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也不想瞒他,自己也有疑惑,于是神秘兮兮地道:“他们昏迷后,我喂了些我的血给他们,当时我也有些疑惑,因为眼见着他们的情况马上得到好转,我想应该是修罗的血有些古怪,我是指相会于凡人的体质来说的话。”
    十九却半信半疑,突然不知道从哪掏出一把刀,往自己手臂上狠划了一刀,鲜血飙出,伤得不轻。然后完全无视常建的责怪,拿了只银针,把常建的手指刺破了一小块,趁着他的伤口还未自愈之前,吸了一小口血。
    常建现在简直呆了,指尖被含在温热的小口中,哪怕只是一瞬间,也让人震惊了半晌。现在小十九真是个行动派。
    十九眼睛死盯着自己臂上的伤口,嘴里却道:“要想解开疑惑,最简单的莫过于亲自实验一下,我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现在不光是十九盯着臂上的新伤口,季诺白和何似,包括常建也眼巴巴地盯着。正围成黑压压的一团,欧阳光曦的脑袋突然伸进来,冷眼扫了扫众人道:“你们在干什么?”
    常建老实地回答道:“看我的血是不是能让凡人迅速自愈,所以做个实验。”
    听了这话,欧阳光曦马上反应过来,知道常建一身没有伤口却血虚苍白的原因,于是狠拽了常建的手腕道:“你是不是在地室中喂了他们喂你的血?你还要不要命了?”
    常建弱弱地解释道:“若不是那样,怕他们早已经死了,当时我倒没往自愈所想,只是他们口渴……”
    他这一解释,三个少年都一脸震惊,没想到老师居然如此对他们,不顾自己的性命,拿鲜血来止他们的渴。于是眼前都不禁朦胧起来,有抱头痛哭的想法。欧阳光曦也心中暗叹,常建把这些孩子看得比自己性命还重,教他放下,怕是不能了。
    正在拉扯间,十九突然笃定地道:“的确是马上就止血了,而且伤口现在已经少了许多,看来老师的血真可以让凡人自愈,但是目前不知道这种自愈的能力能持续多久,是一时的还是一辈子,但是这种自愈并不像老师一样明显,应该是血液稀释过的缘故,可能喝的越多,好的越快……”
    欧阳光曦露出非常严肃而忧虑的表情,郑重地道:“这件事情最好是不要穿出去了,否则常建未来便成了一个药人,人人都想来要他的血,他还有命在吗?”
    十九也点点头道:“我也是这么想,若是被世间的庸人以讹传讹,为了争老师的血,怕也要天下大乱,这件事咱们都该封口。”说着在嘴上做了个拉链的动作。
    常建见他们几个如临大敌的模样,轻松地笑道:“何必在意?就算我们都不说,怕是百里茸鳞早晚也会知道,而且这次来救我们的人这么多,怕也难免会露口风,罢了!该来的总得来,若是我这些学生都练得一身本事,何愁不能保护我?”
    他这话一说,三个少年都胸中激荡,觉得未来一定要更强大些,保护老师不受任何人的欺负。
    常建握一握欧阳光曦的手,安慰道:“我想清楚了,以前的四五年,我永远在逃避,却被人追得这样狼狈,现在孩子们都大了许多,个个出息了许多,又有你在我身边,还有轩辕部卓的铁兵,何惧他们?躲不是办法,我决定从现在开始,想去哪便去哪,再也不随便拆散他们,他们愿在我身边我便欢欢喜喜地和他们在一起游历各国,快意江湖。你若去哪里做生意,我便也跟去哪里,好罢?”
    欧阳光曦似乎也受到常建乐观的感染,脸上居然也露出稀罕的微笑。他回握住常建的手,坚定地道:“我到哪,你和他们也跟着我去哪吧,我们此次回去要从长计议,好好打算。也是时候正大光明地秀出你的‘常家军团’了……”
    “常家军团”啊!常建笑XX地看着茁壮成长的小狼崽子们,奶爹般的得瑟油然而生。
    第一百二十四章 去晋国吧!
    常建最担心的那一关还是过了。
    邹冰清丧夫,的确伤心欲绝,但并未责怪于他。她也知道这次他与这帮孩子在途中九死一生的事,当时她也跟着揪心,现在见他们能够平安回来,已经谢天谢地了。
    现在她的爱都转移到了小天佑身上,做了母亲让她变得更坚强。所以当常建就为了可能游历四方的事情征求她的意见,她黯然道:“赵国我们是早回不去了,轩辕国本事李豹的故乡,所以我才在这里安家,但他现在不在了,我们自然去哪里都没有关系,一切听凭父亲大人的安排。”
    虽是这样,但小天佑还是襁褓中的婴孩,当然不能远游,所以常建还是决定暂时安顿邹老先生一家暂时住在不卓的书院,自家的一众孩子又在书院休整了好几个月。
    至农历五月间,天气渐热,收到两封信。一封是奸商孙华透的报平安信,一众人终于放下心来,还好没有真被百里茸鳞捉去;另一封是常三的母系一脉势力带过来的口讯,居然来自晋国王妃处,也即是默果儿的母亲,常三的姨母。现在常三身在何主已经打听清楚,她自然邀约他过去晋国一聚。
    常建像只慵懒的猫,光溜溜地趴在浴池边上,享受着某人用着柔软的毛刷帮他刷背,然后幸福地叹了一声:“真舒服啊……你说我们要不要去晋国走一趟?”
