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烧刀子,一口闷下,如刀入喉。
    烧刀子是烈酒,亦是便宜的酒。
    许多人认为好酒不便宜,便宜没好酒,其实未必全对。因为酒本身就不是好东西,自然不会好。
    沈炼平时纵然饮酒,也仅仅是緑蚁酒这样的米酒,度数很低,酒性温和。
    烈酒入喉的滋味确实不好受,况且烧刀子本就是度数比较高的一种。
    沈炼不是小口喝,而是大碗喝酒。若是见惯了他的温文尔雅,别人一定不会相信此时狂歌痛饮的便是沈炼,白玉京不得不信。
    因为酒是他拿出来的,亦是他请沈炼喝的,下酒菜不过是一叠花生。
    以他的工钱,要喝那么多酒,自然就买不了什么好菜。
    虽然整个客栈都是沈炼的,只要沈炼想,什么好菜都能做出来,哪怕是厨子已经睡着。
    可沈炼只想和白玉飞请的酒,亦只想吃白玉飞请的菜。
    白玉飞亦如此。
    “我实是想不到,你喝酒可以如此痛快。”白玉飞带着醉意,拍着沈炼肩膀。他不是没有和人喝过酒,可是跟沈炼喝不同,沈炼有种特别的魔力,好似他永远都给人一种能安心的感觉,只要你能成为他的朋友,他就一定很可靠。
    和别人喝,他不敢醉,可是和沈炼喝,即使两人都醉了,他也相信,不会有什么事,这就是沈炼,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沈炼。
    “我难道不是个痛快的人么?”沈炼醉意朦胧,可是眼睛,不见浑浊。
    “你是不够痛快的人。”白玉飞大笑道。
    “那你呢?”沈炼随口问道。
    “什么?”白玉飞好似醉了,他的脚下有十个坛子,若是常人喝了十坛酒,已经不是醉了的问题,而是倒下的问题。
    白玉飞没有倒,他练的轻功,太重平衡,好似不倒翁,即使醉了,也没失去对重心的把握。
    “我说你是不是不够痛快的人?”沈炼声音大了一点,这下白玉飞好似挺清楚了。
    “我是不敢痛快的人。”白玉飞又是一阵大笑,喝酒的时候,你以为你的声音很大,其实未必,但这句话沈炼听清楚了。
    沈炼无声无息拍了拍白玉飞肩膀,什么也没说,到了这地步,还有什么说的,只能喝酒。
    沈炼确实醉了。
    王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在自己的客栈,和自己的伙计。
    这一场酒其实没什么目的,就是白玉飞想要和沈炼喝酒,沈炼便答应了。
    沈炼不能说不痛快,只是不够痛快,这是源于他自身的一种不安全感。
    白玉飞亦是一个痛快的人,可是他平生并无知己,故而不敢痛快,因为痛快了这次,便未必今后还有痛快的机会。
    好在今夜两人确实醉了,醉的彻底。
    沈炼睁开眼的时候不是清晨,而是正午。
    这是两年来,他第一次起得这么晚,睡得也并不好,宿酒带来的头疼,开始发作。
    不是他身体不好,喝不了酒,而是他喝得太多。
    白玉飞是在第十二坛酒醉的,那时候沈炼还数得清。
    等沈炼醉倒的时候,已经不知道喝了多少坛酒。
    当然他并不知道,这次的酒,不但是白玉飞请他的,还有吴管事。
    床是柔软舒适的,外面的天气确实寒冷逼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少有人能够起来。
    可是有句话说的不错,生前何必久睡,死后自会长眠。
    沈炼便是很少人中的一个。
    等他一如既往来到客栈大厅时,白玉飞已经上了工,除了比别的伙计看起来更勤快之外,实是没有人瞧得出这是名震天下的大盗。
    当你飞得越高,便会越享受在地上的脚踏实地。
    白玉飞的武功不算绝顶,可沈炼相信,十年、二十年后,他怕是能登峰造极了。
    可惜却与仙道无缘,这并不是一个值得伤心的事。
    因为世上绝大多数人不但与仙道无缘,也与江湖无缘,只是芸芸众生中平凡的一个而已。
    吴管事递给他一个请柬,那是沈若曦诗会的请柬。
    紫色的请柬,代表着尊贵。
    ******
    沈若曦办的诗会,那自是惊动满城。
    也是寒冬清苦,没什么娱乐,本来沈若曦只邀请了几位相熟的大家闺秀,浑然没有料到竟会如此受到热捧。
    那梅花诗会,举办的是沈家一处庄园,当天当真是人潮涌动,宝马雕车香满路,一夜尽是鱼龙舞。
    有才子佳人,有富商豪客,但绝无普通人。
    因为寒冬清苦而无聊的人,绝不会是还在为生活奔波的普通人。
    穷人的烦恼,绝不会是在于找不到什么可以娱乐,因为你穷的时候,当真是哪怕晚上吃上一块肉,喝上一杯酒,都是莫大的享受了。
    沈若曦当然不是穷人,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知道什么叫做贫困。
    少女的情怀是充满诗意的,只是穷人家的少女,纵有诗意,也无法表达。
    沈若曦很幸运,她不但能做自己想做的,还有人帮她做。
    区区青州府,本来就是文学荒芜的场所,盛会到了尾声,也没有出现什么惊人的佳作,可是大家的情绪都已经高涨起来。
    “冰雪林中著此身,
    不同桃李混芳尘;
    忽然一夜清香发,
    散作乾坤万里春”
    婉转清吟,却掩饰不了诗中的清傲。
    此诗一出,满座之人,皆失颜色。
    纵有几分才学的士人,面对这注定流传千古的七绝,亦不得不为之俯首。
    诗歌的魅力,在于可以跨越等级的界限,跨越贫穷与富贵,甚至跨越不同文化。
    每一个人,生来本性并非浑浊,只是从先天到后天,受了红尘,才会对蜗角虚名、蝇头微利,斤斤计较。
    一首千古绝唱的魅力在于,能打动大多数人,感受到自身本性中美好的一面。
    沈若曦在高台上,带着面纱,这首诗是她故意放到大家情绪高涨时放出来,立竿见影取得瞩目。
    诗意清幽冷淡,纵然已经背的滚瓜烂熟,此际再听到,她也不禁怅然。
    她觉得对这位表哥,她又多了点了解。
    只可惜沈炼不在旁边,她的目光一一向前方扫去,沈炼亦不在台下。
    却没注意到,一株梅花之后,有人朝她挥手,转身便走,消失在冬夜里。
    已经腊月末尾,立春将至,怕是春暖花开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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