。”

    恭是害怕打雷的。

    得出这个结论之后,邬迪原本放在身侧的另一只手也放在了对方的腰上,然后往自己的方向按了按:“没事的,只是很正常的自然现象而已。”

    “每次天神划破天空降下天火的时候,大家都是很害怕的——因为天火可以劈死很大的野猪,我见过,皮开肉绽,全身焦黑,非常的恐怖,”似乎是被邬迪那句“有我在”给勾起了曾经的恐惧——他们依赖天火带来的温暖,但是却同样惧怕天火带来的死亡——恭不自觉地停止了身体的细微颤抖,有些喃喃地开口,“每次天破掉的时候,天地一片黑暗,我只能呆在自己的山洞里一动也不敢动。”因为他害怕,害怕看到部落里的人指责就是因为他这个奇怪的存在触怒了天神让部落受难。

    虽然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但是并不妨碍恭心里有这种恐惧的存在。

    ******

    “啊,下雨了。”虽然这次又是闪电又是打雷的很吓人,但持续了只有十几分钟,呼啸的狂风卷起厚厚的乌云一捏,大颗大颗的雨水就噼里啪啦地砸了下来。

    刚下的雨带来的绝对不是凉爽,而是激起了长久积蓄在土地和草木之中的热气,让原本就不甚凉爽的山洞更是闷热起来。

    觉察到邬迪胸腔下的心跳,恭有些手忙脚乱地从邬迪怀里挪开,站起身来扭头看着像是挂了水帘子一样的山洞外转移话题:“下大雨了呀,还好我们已经吃过饭了,要不然就得挨饿了。”因为下雨的缘故,根本就不能在外面生火,自然也不可能吃饭——如果实在是饿得不行的话,族长会派人挨个山洞送生肉。不过在这种大雨的情况下,在外面行走也是很危险的,所以大多数宁愿选择挨饿。

    听了恭的话,邬迪看着已经有豆大的雨点被风吹进山洞,连忙拉着恭的胳膊往后退:“小心淋雨感冒。”这种暴雨是最危险的,因为它们来得快也去得快,这一来一去之间冷热急速地变化,很容易让人生病。

    “喔,哦。”被拉了进来,恭转身去点燃了火把,昏暗的火把在山洞里并不能照亮多大一块地方,却奇异地给了人安心的感觉。

    “不用点火把了,我们洗漱一下就早些睡吧。”反正这原始的雨没什么化学污染物质,邬迪直接用喝水用的杯子接了一罐子雨水递给恭。

    说完,他自己“卡啦卡啦”地漱了口,然后用雨水抹了把脸,伸出脚在外面大雨的冲刷下洗了脚,用力甩了甩水珠,便踩着用树叶子铺成的“专用绿色通道”——邬迪坚决不接受脚脏兮兮的就上床,所以宁愿隔几天就换一次树叶铺路——翻身上床了。

    恭一开始并不习惯这么做,不过在邬迪的监督之下——尤其是在邬迪用一系列的“微生物细菌”等不知所谓的,但是听起来貌似很牛逼的话忽悠下,也渐渐地养成了习惯。

    难得的下雨天,即使身下铺着一层兽皮也不会感觉到热,反而暖和和的温度正好。但是即使是在有点儿热的夏夜里,恭都是很自觉地滚到邬迪怀里的,更不用说这种还带着雨水的湿气和凉意的夜里。

    这个时候,当然要更快、更好、更麻利地滚过去!

    恭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

    暴雨之后,整个林子里的弥漫着一股水洗的草木清香。

    原本打算趁着天未亮的时候就出去打猎的恭睁开了眼睛,转头看了看邬迪,睡的正香,于是他便轻手轻脚地放开对方搭在自己腰上的手,发现自己居然又枕着对方的手臂睡了,恭有些不好意思地在邬迪手臂上揉了两下。

    手臂上因为多了一个重量造成的血液不畅的问题一下子解决了,突然涌动起来的血液带来的微微刺痒感让邬迪睁开了眼睛:“醒了?”

    还没有来得及收回自己的爪子,恭讨好的朝着邬迪笑了笑。

    “我们今天要去哪儿狩猎?还有其他人吗?”邬迪干净利落的翻身下床,然后用堪比电影快进4x的速度刷牙洗脸刮胡子并且整理发型——没办法,头发长了又没工具,只好任由它继续长。

    “就我们两个……因为我昨天找到了一个兔子洞,所以打算今天去抓兔子的。”比起剑齿虎野牛野猪,甚至是刺猬,兔子的危险性要小得多,当然,价值也小得多。所以恭也并没有打算和其他人一起——毕竟兔子什么的,个头小又比较难捉,一般是不会出现在部落人的食谱上的。而要别人浪费捉大猎物的时间陪自己抓兔子,恭觉得自己还没有那么“特殊”。

    “兔子?兔子好啊,肉嫩而且皮厚。”最重要的是生得多长得快。

    事实上,哪怕恭说他去抓老鼠,邬迪都可以说出“老鼠?老鼠好啊,可以训练速度和准确性”这样不打草稿的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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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沙子找到一篇轩辕剑宇文拓西皮玉儿的文文!看得正起劲!然后!发现自己竟然还没有将具体的份儿写出来……呜呜呜,我有罪……不过看在大家都喜欢看小说的情况下,就赦免沙子一次吧qaq……

    关于无敌小哥的样子,其实他并不是什么绝世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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