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任何人要杀叶明媚这样的美女,都会多多少少的有些不忍。
    老天爷费尽心血的造这么个大美女出来,肯定不是让人杀着玩儿的。
    不过,既然美女自己非得哭着喊着的自己找死,老天爷也挡不住,只能拿起萝卜雕刻的章子,喀嚓一声在叶明媚的名字上盖一下,才指派灰兔前来干这种丧尽天良的事。
    灰兔身为老天爷的子民之一,当然不能违逆他老人家的意思,要不然就会遭雷劈的,唯一能做的呢,就是满足美女的最后一个要求:亲,你想怎么死?
    不管是跳崖、上吊喝药还是被一弩箭穿心,只要叶明媚提出来,灰兔就会尽可能的满足她。
    他发誓。
    叶明媚却笑了下,抬手拢了下被风吹凌乱的发丝,轻声说道:“我不想死,行不行?”
    “不行。”
    灰兔没有丝毫的犹豫,就一口拒绝:“你必须得死,就在今晚。”
    “为什么,一定要让死呢?”
    叶明媚黛眉微微挑了几下,有些不高兴了:“我知道,你们要杀我,是因为你们的主子方圆,这些天总在躲避我,没脸见我,甚至早就在你们面前,流露出希望我去死的意思。”
    “对,你说的没错。”
    灰兔倒是坦然承认:“方少,就是希望你能死。”
    “那他有没有告诉你,我为什么该死呢?”
    尽管叶明媚知道,她的生命就会在今晚嘎然而止了,可还是相当的不心甘。
    坐以待毙却屁都不放一个,可不是四舅妈的一贯作风。
    死,也得死的磨磨唧唧才行,这个世界这么美,她还没有看够,能多看一眼就是一眼,或许在下一刻,就会有奇迹出现呢?
    灰兔很清楚叶明媚是怎么想的,自然不会给她等待奇迹出现的机会,阴恻恻的语气中,带有了明显的不耐烦:“方少没有说,我们也不会问。我只知道,只要你死了,方少就会开心,这就足够了。”
    这番话,一下子截断了叶明媚要墨迹的所有希望,双眸中终于浮上绝望的神色,苦笑了声说道:“我想死的安然些,就像睡着了那样。”
    “好。”
    灰兔马上一口答应了下来。
    叶明媚的这个要求,对于他来说压根不算事,前两天他与鸡婆去东洋送梅玳先生上路时,从黑蛇那儿拿来的‘月球背面’还很富余的,此时让叶美女尝尝个中滋味算是适逢其会了。
    “她不能死!”
    就在灰兔抬手,叶明媚闭上那双灵动的眸子闭目等死时,有个女孩子的声音,在下山路的拐角处蓦然响起:“谁要是杀了叶明媚,我就杀他全家!”
    谁怎么着,怎么着,我就杀他全家这种狠话,夏小韵是第一次说。
    很提气,很澎湃,更好爽,搞得她在这一瞬间,都把自己当成救世主了。
    怎么琢磨怎么觉得叶明媚现在还不能死的夏小韵,在向劳拉下令火速调头跑回明媚山时,就吩咐劳拉把车灯关上了,借着如水的月色向前疾驰。
    灭掉大灯,是夏小韵担心要收拾叶明媚的某凶手,察觉出她反悔跑回来救人后,会抢先下手,所以必须得悄悄地进村,开灯的不要。
    事实证明夏小韵在关键时刻,总能用实际行动来洗刷某人骂她是脑残的耻辱,今晚就是这样,劳拉的车子还没停稳,夏总就推门下车,抬脚踢掉叫上的小高跟鞋子,光着脚丫飞开的跑上了上山小公路。
    高跟鞋好看,却不良于行,更能发出敲鼓似的咔咔声,那跟警察抓小偷老远就拉响警笛警告人家‘快尼玛的跑啊,老子们来了’那样,警告要杀叶明媚的人早点下手,没什么两样。
    夏总在撒丫子向山上狂奔时,眼角余光曾经看到有两个黑影从黑暗中闪出来,作势要拦住她,劳拉及时挺身而出,低声喝道:“谁敢动一下,喊一嗓子,别怪我们跟他翻脸!”
    有秦小冰在,夏小韵丝毫不担心方圆那些狗腿子,敢把她们怎么着。
    所以,她压根不需要去管山下,只需撒丫子猛跑就是了,希望还能来得及把叶明媚救下来。
    老天爷没有辜负夏小韵一番救人美意,这才让她拐过一丛绿化树后,一眼就看到了竖在观景台上的叶明媚了。
    叶明媚还能竖在那儿,貌似正矫揉造作的抬手拢发丝臭美,这就证明她还没有死。
    管它有没有人正在威胁叶明媚呢,夏小韵先喊出一番‘豪言壮语’,来震慑那些小肖之辈再说!
    夏小韵突如其来的这句话,对于叶明媚来说,用‘天籁之音’这个成语都无法形容了,只能说是生命的乐章,浑身已经开始自动死亡的细胞(据科学家研究,当某人死志坚定时,细胞就会率先进入死亡状态),立即欢呼着,雀跃着,让主子喜极而泣:“你、你终于还是来了!”
    “她不能死,谁也不能杀她,要不然我杀他全家!”
