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些议论,聂嗣只是默默记在心里,目光望着已经消失在雨幕中的贾璠。
    “少君。”
    廊外,一名灰衣中年人躬身而侍,双手捧着雨伞。雨虽渐小,灰衣中年人却仍然淋了一身雨。
    “为何不持伞遮雨?”聂嗣看着奢奴。
    “少君未用,奴婢不敢。”
    聂嗣眼眸轻动。
    “奢奴,日后若是下雨,可多备一把伞,莫要淋雨伤了身子。”
    “奴婢记住了。”
    奢奴为聂嗣撑着伞,主仆走入雨幕中。
    泥泞星星点点的在白色曲裾下摆绽放。
    聂嗣自己并不是南乡郡丹水人,他只是来丹水书院求学。聂氏在丹水购置了一座宅院,用以给他歇息。
    “驾!”
    奢奴马鞭抽在马儿身上,马蹄溅起水珠,马车奔入丹水城。
    纤细的手指掀开车帘一角,外面是飞逝而过的混乱街道。
    连月的大雨,让丹水百姓民怨四起。由于丹水是雍州到东南荆州的必经之路,以往之时,这条路上有络绎不绝的商贾旅人,丹水的热闹也自有一番景象。
    可惜连月大雨,道路难行,近来丹水快成了‘泽城’,自然是没有什么商贾旅人走丹水了。
    聂氏购置的宅院位于城西北,三进院落。
    绕过外宅影壁便是宅门,进入宅门是前院,穿过垂花门是中院。走过听房,入目即是正院四方游廊,正院左右两边是东西厢房。正房则正对着正院大门,其侧则是耳房。正房的后面还有一处园子,里面挖了一口池塘,养着甲鱼。
    聂嗣走在游廊中,奢奴在其身后招呼吩咐一群奴婢事宜。
    步入正房,聂嗣褪下身上湿衣,换上干衣,洗了把脸,跪坐下来,喝了口热水,靠在凭几上舒了口气。
    他实在不喜这种阴雨天。
    奢奴走过来,弓着身子,奉上帛书。
    “少君,这是女君送来的。”
    闻言,聂嗣看了一眼帛书,旋即伸手接过来观看。
    帛书上面的内容是家信,写信之人是他的母亲。信中所说无非是关心他的求学情况,尤其再三叮嘱他不可无节制饮酒。
    看完后,聂嗣让奢奴取来绢帛,提笔写了回信,旋即交由奴婢,让人送回去。
    “奢奴,今日在书院之事你可看见了?”
    “少君所言,可是丹水贾氏赘婿之事。”
    “那人名叫贾璠,至于是不是赘婿我就不清楚了。”聂嗣道。
    奢奴道:“那就没错了,那贾璠正是丹水贾氏赘婿。”
    “细说。”
    “唯。”
    奢奴整理措辞,缓缓道来自己所知道的消息。
    丹水贾氏乃是当地豪强大族,至当代主君,家中唯有一位嫡女,为继后嗣,便招赘了贾璠。
    说起来贾璠先前的家世也是不俗,乃是丹水地方贵庭,只可惜那是之前了。
    传闻贾璠之父得罪了义阳王,一朝祸至,家道败落,贾璠也成了贾氏的赘婿,连姓也改了。
    若是如此,倒也罢了,还不至于贾璠那般崩溃。据奢奴从书院同席的家中奴婢口中得知,贾璠之妇,在丹水是出了名的荡浪。其私下里蓄养了多位男倡,不久前恰巧被贾璠撞破了‘好事’,一朝事发,人尽皆知。
    现在,外面疯传,贾璠之子,乃是贾璠之妇与男倡所生。
    说至此处,奢奴脸色古怪道:“据奴婢打听到的消息来看,那贾妇甚至对贾君言道:孩儿长得略有相像便可以了,你一个赘婿还想要什么尊严,人有时候糊涂点好,不要太明白太清楚,你要坦然面对,不是便不是,就当作是一场梦罢。若你是真心相待,自会将孩子视如己出。”
    闻言,聂嗣张了张嘴,眨眨眼。
    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什么。
    因为,赘婿的地位确实太低。
    如此,聂嗣倒是能明白贾璠为何当众嚎啕大哭了。换成任何一个有脊梁骨的男人,恐怕都不想回去面对贾妇吧。
    更何况,贾璠之前也是阔过的。
    如此一来,流言蜚语与出身贵庭的清高相冲突。
    合该崩溃啊。
    “那贾氏主君便这般任由自家嫡女胡作非为,败坏门庭清誉?”聂嗣不可思议的问。
    名声,对于一个家族来说非常重要。
    奢奴微微一笑,面露不屑。
    “少君有所不知,那贾氏跟脚乃是商贾出身,虽历三代,于民间赚取些许名望,可说到底还是贱籍,其所作所为,自是难掩其拙劣本色。”
    “原来如此。”聂嗣若有所思。
