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乡下的初中,年级里数一数二的,也就能考个普通高中而已,镇上的却完全不同,朱云轩记得,自己后来在镇上初中的时候成绩一直排在班级前十名开外,可最后却考了个全市第二的高中——当然,这是县级市的。
    “好好,听轩轩的!”姜月秀也是希望儿子能早点上学的,而且要送去镇上读书其实也不容易,要不是朱云轩的爷爷认识那个学校的退休老师,还弄不到一个不要寄读费的名额,浪费也太可惜了!而且,指不定再晚一年,就要交寄读费了。
    朱云轩吃了早饭,又跟母亲撒了一会儿娇,然后他母亲就去忙活去了,姜月秀没有去厂里上班,而是自己在家里帮人做衣服,也就是此时常见的裁缝,就说朱云轩现在身上穿的背心短
    裤,就全是姜月秀的手笔。
    以前这时候,朱云轩不是去爬树就是找一群小伙伴抓蚱蜢什么的,今天他却不想出门,窝在母亲做裁缝的屋子里看着母亲用缝纫机缝衣服,这缝纫机是姜月秀的嫁妆,姜月秀十五岁开始上班,二十二岁嫁给朱云轩的父亲,因为自己工作了好些年攒了不少钱的缘故,嫁妆挺多的。
    姜月秀原本在沙发厂上班,那里整天接触油漆,很多女工都掉过孩子,所以在结婚以后,她就辞了职在家里当裁缝,现在挣的钱比上班还多,每个月有两三百的入账不说还能兼顾着家里的孩子和农活,让别人羡慕的很!
    “婶婶!”突然,一声叫声让原本在走神的朱云轩反应过来,他一抬头就看到一个圆脸的小女孩,短发,穿着一件碎花的无袖衫和同样颜色的短裤,毫无疑问,这衣服也是他妈做的。
    不过,这是堂姐吗?小时候的堂姐,原来是这个样子的?朱云轩盯着对方看,他小时候受尽宠爱,父母赚的也不少,可是大伯家此时没什么钱,全靠大伯母一个人撑着,爷爷奶奶又重男轻女,他这个堂姐小时候的日子应该过得不算好……
    “秋月!”朱云轩因为跟堂姐不过相差十几天的缘故,后来就不肯叫姐姐了,他堂姐性子弱,他爷爷奶奶又宠他这个唯一的孙子,于是这一叫名字就叫了几十年……
    “轩轩。”朱秋月看了朱云轩一眼,又去看姜月秀:“婶婶,有不要的布吗?我要缝小袋子!”
    “那边的都是不要的,秋月你自己去拿。”姜月秀还是很喜欢这个侄女儿的,朱秋月的妈妈没空管他,就常常托在家里做衣服的姜月秀照看,因为朱云轩比较调皮,白天的时候她跟这侄女儿相处的时间都比跟朱云轩多。
    朱云轩是男的,本身就跟朱秋月没什么共同话题,更何况他现在实际年龄都要奔三了,跟个小女孩就更加没话可聊了,只能看着朱秋月拿了把小剪刀剪了两块长方形的布,然后把三面都缝起来,翻过来就变成了一个小口袋。
    他这个堂姐,从小就文静听话,估计缝口袋都能打发掉一天的时间,朱云轩坐在小凳子上看着,看久了就走神了。
    现在,是九三年……
    重生了,真的重生了?朱云轩曾经上网看小说的时候,也很多次想过自己重生了要怎么办,当时想来想去,想到最后得出的结论也就是一定要慢慢来,决不能和家人闹开,一定要在家人都得到了幸福以后再想办法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曾经的
    他,工作很努力,在小时候有多少花多少的他工作以后就很节省,每个月寄一千块钱回家,其他的就全存着,那时候他很攒钱找人代孕一个孩子,他的父母家人全都是重男轻女看中后代的人,只要有了一个孩子……
    可惜的是,他才攒了没多少钱就重生了,既然回来了,那么这辈子……
    朱云轩一直都是鄙视那些骗婚的人的,可是代孕就不一样了,钱财两清,至于孩子,他其实一直都很喜欢孩子,小时候天天磨着他妈想要个弟弟或者妹妹……如果这辈子能找到一个愿意跟他共度一生的男人,两人再拥有两个孩子的话……
    不过,这世上的男人,有几个是好的?朱云轩想到那些自己在圈子里遇到的乱来的男人,不由苦笑。
    陆明已经是难得的干净的人了,结果呢?
