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念凤躺在床上越想越不是滋味,她想自己到底比那群女人差哪儿去了。
    她看看自己的胳膊腿儿,捏捏自己的胸。
    觉得自己生的盘顺条靓,发育的也不错,胸大屁股翘,体态圆润,看着就有福气,皮肤也不像村里其他女人那样黑糙。
    她干活勤快利落,家里的猪仔,羊仔都是她接生的。
    她们家世世代代都生活在后沟村,是农民阶级,成分优良!
    爹妈都是老实人,大哥王北风还当过兵的,是人民的骄傲,现在是村里民兵队队长嘞!大姐王彩凤也嫁人了,还有个听话的小妹。
    王念凤觉得,她这样的女人打着灯笼都难找!
    比那些一干活就东唉西哟的女知青们不知道强了多少!
    整个后沟村找不到比她更适合当媳妇儿的人了,别人看不上她是他们眼瞎。
    她除了一张嘴不饶人,自认也没啥坏毛病了吧。
    如果林禄山娶了她,她会对他一辈子好的,让他肏一辈子,给他生孩子,听说生孩子可疼了,但她愿意,看看,林禄山多享福!
    她还会帮他骂人,他一看就不是骂人的料。
    ……
    她差哪儿去了?她越想越觉得不是滋味,越想越觉得她要给林禄山当媳妇儿真是林禄山的福气!
    不行,她得栓住林禄山,不能让他跟别的女人跑了。
    想到这里,王念凤翻身下床,翻箱倒柜找到自己最喜欢的印着铃兰花的浅蓝翻领衬衫套身上。
    木门开门吱呀吱呀的响,王念凤怕爹妈发现她外出,特意去厕所转了一圈,回来再让门发出声音,蹑手蹑脚从墙边的狗洞钻了出去。
    王念凤知道林禄山住哪个宿舍,她经常去偷看他,当然,更多时候是明看。
    她绕到林禄山宿舍后窗,在地上捡石子,透过窗户往林禄山身上扔,砸了几次把他砸醒了。
    他眼睛有点儿近视,没戴眼镜,晃了一会儿神,看清楚是王念凤,轻轻皱了皱眉,他勉强看见王念凤的嘴型“出来,不然我喊了。”他犹豫了一秒,掀开被子。
    林禄山走到王念凤跟前儿。
    没戴眼睛的的林禄山,少了一分斯文,褐色的瞳孔没有镜片的遮挡,多了丝深邃。
    他拿这个乡下女子没办法,自从他插队来后沟村,王念凤就缠上他了,他从来没见过这么泼辣,行径大胆的女人。
    那个年代的女人还是含蓄的,大胆点的都是写信表情。
    王念凤还没见过他几面,就对他说“我看上你了。”
    几个月前,他和千千万万的青年一样,高中毕业来下乡,很多都不上手,村里专门安排人一对一教他们干农活:下地插秧,刨地种菜,割草喂猪……
    他被分配给了王念凤带,王念凤一看到他就两眼发光,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第一次有人这样直勾勾的看他。
    后来王念凤到处在村里说她看上个知青,她要当他媳妇儿。林禄山的活儿她抢着帮他干,一有空就来农场地里堵他,一见到他就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林禄山本来就是个沉默寡言的性子,拒绝过她很多次,也说过让她与他保持距离,王念凤依然我行我素,林禄山也就不理她了,心里也隐隐有些烦躁。
    他的世界没有吵架两个字,给王念凤讲道理也讲不清,他也拿她没办法,今天晚上他想他一定王念凤说明白他俩不合适,林禄山没想过留在后沟村,也没想过带个人回城里。
    “王念凤,你来找我干什么?”林禄山看着眼前的女人。
    周围黑漆漆的,农村人都睡得早,八九点的村庄只有零星几点光亮,静到可以听到风吹麦垛的沙沙声,还有忽远忽近的狗叫声,以及眼前女人微微的喘气声。
    “干什么,干你!”
