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再一次被关上的房门,我内心像灌了铅一样沉重,这是一个被命运捉弄的孩子,小小年纪已经承受了许多不应该去承受的东西,原本在印象里阿哲的性格还算开朗,也从来不会主动去问及舅舅、舅妈的事情,每天都会在外公的陪伴之下过的开开心心,直到今天我才发现,那一切都是假的,在别的同龄的孩子在享受着童年时光的时候,他早已学会了令人心酸的伪装。
    我跟简沫回到了客厅坐下,她却还在不停的落泪,阿哲的哭闹以及最后令人心酸的道歉都直戳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让她情难自禁,我安慰的拍了拍她的肩膀,却不想她哭的更加厉害,我有些无措,递了几张纸巾给她之后说道:“别哭了,待会我老爸回来看了还以为是我欺负你了,到时候我会挨揍的。”
    “噗···”我的话语让简沫有些忍俊不禁,终于停止了哭泣,擦干了眼泪之后,她又一脸认真的看着我:“小慕,你要记得你答应过阿哲的事情,你不能再让他失望。”
    我愣了愣,点了点头,内心却是一阵苦涩,有些事情,不是我答应就能去做到,阿哲的腿是先天性双腿残疾,这是一种很难治疗的先天性疾病,起码,我暂时没有听到哪家医院有治疗的办法。
    我沉默着,简沫却好似看透了我的内心,她皱了皱眉头,问道:“怎么?很难吗?”
    我点了点头,把阿哲所有的情况都跟简沫又说了一遍,更加了解了阿哲的悲惨命运之后,简沫的双眼又变得通红起来,我叹了口气,说道:“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
    “嗯。”简沫点了点头,怕她情绪再次低落,我开始引开了话题,很快,老爸也买了菜回来,气喘吁吁的他满头大汗,手里还拿着一小瓶药酒。
    “等急了吧?我去了趟张医师哪里耽误了一下。”老爸一边带着歉意对着简沫说道,一边把药酒递给了我。
    “张医师家在老街,你怎么跑那么远,跟我说一声我开车去拿啊。”我略微有些动容的说道,而听到我的话语,简沫也露出了感激的神色,开口说道:“叔叔,太辛苦您了···”
    “没事···没事···”老爸连连摇头:“牧远,你赶紧给小简用药酒揉揉,我去做饭,你们肯定饿了,呆会还要给你妈送饭去,她今天也一天都没吃东西了。”
    “嗯。”我点了点头,内心却是有些愧疚难安,即便是我赶回来了,却依旧发现我好像什么都帮不上,忙忙碌碌的还是日益苍老的父母。
    老爸去了厨房做饭,我拧开了药酒,蹲在了简沫的身边,开始给她揉脚:“这个药酒挺管用的,我读中学的时候爱打篮球,经常扭伤脚踝,我爸就用这个药酒给我揉。”
    “嗯。”简沫点了点头,压低了声音对我说道:“小慕,我好像什么都做不了,反而给叔叔阿姨添麻烦了······”
    我略微一愣,看着简沫说道:“你不要这么想,你能跟我回来,就是做了最大的贡献,我爸妈他们很忙碌,但是我能感受到他们看到你的欣喜。”
    “我也能感觉到,他们好像是很喜欢我。”简沫点了点头,纯纯的样子让我有些想笑,这样一个美丽、善解人意的女子,又有几家父母不会喜欢?
    “可是小慕,如果有一天,叔叔阿姨还有外公发现我们是假冒的,他们会不会很失望啊?”
    简沫一脸认真的对着我问道,而我愣在了原地,简沫这个问题真的是难到了我,我能想象知道真相后爸妈会如何的失望,可是没有办法,为了让外公安心我只能这么做,我多么希望这一切都不是作假,可是······
    我只是这个平凡的世界里很普通的一粒尘埃,我的另一半也只能是一粒普通的尘埃,这样的我们才能对等,可是简沫却是一颗闪耀的星星,她的光芒太过耀眼,耀眼到会灼伤那一颗普通的尘埃。
    “恩,会失望。”半响,我点了点头,回道。
    “那怎么办呀?”简沫有些无辜的看着我。
    “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拖一拖是一天吧,等我爷爷好起来了再说。”
    “好像也只能这样了。”简沫点了点头,随后又笑了笑,说道:“我们就先演好这出戏,或许要不了多久你就能真的找到女朋友了,到时候再带回来,叔叔阿姨也就不会再失望了。”
    “恩。”我点了点头,内心却有些无奈,简沫的想法太过乐观,有了她这样一个标杆立在这里,以后我要找个什么样的女朋友能让老爸、老妈不失望呢?
