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肉)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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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文章内容产生连结,而且回头再看「浮木」那篇,我似乎隐约可以了解那篇文章的内容了。

    也就是说,主角在茫茫的人海中无所依靠,只要遇见对他温柔的人,他就像抓住浮木一样抓住他,就像那个索求他的男人一样。但这些温柔是短暂的,过没多久,这个冷感的主角又会去抓住下一个浮木……

    这麽说来,那些浮木还真可怜。感觉那主角只是拿别人来填补自己内心的空虚,就像正妹拿好人来当工具一样。

    什麽跟什麽嘛……意识到自己脑补过头了,我摇摇头,将思绪甩开,然後关掉网页。

    我不喜欢那些文章给我的感觉。就像掉进一个巨大的漩涡,等著你的只有绝望和虚无。为什麽他会写出那种文章呢?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

    夹杂著害怕与好奇的感觉,在我心中缓缓地蔓延,我想抗拒却抗拒不了,当我意识到时,已经身处漩涡的边缘了。

    我几乎每天都会去那个论坛,不管之前打魔兽打得有多爽,或是看a片看到有多亢奋,最後我一定会逛到那里去。那里就像一条通往神秘世界的通道,我透过它窥见一个人幽微的内心,那是我以往接触不到的。

    我一直期待著那篇「激情」的後续发展,主角和对方正在交往吗?或者两人只是一夜情?先不论这篇文章和现实是否相关,故事本身已经挑起我的兴趣,也许因为看过的小说不多,看什麽都有新鲜感,这篇小说还满吸引我的。

    等了好几天,他终於又发表一篇叫「忙里偷閒」的文章。这篇文章完全没提到另一个人,只是述说著主角利用工作的空档,到顶楼吹吹风,看著蓝天白云和飞鸟,然後想像自己是那只鸟,翱翔於天际。

    有一段写到:「我走进电梯,按下通往顶楼的按钮,走出电梯门,来到顶楼的阳台。我站在围墙边向下望,这里是附近最高的地标,视野极佳,可以俯瞰整座城市,看著高速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辆,看著底下行人如一只只缓慢爬行的蝼蚁,或者看著蓝天白云发呆。但我终究还是其中一只蝼蚁,必须回到它们的行列,继续汲汲营营、只为挣一口饭吃。」

    这篇文章基本上没什麽剧情,也很浅显易懂,感觉只是抒发工作的苦闷。抒发之馀又表示对自由的向往,看得我也很想变成一只鸟。

    接下来的一篇,仍和感情生活无关,标题是「风筝」。内容大致是:某一天主角难得比较早下班,於是漫步到河滨公园,他坐在草地上,看著小孩子放风筝,然後不知道为什麽,风筝让他想起一个好久不见的朋友。

    他写到:「风筝飞得太高,没入了云端,联系著我们的是一条近乎透明的线,只要我们还会想起对方,就表示那条线没有断。而那条线还握在我的手里,怎样都不会放开。」

    这是一篇让人看了之後想微笑的文章,有一种可爱的俏皮感,好像他是那个放风筝的孩子。

    我突然想在论坛上回应他,看他还记不记得我。毕竟我们之间也只剩下这种方式可以联络了,在这个通讯发达、人手一机的时代,我们竟然还得靠这种方式联络,实在有点荒谬,但也许是日子太无聊,我还是玩起这个游戏。

    我在论坛注册帐号,然後在「风筝」这篇文章底下回应:「我一直都有想起你,你呢?」用的腻称是「明」。

    这麽做当然是抱著开玩笑的心态,就一个陌生人而言,这种回应其实有点装熟和不礼貌。虽然我留下自己名字的其中一个字当线索,但“明”这个字太过普通,也许他的朋友中有不少人名字里有这个字。

    结果他回我:「我记得唷,你就是那个明嘛!」

    ……废话。没想到他还挺幽默的。

    期末考完後,学期也结束了,我回到台北,心中盘算著如何再见他一面。我已经厌倦从文字去猜测了,毕竟创作是想像力的发挥,内容真真假假,谁也不知道真实性有几分。

    我回想自己看过的文章,灵机一动,想到一个可以见到他的办法,顺便给他一个小小的恶作剧。

    我在一个周一早晨搭上捷运,车上都是面无表情的上班族,我在剑潭站下车,中山高速公路就在附近。这附近最高的建筑物是位於承德路上的一栋办公大楼,从那里到河滨公园还满近的,怀青很有可能在那里上班。

    我抱著姑且一试的心态,走进那栋大楼。接著以面试为理由向管理员登记,过程比想像中顺利,我进入电梯,按下通往顶楼的按钮。

    我来到顶楼的阳台,靠在围墙边向前眺望,一切就如文章所叙述的,我看见高速公路下的河滨公园,一片绿油油的草地,几个小小的人影缓慢移动著,和高速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辆形成强烈对比。

    当时是一月底,天气很冷,我拉著大衣,缩著头在寒风中等待。我不确定他到底会不会来,也许因为天气太冷,或工作太忙不能来,或者我根本就猜错地点,毕竟台北市这麽大,办公大楼这麽多栋,河滨公园也有好几个,凭那一点线索其实很难确定地点。

    如果寒假时见不到他,那开学後更不可能见到,反正放假时间很多,今天遇不到,改天再来也可以。如果我一直找不到他,或是找到後他不认得我,那我就可以乾脆地放下这段友情。

    我其实可以在论坛上直接向他表明身分,然後约时间见面。但是这麽做太无趣了,我想知道他到底还记不记得我。在我站著发呆时,一旁传来开门的声音,我立刻躲起来,毕竟如果来的人不是他,而是警卫或管理员,到时就很难解释了。

    我像等待谜底揭晓一样,屏气凝神地注意来者。

    眼前出现一个纤细的身影,穿著白衬衫和黑色西装裤,外搭一件毛呢外套。他漫步走向围墙边,手肘靠在墙上,俯瞰著城市的风景。他一点都没有变,只是穿著比较正式罢了,我心中大喊「宾果」。

    当我正要走出去给他一个惊喜时,他突然两手一撑,摇摇晃晃地爬上围墙,就这麽坐在围墙上。

    我吓了一跳,连忙冲上前去,伸出手抱住他的腰,死命将他拉下来。我们两人一起摔在地上,我被他压在身下,後脑重重地撞在地板上。

    他显然被我吓到了,慌张地起身,看到我的脸後他愣了一下。

    「你……怎麽会在这里?」

    「你还记得我是谁吗?」我抚著发疼的後脑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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