    王念凤突然上前搂着林禄山的脖子,往下按,两张嘴巴撞在一起,牙齿与牙齿碰撞在一起,有些吃痛。
    林禄山毫无防备,被王念凤的冲击着向后退,倒在身后的麦秸垛上。林禄山的双腿被王念凤缠压着,嘴巴被王念凤毫无章法的胡乱啃咬。
    林禄山背后是堆的高高的麦秸垛,他怕把它推倒,腿被王念凤缠着使不上力气。王念凤用手捂着他的嘴,说“你别反抗,不然我就喊了,让全村人都来看看。”
    男女婚前拉拉扯扯在这个时代并不是光彩的事,甚至涉及作风问题。林禄山不想被记上一笔,这对他回城里没什么好处,而且他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他出窘,不愿意再多一件别人饭后谈资。
    王念凤没空跟他废话,铁了心今晚要办了他。
    她直奔主题,手从林禄山裤子里钻进去。
    林禄山没想到王念凤这么大胆,她竟然抓住了自己的生殖器官,林禄山一声闷哼,呆住了,王念凤趁他愣神解下自己栓腰绳把林禄山双手绑了起来。
    看林禄山反应过来了,王念凤一脸蛮横,握紧了手里的东西,“不准动,不准叫,不然把你鸡巴扭了”。
    男性的生殖器官有很多种叫法,书上叫阴茎、阳具,生活在有人叫大鸟、大屌、鸡鸡、鸡巴……在农村大多叫它“鸡巴”。
    那两个字就这样从眼前的女人嘴里蹦了出来。
    林禄山绷紧了身子,他怔怔地看着她,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他眼前裂开了,世界观崩裂,什么礼义廉耻,君子礼乎,什么列夫托尔斯泰,从这一刻起都在离他远去。
    他的脑子一片空白,全身的感觉汇集在女人手里握住的那一坨,在王念凤叫出“鸡巴”的那一刻,它在他手上迅速苏醒,膨胀,充血,他兴奋了,在一个农村女人不知廉耻地说出那两个无比粗俗下流的那句话时。
    王念凤自己说完那句话,自己也有一丝羞涩,她听多了村里女人的混话,嘴上就秃噜出来了。她又看着林禄山呆愣的模样,笑出了声,弹了弹变大的东西“怎么,喜欢听我叫鸡巴啊?”
    她又拿一把长长的麦秸秆把林禄山的脚缠起来。
    王念凤摸着手里的鸡巴,新奇地左看看又看看,她感到很神奇,明明平时软趴趴的藏在男人的裤裆里,一摸它就立起来了。这是她第一次近距离的看和摸成年男人的鸡巴。
    林禄山呆愣着望着她,似乎还没缓过劲儿。他这个时候喊人,大家只会看到王念凤把他绑起来“强暴”他,或许他不会被记,顶多丢丢人。可是此时此刻他的喉咙又涩又堵,堵的他说不出来话。
    他的眼睛不知道往哪放,只好盯着王念凤的衣服看,那是一件浅蓝的铃兰花衬衫,好像每次王念凤来找他都是穿的这件衣服,这一刻他竟然觉得有点儿好看?
    人的大脑很是神奇,平日里的影像记不住,在某个特殊的节点忽然闪入了那一段一段的画面。
    他又想起了同宿舍得知青说过王念凤胸很大……
    于是他的眼睛不由自主地移向王念凤的胸口,随即他在心里啐了一口自己,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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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林禄山就是典型的读书人,心里有道德约束自己,但是又有男人本性里的劣根,控制不住自己,最后把身心都交出去了,哈哈哈哈哈哈。前面他对王念凤是没有爱的,时间久了就有了。
    我不太会刻画人物的,感觉让一个人物立体起来很难,慢慢来吧!
    今天上po竟然有人收藏我的小说,哈哈哈哈我可太惊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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