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迪威也很惊讶。
    王雷说的很清楚,他要再巴加克,歼灭日军,而不是击退。
    这两个词儿,可是有天壤之别的区别呀!
    根据这几个米国指挥官的描述,日军可是非常强大的。
    打起仗来不要命。
    我们的部队,现在已经被吓的瑟瑟发抖。
    歼灭日军……
    可能吗?
    王雷说道:“根据刚才你们几个人的描述,我对在纳莱布山的日军,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日军的正常进攻模式,是先用火炮进行远程炮击,然后再使用步兵进行和坦克协同推进。
    一个日军火炮联队,甲级师团的标准,是有四十八门火炮,口径为七十五毫米和一百零五毫米,更特殊一点的,还有装备有更大口径的火炮。
    而乙级师团的标准,火炮数量就变成了三十六门。
    到了丙级师团,数量就更少,是二十四门。
    而日军的步兵联队,正常情况下会有一个炮兵中队,装备的火炮,正常情况下为七十五毫米的野战炮或者七十毫米的步兵炮。
    刚才守卫纳莱布山前沿阵地的指挥官说,日军的火炮,轰炸很生猛。
    但是我在来的路上就已经和史迪威将军分析过,进攻菲佣群岛的日军,最大的可能,是两个师团,最多再加一个旅团。
    而菲佣群岛的地形还环境,根本不适合大规模的炮兵部队展开。
    所以我估计,这次进攻菲佣群岛的日军,应该没有配备专门的炮兵联队,至于炮兵旅团,就更不可能了。
    所以炮击纳莱布山前沿阵地的日军,应该是日军步兵里面配备的炮兵中队。
    在来的路上,我们和温莱特将军沟通过,在他那个师的后面,有一支数量大概在两万人左右的日军部队在追击他们。
    两万日军,这是一个日军乙级师团的人数数量。
    那么现在进攻纳莱布山的日军,最多也就是一个师团的兵力。
    一个日军师团,有两个步兵旅团,一个辎重联队,一个炮兵大队,一个工兵中队,以及一些其他中队。
    能投入进攻的主要兵力,就是两个步兵旅团,兵力差不多为一万五千人。
    也就是说,现在在纳莱布山的日军,最多也就一万五千人。
    我们这里可是有十万人!
    比例十比一。
    而且我们的武器,比日军要精良的多。
    我刚开看过你们士兵的武器,使用的都是最新生产的加兰德半自动步枪。
    这种半自动步枪的射击速度,比日军的三八大盖儿要快的多。
    毕竟日军使用的三八大盖儿,还都是栓动步枪。
    和半自动相比,根本就没有优势。
    而且你们部队里面装备的轻重机枪,也比日军要多的多。
    别的不说,仅仅是装备的m1冲锋枪,数量就不在少数。
    这样强大的火力,干掉日军,绰绰有余。
    而且,刚才你们不是说了吗?你们还有一个火炮团和一个装甲团。
    我滴妈。
    这两个团,就是特么的大杀器呀。
    一个炮团,装备的各孔径火炮,怎么也有三十多门吧。
    一个装甲团,装备的坦克,都超过五十辆。
    有这样的两个团在,别说日军一个师团,就是硬刚日军两个师团,都能不落下风。
    我实在不明白,你们十万人的部队,怎么会被困在巴丹半岛。”
    史迪威很尴尬。
    王雷说的,完全没错。
    不管从哪里来看,他们米军,都不应该被日军给打成这样。
    而且……
    王雷说的,很保守。
    他告诉王雷:“这个炮团,是一个加强炮团,装备的火炮,都是一百零五毫米的大口径火炮。
    除此之外,还有六门一百五十毫米的榴弹炮。
    而坦克团,一共装备了一百辆谢尔曼坦克。“
    听的王雷胆战心惊。
    这特么……
    有这样的牛逼的装备,你们还怕个毛!
    对面充其量也就是一个日军步兵师团而已。
    这样装备的一支部队,如果被日军给揍了,那特么还怎么见人?
    这种富裕仗,王雷还是第一次遇到。
    史迪威很谨慎:“王雷,你觉得我们能击败日军吗?
    几个指挥官,对日军的进攻方式,很不适应。
    他们已经被日军给打怕了。“
    王雷都要拍桌子了。
    打是必须要打的。
    不止是这里的日军,整个菲佣群岛上面的日军,都得干掉。
    我尼玛。
    这这样强大的装备,不打根本说不过去。
    为了让米国的几个将领重新建立信心,王雷决定,他先带一个团的部队,向日军进行主动进攻。
    多的不敢说,干掉日军一个大队,王雷还是有把握的。
    当然,王雷并不是直接带着一个团就愣着脑袋往上冲。
    他准备先用火炮轰一阵,然后带着一个坦克营,再加上一个步兵团,对日军的先头部队发起进攻。
    日军现在一点准备都没有。
    这样突然进攻,干掉日军一个大队的兵力,轻而易举。
    前提是,史迪威暂时把部队的指挥权交给他。
    毕竟要指挥炮团和坦克团以及步兵团,如果没有指挥权,想要干掉日军一个大队就别想了。
    洗洗睡得了。
    史迪威完全没有意见。
    不就是指挥权吗?
    好说。
    我同意了。
    别说指挥权,只要王雷你能击败日军,你当这个参谋团副团长,我史迪威都没意见。
    史迪威立刻命令,全军所有人,都听王雷指挥,包括史迪威自己,都要服从王雷的命令。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
    王雷立刻命令,炮团把炮口,对准巴加克以北三公里的地方。
    等待他的命令。
    而王雷,带着一个步兵团,还有一个坦克营,赶往了巴加克。
    按照王雷的分析,日军一定会绕过纳莱布山的正面,沿着海岸线,进攻巴加克。
    因为巴加克对于米军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地方。
    如果巴加克被日军占领,那么不但米军的后勤补给会受到毁灭性的打击,还会短了纳莱布山米军的退路。
    这会使得纳莱布山上的米军,直接投降。
    这点王雷非常肯定。
    西方国家部队的思维,和东方人说完全不同的。
    只要打不过,那就投降。
    完全不考虑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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