    奢奴道:“贾氏招赘那位贾君,只怕也是看中了贾君先前出身贵庭的关系。”
    聂嗣看了一眼奢奴,并未说话。
    须臾后,他方才言道:“倒是有意思。”
    话语中,带着莫名的意味。
    这倒是将奢奴吓了一跳,他以为自家少君这个‘有意思’是想要替那位贾璠出头,于是连忙劝道:“少君,这里不是华阳郡,切莫乱来。”
    “何意?”聂嗣疑惑的看着奢奴,他只是有感而发而已,并没有想做什么啊。
    奢奴道:“少君,南乡郡归属荆州,主家鞭长莫及啊。若是少君想为那位贾君做些什么,怕是有些困难。”
    闻言,聂嗣明白奢奴应该是误会他的意思了。
    “你不必乱想,我只是随口一问罢了。”
    他与那位贾君非亲非故,又无旧交,怎么可能会去替其出头呢。他真的只是好奇而已。
    奢奴松了口气,颔首道:“那就好,少君,奴婢先下去准备晚膳。”
    “去吧。”
    “唯。”
    此时天色渐暗,奴婢进来添了几盏灯火。
    案几上平坦着一卷竹简,上面所书乃是《文经》,其内容多是圣贤言论。可惜的是,所谓的‘圣贤’,聂嗣一个也没有听过。
    这卷《文经》乃是拓本,是由他‘自己’抄写了族中的孤本,带出来学习的。
    《文经》只是个概念,传闻其包含万象,涉及万千。由于竹简限制,聂嗣手中这卷记载的不过是万千之一罢了,而且由于竹简的篇幅限制,这里面的每个字都是浓缩的,需要他慢慢去理解意思。
    他对学习并不抵触,正如无法纠正奢奴每次去迎接他,都不敢撑伞避雨一样。
    他在学着去适应。
    烛影蔓延在泛黄的竹简上,纤细的手指轻轻略过竹简上的字体,聂嗣口中缓缓呢喃记忆。
    他不认为自己是天才,他的学习方法只有一条;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这是个笨办法,可却是实用的。
    青丝飘在脸侧,少年口中晦涩拗口的词句断断续续,来来回回读了数遍方才通顺。
    一边读着,聂嗣随手拿起笔在竹简上做着‘逗号’‘句号’的符号标注。
    没有标点符号的文章,看起来像是杂乱无章的一串字符,读起来让人头昏脑胀,更别提这些文字还都是浓缩的。许多的意思,都要靠着他自己去理解领悟。
    不知过了多久,耳边再度传来了奢奴的声音。
    “少君,该用膳了。”
    闻言,聂嗣放下笔,卷起竹简,放在一旁,旋即起身活动活动手脚。
    奢奴招呼奴婢们呈上膳食。
    食物种类并不多,大抵是这几样。
    主食自然是去壳粟米,用釜蒸煮而来。其颜色淡黄,呈放在陶碗中。
    菜品分成两类,肉食和蔬菜。
    肉食分成禽类,畜类,鱼类三种。做法很多,常见的有四种。炙、脯、脍、羹。
    炙;炮肉也,从肉,在火上。比如他面前的一盘牛杂碎烤了很久,辅以佐料,算是一盘菜。
    脯是干肉,一般都是远行在路上吃的。
    脍;把生肉细切食用。这道菜聂嗣常见,因为奢奴经常让庖厨给他做。
    羹就是熬肉汤,这次烹熟的就是一道鸡羹。
    蔬菜的吃法只有两种,一种是生吃,一种是熬菜羹。
    待菜品摆放完毕后,奢奴小心翼翼道:“少君,主家女君吩咐了,让您禁食酒水。”
    聂嗣平静的点头,他对米酒没什么兴趣,喝一点没问题,不喝也不会嘴馋。
    重新跪坐下,他言道:“你也下去吃些吧,我这边暂时没什么吩咐。”
    奢奴摇了摇头,“奴婢不敢。”
    好吧,他就不该多嘴一问浪费口水。
    这些食物在他看来自然算不上是‘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不过能吃到这些已经很幸福了。在丹水城中,平民百姓能吃上肉羹便是一件美事。
    熟练的将鸡羹淋浇在粟米上,拿起不知名的生蔬菜,包裹着生牛肉薄片,撒了些盐,吞进嘴里咀嚼。
    味道么,很难去形容。
    聂嗣‘嘎吱嘎吱’的吃着,奢奴跪在一旁弓着腰,低头伺候。
    外面的雨,阶段性的开始变大,雨滴哗啦啦的声音从四面八方艰难的穿过墙壁传入聂嗣耳中。
    一月有余的连绵大雨,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氛围,因此没怎么理会,只是低头吃着食物。
    银白色亮光一闪而逝,紧跟着‘轰隆隆’的雷音响彻天际。
    咔嚓!