    一个gay,想找到幸福实在太难了,也许,这辈子他会单身一辈子也说不定。
    “轩轩,这个袋子送给你了!”朱云轩正在想心事,朱秋月却把一个缝好的小袋子放到了他腿上,比他还黑的圆脸上上咧开了一个笑容,露出缺了门牙的牙齿。
    朱秋月不算漂亮,长大了也相貌平平,不过这个小时候常常被朱云轩欺负长大了却成为朱云轩跟这个家唯一的联系的亲人,却曾经在结婚的时候惊艳过朱云轩。
    果然,只有懒女人没有丑女人,而一个从来不化妆的人,化妆后的变化也足够大!
    上辈子,他读大一的时候,这个跟他同岁的堂姐就结婚了,他大二的时候就生了个儿子,他那会儿跟家里闹翻的时候,堂姐的儿子都会笑了……
    虽然他不讨厌那个堂姐夫,可是想到堂姐小小年纪就结婚生子,还是觉得有些可惜的,更可惜的是,其实那时候他堂姐高考的分数就比他少了一点点而已,却偏偏没上二本线,因为是三本要花不少钱,也因为乡下习惯早婚,她也就没有再上学而是相亲结婚。
    “谢谢。”如果是以前的朱云轩,估计不会要这么一个袋子,可是现在的朱云轩却高兴地把袋子接了过来,让朱秋月都有些惊讶了。
    “轩轩,古代的大侠都有这样的荷包的,你可以在里面放钱!”这时候武侠片正盛行,朱秋月也非常喜欢看,说起这个就两眼放光。
    “我以后就拿它放钱,秋月,你想吃冰棍吗?我们去买冰棍吧!”朱云轩知道自己以前跟堂姐关系不好,这时候却想跟对方搞好关系了,当初也只有这个堂姐会不时来看看他,大三的时候,要不是堂姐借给了他五千块,他估计还凑不出学
    费来。
    “我没钱买冰棍,不过可以去买两粒牛皮糖!”朱秋月从自己口袋里拿出一个跟朱云轩手里的荷包除了用的布料其他完全一样的荷包,摸出两毛钱来。
    这个年代,东西比二十年后便宜了很多,可是这时候的人干一天活也只能到手十块钱甚至更少,比后世少了十倍,相对而言,反到是这时因为各种物资少的缘故东西贵。
    就说冰棍,这时候有三毛一根的冰棍,其实却只是用糖水冻出来的,买个奶油冰棍就要七八毛,而在十年后,这种七八毛的冰棍就只要五毛了,当然,二十年后这种冰棍估计又要卖一元了。
    可是二十年后的孩子,别说一块钱了,十块一百块都拿的出来,这时候的乡下,一个孩子口袋里能有一块钱就是让人兴奋的了!
    朱云轩口袋里有两块钱。
    他爷爷奶奶生了两儿一女,孙辈里却只有他一个男的,自然非常疼宠,愿意给他钱,他爸如今在镇上修自行车摩托车,他妈是裁缝,家里也宽裕,当然也少不了他的零花钱,在这个朱秋月口袋里从来没有超过五毛钱的零花钱的年代,朱云轩却能拿出两块钱来!
