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之后,一袭绿裙的胡琳翩然而来,身后跟着丫鬟阿香。
    “琳儿,你过来。”
    胡老板对女儿招手。
    胡琳走到父亲面前,微微鞠躬,
    “女儿见过爹爹,”
    “琳儿,今天来了几位贵客,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杨叔叔,你认识的,”
    “胡琳见过杨大人,”
    林毅,汤臣,江森三人胡琳并不认识,平时只是听其名而已。
    “这位是林举人,”
    “见过林举人,”
    “这位是汤秀才,江秀才,”
    “见过汤秀才,见过江秀才,”
    最后一位自然是陈锋了,胡琳的目光扫了陈锋一眼,内心猛然一跳,脸色微微一红。
    这人长得好帅啊!
    女人都是颜控,尤其是少女。
    陈锋看到胡琳的时候,也是眼前一亮,胡琳肤白貌美,身材曼妙,天真纯美,和莺莺比起来,相貌身材不相上下,
    莺莺是一种成熟美,妩媚美,少了三分天真纯洁,多了一点俗气,
    胡琳则多了三分天真纯洁,还有那么一点傲气。
    这或许就是大家闺秀和青楼女子之间本质的区别吧。
    “琳儿,这位就是最近名满依云城,脱口说出文道真言的陈公子,陈公子可是青年才俊呀。”
    胡琳微微一福,
    “胡琳见过陈公子。”
    陈锋收了折扇,拱手道:
    “都说胡小姐是依云第一美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呀,幸会幸会。”
    面子还是要给的,女人都喜欢听人赞美,赞美是最能讨女孩子欢心的廉价礼物。
    “陈公子说笑了,胡琳微薄姿色哪堪什么第一美女的称号,不过是外面的人以讹传讹罢了,惹陈公子见笑了。”
    一旁的丫鬟抱着古琴,双眼直直地看着陈锋。
    这不就是悦来客栈见到的那个不正经的陈公子吗?他怎么又成了那个说出文道真言的陈公子?
    真是见鬼了啊!
    杨树才一旁说道:
    “我等刚才闲聊,听到胡小姐悠扬的琴声,大家都心生羡慕,所以让胡老爷请胡小姐出来见见,
    百闻不如一见,胡小姐果然是才貌双全,今日良辰美景,我们请胡小姐现场弹奏一曲以助雅兴,如何?”
    胡琳如果自己主动献艺有些掉身价,但是杨树才出口请胡小姐弹奏一曲,则是礼貌得当。
    丫鬟阿香是抱着古琴跟随小姐而来,这自然是早就安排好了的。
    陈锋今日相亲也就是走一个过场,给大家面子,也算是给自己面子,大家乐一乐。
    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陈锋立即跟着说道:
    “对啊,刚才听到胡小姐弹奏古琴,美妙得很,请胡小姐当场再弹奏一曲可好?”
    杨树才和陈锋两人都这么说了,胡琳自然是没得推辞。
    “既然这样,那小女子献丑了,还请各位多多指教。”
    林毅等人笑道,
    “不敢,不敢。”
    胡琳也不是扭捏之人,当即在凉亭摆好古琴,认真弹奏起来,琴声悠扬悦耳,陈锋听了也觉得不错。
    曲毕,胡小姐起身对各位曲身一福,
    “各位见笑了,小女子告辞!”
    说完,胡琳准备带着丫鬟阿香离去。
    到这里,这个局做得很好,一切都很自然,宾主皆欢,胡老板很满意。
    就连陈锋都觉得很美好。
    大家见面不用问什么年龄身高三围,也不用问什么工资多少,有没有房子车子票子等等世俗的问题,纯属于一种心灵的交融,气场的碰撞。
    相亲这种事情,还是很美好的,只是现代人把它弄得庸俗了。
    杨树才是媒人,自然是要在无形中掌控整个局面和流程的。
    “好,好,不错!胡小姐果然是才貌双全,不仅漂亮,琴也弹得极好,难得啊!”
    杨树才鼓掌,众人也都跟着鼓掌,交口称赞。
    “胡小姐厉害了!”
    “胡小姐这样才貌双全的女子,不知道哪个男子有福气能够娶回家啊,哈哈...”
    胡琳既得意,也有些娇羞。
    “多谢各位谬赞!”