    轰雷惊了一下聂嗣,他刚刚夹起来的鸡肉掉了回去,溅起的汤羹落在他雪白的袖子上。
    其好看的眉头不由得微蹙,看了看袖子上的斑点,他脸色有些郁闷。
    最讨厌这种斑点脏了,还偏偏落在了袖子上,感觉自己嗓子里面好像卡了一颗石子一样。
    难受!
    小小的插曲,让他失去了享受食物的兴趣,草草的用完,便让奢奴收拾离去。
    端着青铜灯盏,走到窗边,轻轻拉开一条细缝。透过缝隙,外面的风急促的窜进来,扑在他脖颈之间。
    天空黑沉,雷云中偶尔闪过一丝雷光照亮厚重的云层。雨风狂躁的拍在地上,声音急促而充满节奏性。
    这场连绵了一月有余的大雨,让聂嗣有些头疼。他想出去好好走走看看,变得有些遥不可及。
    须臾之后,他感到风雨带来的凉意。
    “聂嗣,聂伯继。”
    喃喃低念一声,他目光看着黑夜露出思索。
    正房的灯火一直到子时才熄灭,守在外面的奢奴见灯火灭了,这才转身离去。
    躺在床榻上,掩盖着丝绵被,聂嗣睁着眼睛望着黑漆漆的屋顶。
    尽管一直暗示自己要改变生活作息,可是习惯又岂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
    子时,放在以前,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啊。
    鼻尖萦绕的是丝绵被上不知名的熏香气味,聂嗣闭上干涩的眼睛,默默告诉自己该睡觉了,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作息。
    次日卯时初至,正房的灯火亮了起来。
    聂嗣捂嘴打着哈欠,在奴婢的服侍下穿好衣裳,净了面,洗了手。而后他坐在铜镜前,奢奴给他整理头发。
    由于未行冠礼的缘故,他还不能束冠,只能将头发扎成‘马尾’,或者是披在身后,头发后半截用丝带束起来。
    据聂嗣所知,在这里,冠礼貌似过了十五岁就可以举行了。当然,有一些人也会拖到二十岁。
    他的头发养了十七年,着实很长,虽不及腰,但也是‘如瀑’长发。
    最让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每天给他整理头发的是个男人,而且他还非常的熟练!
    “奢奴,你辛苦了。”
    透过铜镜,聂嗣看见奢奴熟练的盘着头发,感慨道,“衣食住行,让你劳心了。”
    奢奴连忙摇头道:“少君,这是奴婢应该做的。”
    “唔......奢奴,有件事我想知道。”
    “少君请说。”
    “为何府中从不见女婢,竟让你来为我修发?”
    这个问题聂嗣想问很久了,一直憋着呢。
    奢奴微微一楞,旋即低声解释道:“少君,女婢的事情,乃是女君吩咐的。女君说您好饮酒,为身子念,应当离女......女婢远些。”
    聂嗣眼角不经意的抽搐,好在铜镜模糊,奢奴也看不清他脸上表情。
    “吾知道了。”
    奢奴接着道:“少君,以往在栎阳的时候,城中各家细君皆知少君之美,为此女君可着实头疼了许久。”
    “这种事情便不用提了。”
    聂嗣阖目,不想去纠结他能‘比美新妇’的容貌。
    三月初四,丹水依旧在下雨,或者说荆州以北大部分郡县都笼罩在雨幕中。
    丹水书院那边属于开放性讲学,范瓘讲一日课,一般会休息五六日。
    考虑到拥有一副健康身体的重要性,聂嗣给自己制定了锻炼小目标。
    俯卧撑、扎马步、慢跑。
    慢跑暂时是无法实现了,他居住的院子面积不大,而且天在下雨,所以只能暂时将马步和俯卧撑提上日程。
    俯卧撑不求能练成麒麟臂,但求胳膊能结实点。至于扎马步是最重要的,下盘不稳,将来骑马都困难。
    一副好腰,至关重要。
    锻炼完毕之后,他便捧着竹简,立在廊下,一边读书,一边欣赏早已看倦的雨景。
    便在这时,奢奴忽然急匆匆的来到他身侧。
    “少君,公羊君来了。”
    公羊君?
    聂嗣放下竹简,看了一眼奢奴。
    “他来做什么?”
    “奴婢不知。”
    “请他去听房,我马上就去。”
    “唯。”
    奢奴退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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