    欧阳光曦放下刷子,开始细细地用梳理情人长长的乌发,温言道:“虽然晋国乃蛮锤塞外,且边境贼匪不断,但此番是晋国的王妃和王子邀请你们一行人去,自是国之贵宾,倒也没有妨碍。而且难得那里的景致别有一番风味,开下眼界也好。”
    常建笑着吟着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欧阳光曦一愣,问:“什么?”
    常建又吟:“天苍苍,夜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欧阳光曦终于明白他又开始诗兴大发,突然问道:“这便是你想象中的晋国景色吗?你未去过那里,为何说的这般贴切?”
    “那你这么说,定是去过咯!”
    “这是自然。六月初晋国便会举办一个‘拉达幕’的盛会,大家都驾着马车帐篷赶去参加,他们摔跤、赛马、射箭,好不热闹。那个时候,只要有胆量的商贩,都要去赶这一趟生意。我们家的桂花酒、桂花酥、桂花糕,是大周一绝,别无分号。有时我也顺便带些布匹、茶叶、瓷器、调料、工艺品同去。运气好的话,可以供我欧阳府一年的用度。”
    “运气不好,在初八边境时便被贼蛮给抢劫一空了罢!”常建挤挤眼,补充道。
    欧阳光曦突然爽朗地一笑,XX的身子从水中半露出来,经过这些年的历练,胸腹的肌肉更结实些,更有男人味,直把常建惹得又差点喷出鼻血。
    “我第一年时倒真是被劫了,我直杀到他们老巢去,和那最厉害的当家大战三百回合,最后都打累了,便坐下一起喝酒。最后我不但拿回货物,还交了朋友。后来边关盛传,赵国见着欧阳家的族便不要打歪主意,因为他们的老板最是个硬汉。”
    常建差点笑岔了气,诘诘笑道:“我一直以为硬汉是形容轩辕猪头这样的人,没想到你现在居然也自称‘硬汉’,你叫阳光美少年情以何堪?”
    欧阳光曦认真地问:“什么是阳光美少年?”
    常建过来点点他的额头,教育道:“有一个美好的少年,像从阳光中走出来的一般,像我初见你时一样,翩若惊鸿,碧树临风。”
    欧阳光曦却露出个自嘲的微笑,摸摸脸上那个深刻长疤,道:“现在谁不认识欧阳国第一丑男欧阳光曦?而且现在那些山贼盗匪,竟有一半是被我这道疤痕给吓得不战而降。那些边关的硬手们都叫我‘刀疤脸’,怎还算得上什么美男美少年?”
    常建也认真地捧着欧阳光曦的脸,轻抚着那些伤痕,遗憾地道:“若是早些时候知道我的血可以让凡人产生自愈的能力,我当时给你吸些我的血,你便不会如此了。”
    欧阳光曦一把紧握住常建的手,直视着他的眼睛道:“就算那时候早知道,我也绝不会吸你一滴血。你当自己是什么,药人还是血袋子?万不可再有这样诡异的想法,就算我死,也不愿意吸你一滴血,懂了吗?”
    常建被欧阳光曦握的有些疼了,觉得他的眼神也太认真了吧。欧阳光曦又道:“答应我,之前的事我既往不咎,这样的傻事为了不可以再做了。你若还是我的,我便不允许你伤害自己。”
    常建简直要被这句话给融化掉了,内心的震撼无法言喻,只有冲上去挂在他的脖子上,把头闷在他的肩头,在爱人二辩嗡嗡道:“我真的是你的吗?”
    “你愿做我的人吗?”
    “你说呢?”
    “你不说,我怎么会知道。”
    “那你笨死算了。”常建嘴硬着道。说了又后悔了,只得转移话题,道:“那我们就一起去晋国吧,我们去看什么‘达拉幕’比赛,你就去那做你的生意,刚好一路同行,好不好?”
    “你是晋国的国之贵宾,坐在台上高高在上,我们这等贩夫在街边摆卖小玩意,和最下等的牧民为了一文半文计较,若是结伴而行,会不会有失你的体面?我可是边关有名的刀疤脸、鬼见愁,名声可是坏透了。”欧阳光曦斜眼看着常建,似乎在说着气话,谁叫有的人嘴硬,怎么问也不给个准信儿。
    常建怎么会不知道他的心思?自从他脸毁了容,家道中落,弃官从商之后,总有些小小的自卑感。
    常建欢欢喜喜地给了他一个响吻,道:“名声坏啊……那我不爱美少年,爱坏男人,好不好?”
    欧阳光曦终于露出个满意的表情,把那个磨人的家伙的嘴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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