    胡琳再次曲身一福,用眼睛余光瞥了陈锋一眼,准备谢幕退场了。
    尽管胡琳内心有些想留下来和陈锋交谈,但是场面的规矩和礼节她还是懂的。
    知分寸,懂进退。
    一群男人在这里吹牛聊天,不是她一个黄花闺女可以插嘴的。
    这就是她和青楼女子莺莺不同的地方。
    青楼女子以取悦男子为美,而胡琳这样的大家闺秀是不能主主动刻意去取悦男子的,否则就掉了身价。
    矜持,很重要。
    林毅内心一动,说道:
    “陈公子,我们欣赏了胡小姐的美貌和琴声,面对如此美景,是否可以作诗一首,也让我们一起享受陈公子的大才。”
    林毅觉得之前言语冲突了陈锋,后来被陈锋点拨开悟,内心既羞愧又深表感激,眼前这个局他早就明白了,
    胡老板和杨县令安排这个局,就是要交好陈锋,如果能够促成陈公子和胡小姐的姻缘,今天在座的人都是受益者,只是或多或少而已。
    陈锋这种文道大家进入京都担任要职那是迟早的事情,否则,杨树才也不会如此卖力巴结。
    林毅察言观色,发觉胡小姐对陈锋很有好感,而陈锋似乎也不讨厌胡小姐,还表现出了一些欣赏。
    胡小姐这样的美女,从外表上看,还是很让人心动的。
    林毅也拜读了陈锋写给莺莺的诗,他觉得让陈锋现场给胡琳写一首诗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在座的都是人情世故的人精,听了林毅的提议,立即叫好附和。
    “对啊,久闻陈公子大才,今日可让我们开开眼了。”
    “如此良辰美景,值得赋诗一首啊。”
    “陈公子,不可辜负眼前美人美景呀。”
    ......
    文人之间吹捧很讲究火候气氛,在不露声色之中,恰到好处地把对方推出来,让对方展露才华,然后大家一片叫好,这就是艺术。
    如果陈锋主动说我要写一首诗,你们来看看如何。
    这样很掉价。
    就如同刚才的胡小姐,是大家请求她弹奏一曲。
    如果胡琳自告奋勇跑过来说,小女子给大家弹奏一曲吧,那得多尴尬?
    胡琳听到大家的提议,也站住不动了,想看看这个传说中的文道天才如何?
    胡琳对陈锋写给莺莺的那首诗印象深刻。
    天生丽质难自弃,回眸一笑百媚生。
    单单这一句话,无论用在哪个女子身上,都是一辈子的荣光。
    所有人都看着陈锋。
    陈锋知道,自己不写两句糊弄一下,这个场面会比较难堪。
    “好吧,既然大家都这么说,那我就写两句试试,写的不好,大家不要笑话才好。”
    林毅马上打圆场,说道:
    “哪里话,陈公子写出来自然是极好的。”
    ......
    这边说着话,佣人已经抬了一张简易的书桌上来,摆好了笔墨纸砚,就等陈锋落笔了。
    穿越前的陈锋上过书法培训班,对于颜体柳体等等还认真下过几年功夫临摹,书法不算惊艳,也是过得出。
    就是这个世界的陈锋,五岁开始读书,到八岁,也是认真写过三年字的。
    镇北王的儿子,那一定的往文武双全的路上培养,不可能只是一个武夫。
    在众人注视下,陈锋走到书桌前,提笔,沾墨,挥毫写诗,一气呵成。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这是西汉李延年的诗,陈锋抄写了下来。
    想了一下,改了一下诗的题目,
    “赠胡小姐”
    诗成,搁笔。
    一道华光跃然纸上,挥之不去。
    “诗词之光?!”
    汤臣第一个叫出来。
    “哎哟,不得了了,诗词之光啊!”
    林毅激动地跟着大叫。
    众人一阵激动欢呼,有幸亲眼目睹诗词之光的产生,那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
    胡琳一直从头到尾看着陈锋写完,第一句“北方有佳人”落笔之后,胡琳内心就是一阵激动。
    看完整首诗,胡琳内心是激动欣赏感激娇羞各种感情一起涌上心头。
    无论你多么傲娇的女子,被大家公认的大才子写诗赞美,能不激动吗?
    这世界美女很多,但是有几人能够被称为“倾城倾国的佳人”而流传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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