    ·········
    老爸很快就做好了晚餐,我也结束了给简沫揉脚的过程,趁着我去卫生间洗手的空挡,简沫却是起身走进了阿哲的房间,等到我帮着老爸把菜端上餐桌以后,简沫也已经推着阿哲出来了,两个人似乎还做了一些交流,看上去挺融洽。
    这样的场景更是让老爸欣慰,如果阿哲不能站起来,即便这次外公没事,总有一天老人也会离开,到时候不能行走的阿哲肯定就是我们这个家庭的负担,简沫能够跟阿哲相处好,这是老爸老妈梦寐以求的事情。
    老爸的手艺很不错,虽然只做了简单的四菜一汤,但是却让简沫吃的赞不绝口,,吃完饭后,把阿哲安顿好了,我们又开车与老爸一起到了医院给老妈送饭,顺便看看外公的情况。
    做完手术的老人家一直都没有醒来,不过情况却是比较良好,这让我们的心又放松了几分,县城医院的环境算不上好,我们刚坐了一下下,老爸老妈便是开始催着要我带着简沫回去休息,倔不过他们,我们只好早早的离去。
    ·········
    肩并肩走出医院大门,看了看还不算晚的天色,我扭头看向简沫:“要不要一起走一走,带你看看这座小县城。”
    “好呀。”简沫欣然许诺。
    “你的脚没事吧?”
    “没事呢,刚刚那个药酒挺管用的,都不疼了。”
    “恩。”
    我点了点头,带着简沫朝着东边走去。
    从医院出来不远,往下走,就能有一座小城最出名的木桥,而木桥的下方,就是柔情的资江河。
    这样一条柔情的河流,有着比宋冬野歌词里安河桥下更清澈的水,河岸的两边风景秀丽,我和简沫肩并肩的走在资水的岸边,气氛有些习惯性的沉默。
    我的情绪有些低落,内心满是惆怅,这份惆怅不仅因为外公的病情,也因为我整个生活的现状,我的爱情,以及我此刻茫然而不知所措的人生······
    小城的初夏并没有长沙那般炎热,河岸的风很凉爽,我们在这份惬意之中沿着河岸走了很远,简沫似乎很享受这份宁静与安详,许久之后她转头对着我说道:“小慕,我好像喜欢上这里了。”
    “来过这里的人都会喜欢上这里的,但是并不会爱上这里。”
    “为什么呀?”
    “因为喜欢是欣赏,但爱是拥有······一旦想要拥有这里,就必须要放弃你在繁华的都市所奋斗到的功名利禄,必须要接受这里慢半拍的生活节奏,必须要让心里,有一块净土······这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
    “哦。”简沫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而后问道:“那你以后,会回到这里生活吗?”
    我想了想,摇头回道:“我不知道,这个问题对我来说一样很艰难,现在的我没有资格,以后的我,却不知道够不够资格······”
    简沫没有纠结我绕口令一般的回答,她似乎已经理解了我的答案,点了点头,继续朝着前方走去,我笑了笑,跟了上去。
    ·········
    一整个晚上,我们的交谈都很少,简沫似乎被这座美如国画的山水小城所打动,一直沿着河边走了很远很远,直到天色渐晚,我才叫住了她:“你的脚还不能走太久,回去吧。”
    “恩。”
    简沫点了点头,我们开始肩并肩往回走,脑海里突然想起了九把刀先生在《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里写的那段话:
    ‘一起回家,不管在哪个生命历程,都有很浪漫的意义。‘一起’代表这件事一个人无法独立完成,“回家”意味着背后的温馨情愫。’
    也许,这是我与简沫唯一能享受到的一次浪漫吧。
    回到家,阿哲早已睡下,老爸晚上也会在医院陪护,家里没有了其他人倒是解除了我们因为睡觉问题而要面临的尴尬,趁着简沫洗漱的时候,我将我的房间稍微整理了一下,留给了简沫,而后便是抱了床毯子去了客房······
    —— ————————今天写的好慢,思绪有些混乱,三个小时才写出这么点,我也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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