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某位作家所说,平静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这句话在我们公司体现的那是淋漓尽致。
    事情是这样的。
    由于我们公司历年七一都有唱红歌的活动。
    再加上昨天是建党一百周年。
    所以这一次的活动搞的分外浩大。
    直接将地址选在了我们这里人流量最大的露天广场进行。
    还请了各界的领导来看。
    又因为我的外貌比较精干(也就是帅气)。
    所以这次合唱,我当仁不让的成了领唱。
    听到安排的时候,我是崩溃的。
    在七月盛夏美好的夜晚。
    别的年轻人都是吃完晚饭带着女朋友上街溜达消暑。
    最不济也是三五成群撸串聊天把酒言欢。
    而我就得穿个白衬衫,抹个红嘴巴站在台上当领唱!
    一想当时被路人围观的情景。
    我尴尬的能用脚趾抠出三室一厅来!
    于是乎,这样的前提之下。
    我以身体不舒服为由请假,躲过了这一次的合唱。
    但是!
    在今天上班的时候,监工突然告诉我。
    因为昨晚活动结束的太晚,他发现了一个大秘密。
    那就是,之前闹出私奔风云的小主管和小鲜肉。
    这俩人又他娘的在一起了!
    不仅如此,昨晚活动结束之后,两个人一起去宾馆过的夜!
    听到监工的言语,我当是就懵逼了。
    好家伙…
    这俩人玩的是真的花!
    先是彼此相爱,双双私奔。
    再是相互分手,形同陌路。
    最后历经坎坷,破镜重圆…
    明明是见不得光的不要脸行为。
    愣是他娘的搞出一种打破世俗偏见也要在一起的爱情片的氛围来!
    爱情片都他娘的不敢这么写!
    就在我震惊之余,我突然反应过来一件事。
    这俩人去宾馆的事情,监工是怎么知道的?
    想到这里,我就看着监工,开口道:“哥,你咋还知道人家去宾馆了?”
    “你看见了?”
    一听我这言语,监工那是一拍大腿。
    然后一本正经的告诉我他亲眼看到的,昨晚那俩人就在他前面。
    听到这话,我的眼里不由的闪过了一丝疑惑。
    小主管和小鲜肉俩人的事情抛开先不说…
    监工去宾馆干什么了?
    仿佛是看除了我的疑惑。
    监工赶忙解释说是因为昨晚唱的太晚,太劳累。
    家又离得比较远。
    所以就近找了个地方对付了一下。
    兄弟们,什么叫做此地无银三百两啊?
    这就叫此地无银三百两!
    这光顾着吃别人的瓜,无形之中把自己的瓜给爆出来了!
    想到这里,我不由的暗暗感叹
    玩还是监工会玩啊…
    吃瓜看戏勾搭闺蜜,这是一样都落不下…
    要不然人家是我领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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