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夜难眠 作者:一只小白眼儿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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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影。范夜岚从床上坐起,李初眠也察觉到她醒了,转过身,拉开阳台的窗,走进来,目光在范夜岚身上停留了一会儿,冷冷地开口:“醒了就可以回去了。”范夜岚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比昨天下飞机时还要冷漠的语气,全然陌生的目光,仿佛昨夜短暂的温存只是幻梦一场。再看向李初眠,她的脸上没有表情,丝毫读不出她的情绪。范夜岚有些自嘲地笑了笑,她能轻而易举地看穿一个犯罪的心理想法,却怎么也读不懂她最爱的人的内心。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范夜岚就离开了酒店的房间,李初眠只是冷冷地站在一旁看着,直到范夜岚经过她身旁时,她才冰冷地开口:“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范夜岚愣了一下,没回答,低头径直出了门。

    酒店的楼下,范夜岚抬起头望着李初眠的那间房,眼睛也许是被阳光刺痛了,有些模糊。她最后看了一眼那个阳台,就转身离开,既然我已经无法再走进你的心里,你一而再,再而三地把我推开,我也就不再低声下气地恳求你了。你有你的生活,我也会有我的生活,这个案子结束后,也许就不会再相逢,所以,各自走远也好。不是已经不爱,而是在来来往往的推拒和冷漠中,已经失去了爱的尊严。

    范夜岚并不知道,李初眠一直站在阳台上,目送着她的身影越走越远,直到消失在视线里。李初眠一直冰冷的眸色里,此时却溢满了漫无边际的哀伤,浓郁的阴影,笼罩在她那曾经清澈美好的眼底。厚重的失落积压在心上,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失魂落魄地回到房间里,李初眠跌坐在地上,背靠着墙壁,目光里是满满的阴翳,有些长的刘海,遮住了眼睛,脸上的冷漠,已经换成了浓郁的伤感,怅然若失。

    她回想起很多以前的画面,她刚从noah手中逃脱的那个冬天,是她漫长人生中最为幸福、安逸的时光。那年冬天,几乎每天都下着大雪,纯白色的东临城,把她们两个的小世界,映衬得更加光亮、透明。

    她记得,每次出门,范夜岚都细心叮嘱她多穿几件衣服,不许因为耍酷就不穿棉袄,她也因此改掉了二十一年来不穿棉袄的习惯。两个人打打闹闹地出门后,范夜岚总喜欢站在雪地里,而她,总是撑着伞,默默地跟在范夜岚后面,等范夜岚玩累了,有些冷了,她就替她打上伞,让范夜岚把冰冷的手伸入她的衣服里,用腰间的温度来温暖她的双手。

    那个冬天,两个人总是牵着手,在东临城里漫无目的地闲逛着。有一次,两个人看见一座被雪覆盖满了的东临城的教堂废墟,一时起了玩心,想要翻墙进去。两米多高的墙,她站在原地,脚一蹬就爬了上去,站在墙上,蹲下来,想要拉范夜岚一把,范夜岚却也不甘示弱,一咬牙,向后退几步,助跑后也翻了上来。她笑嘻嘻地看着范夜岚,随即跳了下去,准备到里面看看有些什么好玩的。可是走了几步,范夜岚也也没有跟上来,她又回过头,发现范夜岚蹲在墙头上,犹豫着。她在心里偷偷笑了笑,敢上去不敢下来么?走到范夜岚面前,她抬起头,伸出手,说:“下来,我接着你。”范夜岚闭了眼,跳下去,被她稳稳地搂在怀里。她轻轻刮了刮范夜岚的鼻尖,问她:“恐高么?”她那时才知道,不是恐高,是因为小时候就在翻墙的时候摔伤了腿,从此留下了后怕,不大敢从墙上往下跳。那时她说:“不怕啊,我以后都在下面接着你。”

    她还想起,那天她在家里,为范夜岚弹奏那首满是柔情的《我只在乎你》。当时范夜岚的脸上,是溢满了幸福和快乐的。她很小的时候就跟着母亲学习钢琴,她喜欢从琴键中流淌出的单纯音色,她也喜欢跟着舞动的手指轻轻哼唱。每次弹钢琴,她都能回忆起小时候母亲手把手教自己弹琴时的情景。但是在那年母亲去世后,她就已经不再碰钢琴。不碰钢琴的时间久了,久到她都快忘记了自己会弹钢琴,直到那天范夜岚说想听她弹钢琴。虽然弹奏时有苦涩的回忆,却瞬间被甜蜜的心情掩盖,也就不觉得苦涩了。

    后来,她教范夜岚躲避迎面而来的子弹,范夜岚的速度没有她快,练了好久才成功。她突然就想给范夜岚一份奖励。范夜岚喜欢吃甜点,她又擅长烘焙,就做了一小份精美的芝士蛋糕,奖励给范夜岚。从此就养成了一种习惯,每当范夜岚成功的出了一项任务,或是破了一次案之后,她总会变着花样做一份精美的甜点,有时是提拉米苏,有时是蓝莓奶油蛋糕,甜蜜的味道总让范夜岚难忘。

    窝在家里的时候,范夜岚总喜欢坐在她怀里,因为那样两个人能贴的更近。也因为范夜岚喜欢这样,她跷二郎腿的习惯渐渐地也没有了,坐下时总是把腿并排放,方便让范夜岚做到她怀里去。依偎在沙发上看电影,看到感人煽情的地方,范夜岚也会像一个小女人一样流泪,她那时总是笑范夜岚太感性,范夜岚反过来怪她太冷血,小打小闹的争吵总是以绵长的吻结束,以致于最后没有人再看屏幕上依然在继续着的对白了。温柢曾经说,范夜岚的性格就像是一个会撒娇的小女人。她想,那时她在的时候,她不在时,范夜岚比谁都坚强。

    晚上的时候,范夜岚总喜欢呆在书房里看档案盒文件,或是一些关于犯罪心理学的书,她也不去打扰,就安静地坐在一旁摆弄一盒彩色的回形针,一个个拉直,再弯曲成一个爱心的形状,给范夜岚夹在书页上做标记。天气晴朗的晚上,她会拉着范夜岚到阳台上,用望远镜看星星,指给范夜岚看哪一个是大熊星座,哪个是小熊星座。东临城的夜空,她在失眠时看过千百遍,却总也看不厌。无穷无尽的黑暗,神秘而庄重,仿佛有着一股巨大的吸引力。有时范夜岚半夜醒来,看见她站在窗前,会轻轻地从她身后,环住她的腰。两个人都不愿打破夜的静谧,总是很有默契地无言伫立着,直到倦意涌上,再一同躺到床上。

    范夜岚脖子上挂着的那枚戒指,是在新年当做礼物送给她的。当时范夜岚从脖子上摘下那串绳子时,还说:“送你戒指啊,算不算求婚呢?”半开玩笑的话,她却认真答了:“当然不算,应该是我来求婚。”她把那枚还带着范夜岚体温的戒指,戴上自己的脖子,一直没有摘下,直到她们分手。

    想到这里,李初眠才抬起头,伸出手,从自己的枕头下摸出一个黑丝绒的小盒子,打开来,里面装的正是那一枚精致的银色戒指。盯着它看了很久很久,李初眠才把它从盒子里拿出来,缓缓地,坚定地把它套上自己左手的无名指,大小竟然出奇地合适。低下头,握紧了拳,戒指冰冷的温度,一直传到心底,原本清澈的眼眸里,满是浓厚的阴翳,甚至氤氲了几分迷蒙的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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