    “秋月,我给你一块钱,你想吃什么自己去买!”一出门,朱云轩就给了自己堂姐一块钱,这么小的孩子可没有什么自尊不接受别人钱财之类的,于是朱秋月高高兴兴地接了,去了不远处的小店,朱秋月却没有买吃的,反而是买了一段一块两毛钱的橡皮筋。
    这种东西,朱云轩家里其实挺多的,他妈给他们做裤子的时候,每次都会用上这个,于是小时候的他总是被裤子在腰上勒出痕迹来,不过朱秋月买这个,绝不是为了做裤子。
    果然,那么长的一截橡皮筋,朱秋月在打了个结以后珍而重之地收起来藏进了口袋,估计过会儿,她就会去跟小朋友们炫耀自己手里新的橡皮筋然后一块儿跳着玩了……
    对这种儿时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玩过的游戏,朱云轩就算是个男孩子也印象深刻。
    5、送饭
    朱秋月果然找自己的小朋友玩去了,反到是朱云轩,原先的他应该有不少玩伴,可是如今的他……
    那时候只有他去镇上上学了,小时候的伙伴都在村里的学校上学,大家后来基本上就没怎么相处了,这么多年下来,他虽然有些模糊的印象,可哪里还记得自己跟谁玩得好?而且现在的他,也不想再去跟一些小屁孩一起玩了。
    说到念书,朱云轩突然想起来,朱秋月因为家里条件一般,所以以前都没上过学,上辈子因为爷爷坚持要让孩子们去镇上上学,幼儿园一直在乡下念的朱秋月曾经跟他一样明年会去镇上的小学上学,当初的他因为在镇上念过一年幼儿园所以适应的不错,朱秋月却连普通话都说不好,那时候小学管的严,她一说土话就会被扣分,于是很长一段时间都非常自闭……
    如果可以的话,是不是应该想办法让朱秋月去镇上上幼儿园?当然,因为乡下只会在小学前上一年幼儿园的缘故,现在的朱秋月都没上过学,直接上小学估计是不成的……
    朱云轩想了很多,结果回家的时候,就已经到了吃午饭的时间。
    拌好的蒸茄子、炒豇豆还有炒空心菜,最中间有一个小碗,碗里放着红烧肉,如果没有意外,这碗红烧肉就是他专属的,爷爷带过来给他的!
    朱云轩的爷爷朱阿大五十多岁,人还很健朗,他年轻的时候就会杀猪,几年前揣着几把刀就到镇上弄了个肉摊子开始卖肉,如今干这行的人不多,他赚的比两个儿子还多不说,家里也时常能吃上肉了,不过,肉吃的最多的,绝对是朱云轩。
    朱阿大有两子一女,长子朱成功,也就是朱云轩的大伯,他农活干的很好,可是因为是老大一直帮家里干活的缘故没上学也没学什么手艺,除了干田里的活,就是偶尔帮人做小工每天赚个七八块钱。
    朱成功的妻子朱秋月的母亲叫冯仙,在纺织厂上班,干活勤快,可惜的是她他性子直生的又是女儿还不肯再生,所以一直都被自己的婆婆朱云轩的奶奶不待见。
    次子朱成才,也就是朱云轩的父亲,他跟人学了修自行车和摩托车,摆了个小摊子,虽然赚的也不多,但比自己大哥好多了,姜月秀做裁缝赚的也许跟自己大嫂差不多,而且她只有一个孩子,各种花销也少了。
    最后,就是小女儿朱成英了,她也在纺织厂上班,生了一个女儿,在乡下头胎是女儿可以再生一胎,不过她女儿还小,不曾再度生育。
    孙辈里只有朱云轩一个男孩,可想而知朱云轩有多受宠!
    因为朱云
    轩的爷爷还健壮,所以朱家还未分家,当初,他爸和他大伯差不多是一个时期结婚的,朱云轩的爷爷就在村里批了地基,建了开着六间屋子的两层楼,两个儿子一人两间,而他们夫妻两个和当时未出嫁朱成英住了中间的两间。
    最初的时候,大伙儿一块在中间的屋子里吃饭,可是朱云轩的奶奶脾气异常古怪,对儿媳妇非常挑剔,朱云轩的大伯母受不了了,就坚持分开吃饭,这会儿各吃各的倒也相安无事,不过,朱云轩的爷爷因为卖肉的缘故,伙食总是最好的,朱云轩的奶奶从来不给朱秋月吃一块肉,却天天会弄点好菜拿个小碗装了给朱云轩。
    比如这会儿,朱云轩就有红烧肉可以吃。
    红烧肉是猪的肋条肉,也就是常说的五花肉,非常油腻,朱云轩才看到就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轩轩,把肉吃了,也要多吃点菜知道吗?”姜月秀开口,把三道素菜里,朱云轩唯一会吃几口的茄子端到他面前。
    自己小时候,好像确实异常挑食……朱云轩看了看那三块红烧肉,却一点胃口也没有,这时候的乡下,普通人家一个月也才能吃上一回肉,他要不是自己的爷爷卖肉,估计也没肉能吃,可是现在的他六岁的身体里装着的是二十六岁的灵魂,也许是小时候肉吃多了,长大了的他爱吃素菜,就算吃肉也只吃瘦肉……
    “妈妈!我今天吃青菜,这肉给你吃!”抬头看向自己的母亲,朱云轩忍不住心里一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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