    天知道,夏小韵在拍马狂奔而来时,气都喘不过来了,却在喊这句话时,喊得是那样清晰流畅,就像生命的小溪水,哗啦啦的唱着歌儿向前奔涌,没有丝毫的停滞。
    叶明媚双手捂着脸,靠在栏杆上呜咽着委顿在地上时,夏小韵扑上了观景台,螓首乱晃,媚眼如电,四处搜寻杀手先生在何处。
    她没看到兔子。
    兔子在听到她的声音传来时,就已经悄悄的走了,正如他悄悄的来,挥一挥手,不带走一丝云彩,却又可能在有朝一日,乘坐飞机时遭遇空难徐志摩就是那样。
    如果冲上来大吼大叫的人是劳拉,兔子肯定不会给她丁点的面子,早就一扣弩箭的扳机,叭狗一声轻响,然后四舅妈就像梅玳鲁朝那样,在瞬间变成一具真正的‘僵尸’了。
    不过这个人既然是夏小韵,那么无论兔子有多么想宰了叶明媚,都得乖乖的住手,悄悄的遁走:小夏与方少那些破事,十二生肖的人早就知道了,更知道她很可能会成为大家伙最终的主母。
    既然甘心给人当小弟,那么就绝不能违逆老大两口子的任何合理意见,这是在江湖上混的好汉们,都很清楚并认真执行的一个道理。
    “叶明媚,你怎么样了?”
    没有发现什么危险,夏小韵这才松了口气,抬手拍了拍急促跳动的小胸脯子,快步走到了叶明媚面前,一屁股坐在了藤椅上。
    话说,夏总这次千里奔袭(最多也就是不到两百米,不过是上山路,肯定会累个半死),可是她有生以来做出的最激烈运动,全凭着一股子狠劲支撑着呢。
    此时看到叶明媚还能哭(一般来说,能哭的女人,就不会是死女人),夏小韵提到嗓子眼的心才轰然落下,砸起大片大片的无力,让她再也支撑不住,只能重重坐在椅子上,张大嘴巴剧烈喘着,就跟蹦高蹦着玩却不小心蹦上渔船的可怜鱼那样。
    刚看到夏小韵时,叶明媚双手捂着脸蹲下后,还是呜咽着哭的。
    到后来,这泪水越来越急,哭声也是越来越大,变成了嚎啕大哭,索性坐在地上,一点贵太太风范也没有的,双手用力捶打着自己的胸膛,双脚在地上胡乱蹬踏着。
    昂,必须得这样子哭才行
    不这样哭,不足以宣泄死里逃生的愉悦,绝处逢生后的狂喜。
    同时,叶明媚也希望能用自己的嚎啕大哭,来提醒瞎了眼的老天爷:我做错什么了?我虽然嚣张跋扈视人命如草芥了点,可你敢不承认,那些人能死在我手里,不是你安排的?
    莫非,你忘记了,我是一个多么守妇道的好青年?
    我纵有千般不是,万般的不对,可我在遇到方圆之前,貌似始终忠于燕春来的吧?
    在这个男人没情人就不算男人、女人不出轨就不算女人的十丈软红内,像我叶明媚这种遵守妇道的女人,拨拉过来拨拉过去的,全世界你也挑不出几个来吧?
    是,阿拉也承认,在被方圆霸占了后,为他那方面的本事给深深折服了,但这能怪我吗,谁家媳妇不希望在那方面的生活质量超级高啊,谁家媳妇多年没得到过满足后,好不容易碰到个厉害的,不牢牢抓住他啊?
    我是燕春来的媳妇不假,为他守妇道也正确,可你别忘了,我还是个有正常需要的女人啊!
    呜呜叶明媚的号啕痛哭声,让老天爷甚感羞愧,从而掩面疾奔而去,再也没脸听她的哭诉了,却在冥冥之中又嘱咐夏小韵:亲,帮我劝劝这个厚脸皮的。
    等叶明媚的哭声渐渐停止,已经把气喘匀和了的夏小韵,穿上劳拉提上来的鞋子,接过几张纸巾缓步走到了她面前。
    叶明媚接过纸巾,用力擦了擦已经红肿的双眼,接着抬起头,露出一个梨花带雨般的笑容,声音嘶哑的说道:“夏总,谢谢。”
    谢谢从来都不是啥值钱的东西,现在很势利眼的夏小韵自然不会在意,只是问:“刚才,在我没来之前,有人来过没有?”
    其实刚才她在跑上山来时,就曾经看到有两条黑影扑出来要阻拦她,却被劳拉喝住了。
    那些人为什么要阻拦她?
    自然是因为山上有人要杀叶明媚,那俩人是把风的。
    她现在问这句话,只想确定一下自己的推断没出错。
    “有人来过。”
    叶明媚重重吸了下鼻子,看向了宫灯那边:“他就站在那盏灯下。”
    劳拉说话了:“那个人,就是我们第一次来山上时,我感觉到的那个人吧?”
    叶明媚点了点头时,夏小韵抬手啪的一声,趴在了栏杆上。
    用力过猛,震的手老疼了。
    不过现在满脸都是凛然正气的夏总,当然得忽视这些,银牙紧咬了几下,缓缓的说道:“真是太岂有此理了,还有没有王法?”
    “秦大川,你现在给我过来!”
    夏小韵的话音未落,秦小冰满是怒气的声音响起:“我就在明媚山上!立即,马上,最快的速度,要不然我跟你的兄妹之情,从此一刀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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